为配合国家和医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伦理委员会在受试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职责履行,湖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做出如下通知:
一、在疫情防控期间,伦理委员会暂停现场办公,尽量通过微信、电话或网络进行沟通。
二、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原则和标准不变。
三、伦理委员会无法实现现场集中会议审查,将依托信息化平台技术灵活安排会议审查,例如通过微信、电话等信息化形式召开会议。2020年度伦理会议时间安排保持不变,如有改动,再行通知。
四、伦理委员会接收到审查电子版材料,将按照以往流程及时送审。
五、在疫情防控期间,本院发生的因各因素导致的任何违背或偏离试验方案的操作均如实记录并报告方案违背或偏离。
六、在疫情防控期间,本院受试者发生的SAE可通过邮件形式及时递交伦理,必要时需进行电话沟通。
七、原则上所有递交伦理的材料,均需经PI审核签字;在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实现PI签字,需附上采用信息化形式与PI进行沟通确认的证明材料,疫情防控期间,递送的材料均为电子版即可,由项目管理员一并推送伦理。
八、所有正式纸质版伦理批件可在疫情防控结束后至伦理办公室领取。
九、疫情防控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请大家及时补交纸质版资料。
十、建议其他非紧急材料可在疫情防控结束后递交,特殊情况可及时电话沟通。
十一、此通知适用于所有我院医院伦理委员会及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范围。
十二、伦理委员会工作邮箱:hnszlyy_irb@163.com
联系电话:13875836549(杨凤);18229979234(王冉冉)
湖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