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机构GCP办公室通知
发布于:2020-01-29 21:17:15 分享

1、对于近期必须到院治疗或者随访的受试者,提前电话联系,了解受试者最近的情况及是否存在武汉接触史。


2、受试者到院后应先经过医院预检分诊方可进行治疗或者随访,研究团队做好相应安排。


3、提前告知来院受试者一定佩戴口罩。


4、若因交通封闭等不可抗力无法在窗口期完成回院随访,如实记录并报告方案违背,如受试者在当地其他医院进行了检查,需嘱保留就诊记录、病历、检验检查结果等。


5、对受试者做好对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隔离等宣教工作。


6、请告知CRA和CRC等,在院工作期间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如果他们没有,请科室分发一个给他们。


7、未启动的项目建议推迟启动,非重大疾病项目适当减少入组新的受试者,加强受试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排查工作。


8、发现受试者发烧或疑似症状应转往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规定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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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56007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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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08:00-11:3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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