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云南省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防控应急预案》,参照四川大学华西医院GCP中心《关于四川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下四川大学华西医院GCP相关工作指引》,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GCP机构办公室特制订相关工作建议,具体如下:
一、各专业负责人、各项目组PI负责对在研项目进行梳理,与申办方共同协商,对已入组的受试者做好安排:
1、研究者对于近期必须到院治疗或者随访的受试者,提前电话联系,了解受试者最近的情况及是否存在接触史,受试者到院应先安排测量体温后方可进行治疗或者随访;
2、研究者告知来院受试者一定佩戴口罩,避开发热门诊等区域,不在医院内随意走动;
3、若因交通封闭等不可抗力无法完成回院随访,尽量通过电话、微信等网络方式随访,如实记录并报告方案违背;
4、如果可能,对受试者做好对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隔离等宣教工作。
二、各项目组及时通知申办方、CRO、SMO公司成员(包括CRA和CRC)在春节收假后, 14天内有往来湖北或者与湖北人员有接触史的暂缓到医院工作,超过14天的按医院对本院职工的要求做好登记报告工作。
三、监查员应减少到医院现场办公,实在需到现场办公的,请佩戴好口罩,做好防护工作,并定期监测体温。
四、各专业组暂停新项目承接,恢复时间由机构办另行通知;未启动的项目建议推迟启动,已启动项目建议暂停入组新的受试者。
五、发现受试者或工作人员发烧或疑似症状应按医院规定程序处置。
六、GCP药房领药请研究者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预约,并在约定时间内到达,减少人员流动。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