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何氏眼科医院临床试验机构对于辽宁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做出相关工作通告
发布于:2020-02-05 10:23:36 分享

针对2019-nCoV非典型肺炎的疫情,我省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受试者及临床研究相关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沈阳何氏眼科医院临床试验机构对本院GCP工作制订相关工作指导,具体如下:


众志成城--
一、 请各研究项目PI负责组织安排研究团队成员对目前所承担的在研项目进行梳理,与申办方共同协商,对需要开展研究或者随访的受试者做好相关安排:

(1)对于近期必须到院治疗或者随访的受试者,请务必提前电话联系,了解受试者最近的情况及是否存在疫区接触史。研究团队需提前做好相应安排;

(2)提前告知来院受试者一定佩戴口罩,对受试者随访应严格安排独立诊室,避开发热门诊等区域,避免使用防疫专用医疗设备,不得在医院内随意走动;来院后,研究者对受试者进行体温检测,如体温正常再继续进行访视检查,如有发热现象要及时上报。

(3)研究团队根据方案要求做好受试者随访,尽量通过电话、微信等网络方式随访,若因交通封闭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回院随访,请如实记录并作为方案违背上报;

(4)如果可能,需对受试者做好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安全防护、及时隔离等宣教工作;

攻抗疫情--
二、所有受试者与GCP从业人员,包括机构、伦理、研究者、研究护士、CRA、CRC等,在春节上班或首次随访阶段,调查询问14天内是否有疫区接触史或者与有疫区接触史人员相互往来记录,并做好相关登记。
三、CRA与CRC应尽量减少到医院现场办公,做好项目工作计划,待办事项尽量通过电话或邮件等信息化方式进行沟通。必须到医院现场办公人员,请务必佩戴好口罩,做好防护工作,并定期自行监测体温。
四、 未启动的项目建议推迟启动,非重大疾病项目建议暂时停止或减少入组新的受试者。

五、发现受试者或相关工作人员有发热及疑似症状应立即上报项目PI与机构,并转往发热门诊就诊,同时按照规定报告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六、临床试验中心药房领药请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进行预约,并在预约时间内到达,以减少人员流动,规避不必要的风险。

新型肺炎你需要知道的--
研究组提醒,群众要意识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是防治新冠状肺炎的关键。日常要进一步提高防护意识,外出一定要戴口罩,避免去人多的公共场所,特别强调减少家庭聚会;勤洗手洗脸,对于手机、公共电脑键盘要注意定时定期消毒;学会正确的咳嗽和打喷嚏方式,严禁随地吐痰;对于使用过的口罩不要随意乱扔,放入垃圾袋封口处理。

机构--
机构办公室电话:024-26716768
春节假期期间,紧急事项联系人: 
任老师:18202416812
乔老师:13889887043
根据疫情变化及医院整体部署情况,本通告或有变动,请随时关注临床研究中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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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机构电话
024-26716768
机构邮箱
gcp@hsyk.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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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周五 8:30-12:00 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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