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位临床试验参与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即日起,在对来院就诊病人进行流行病学筛查的基础上,请扫描以下相对应的二维码(示意图如下)提供“是否到过疫区”。并截屏提供给研究者和机构办公室、伦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机构办公室、伦理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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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52226104 ,137051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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