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通知!!
发布于:2020-02-06 15:00:09 分享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保障受试者、GCP相关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现通知如下,请各研究团队、CRC、CRA悉知:


1

受试者、CRC、CRA等,在春节后首次来院随访,应主动告知14天内有无来湖北或与湖北人员接触史或其他疫情接触史。必要时提前电话联系PI和机构办告知相关情况。

2

来院受试者、CRC、CRA、药品或物资配送人员等相关人员均请自觉佩戴口罩,遵守医院分诊规定及疫情防控期间的其他相关规定。

3

研究团队根据方案要求做好受试者随访,尽量进行电话随访。若因交通封闭等不可抗拒力无法完成回院随访,如实记录并报告方案违背。

4

受试者随访应安排独立诊室,避开发热门诊等区域。避免使用疫情用医疗设备,不在医院内随意走动。

5

CRA、CRC应减少到医院现场办公。做好工作计划,尽量通过电话或网络进行沟通。立项材料递交、合同沟通签署等可采用快递/或邮件办公形式。

6

立项阶段、伦理审查、合同签署等项目前期工作仍按正常工作流程进行。非重大疾病或非季节限制性项目暂缓启动。已启动的非重大疾病或非季节限制性项目尽量少入组新的受试者。

7

CRA因工作特殊性,地域流动性较大,如非必需,请延缓监查计划。春节后,首次监查,请提前电话告知PI和机构办。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各方人员积极并自觉响应国家号召。多角度、多渠道做好科学防护工作,共同守护健康!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2020年01月28日

机构相关介绍 机构详情
机构名称
机构电话
0595-22153263
机构邮箱
feygcp@126.com
接待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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