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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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亩,建筑面积10万余平方米。编制床位830张。连然院区(原安宁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41年,是安宁市妇女儿童医院、安宁市急救中心、昆明血液中心安宁市储血点。院区占地45亩,建筑面积40601平方米。编制床位499张。 两家医院合并后,实施差异化发展,避免重复投资及无序竞争,更加有利于学科发展与人才引进,各项技术得到长足的进步,脊柱椎间盘介入手术位居省内前列,海扶刀治疗实体良、恶性肿瘤深受患者欢迎。胸腔镜肺癌根治术;脊柱、全髋、膝关节置换术;超声支气管镜检查、内科胸腔镜检查和治疗,硬质气管镜、气管支气管肿瘤消融、气管支气管狭窄介入治疗、气管支气管支架植入等;植物人脑起搏促醒,帕金森、癫痫SCS及Vns治疗;胰十二指肠切除、肝叶切除,胃癌、大肠癌根治术;心血管冠脉造影、支架植入、临时和永久起博器安装、血管栓塞,宫腔镜、腹腔镜、血管及非血管等微创介入手术等技术得到持续提升。感染性疾病科与精神心理卫生科在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有25个职能科室、27个临床科室、9个医技医辅科室、1个分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门诊、2个卫生所、1个医务室。医院现有职工1750人,开放床位1479张,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584人,高级职称208人,中级职称353人。研究生39人,本科958人,专科452人。拥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7个(医学影像科、疼痛科脊柱源性疼痛专业、急诊医学科、心血管内科、骨科、呼吸与危重症科、消化内科);市级临床重点学科1个(肾内科)。2019年通过国家胸痛中心标准版认证。医学检验科于2019年通过ISO15189国际标准评定。
医院医疗设备资产约5.2亿元,拥有先进设备数十台:1.5T超导核磁共振、64排128层螺旋CT、数字减影机(DSA)、平板数字X光机(DR) 、乳腺钼钯X光机、X线双能量骨密度测量仪、体外震波碎石机、钬激光碎石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乳腺容积成像彩超、高强度聚焦超声肿瘤治疗系统、血液透析机、20人高压氧舱、电子胃肠镜、支气管镜、产科四维彩超、口腔CT、椎间孔镜、关节镜、宫腔镜、高清腹腔镜、多功能体检车、皮肤激光治疗仪、高清眼科激光治疗仪、心脏评估系统、数字化眼底成像系统、介入热化疗灌注系统、体外高频热疗机、毫米波治疗仪、体腔热灌注治疗机等。放射治疗科、疼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核医学科、科研实验室正在筹建中。
医院长期多年承担大理大学、楚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玉溪市卫校、普洱市卫校、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及昆明卫生职业学院的临床、护理、影像、药学、检验等专业学生的临床实习带教工作,有本科、研究生及国际留学生等400余人的多层次教学;承担下级医院医护人员进修培养等带教工作。近五年组织申报和举办国家级与省市级继续教
育培训项目107项。医院注重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近5年获云南省科技厅批准的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中
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科研课题1项,云南省教育厅科研课题18项,昆明市科技局科研项目1项,昆明市卫健委课题57项,安宁市科技计划项目4项,高校级科研课题12项。发表论文485篇。
2019年5月,我院成立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和伦理委员会办公室。构架全院药物临床试验组织、伦理委员组织。组织机构全体人员进行院内外培训,投入软硬件建设,搭建体系文件(机构办制定职责8个、制度13个、SOP22个、试验设计规范7个;伦理委员会制定职责4个、制度9个、SOP21个)。机构及伦理委员会配备了专职的秘书、质控员及药品管理员,有效保证所承接项目顺利完成。机构办公室负责全院药物临床试验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等日常工作。机构及伦理设有机构办公室、GCP档案室、GCP中心药房、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及伦理档案室。所有房间配备相应的电脑、打印机、独立电话座机、资料柜、文件柜及CO2灭火器,GCP中心药房配另配备超低温冰箱及阴凉柜、加湿器、除湿机及温控设备,并进行分区管理。
医院遴选有临床试验研究基础的肿瘤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疼痛科专业、消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肾内科专业和骨科专业8个专业组进行软硬件建设,院内外培训,体系文件搭建(制度46个、职责54个、SOP162个、设计规范10个)。另建成I期临床试验研究中心(SOP和工作指南118个)建设。2020年7月20日,我院顺利在国家药监局官网完成GCP资质备案,备案号为:2020000486。2020年10月22日,我院药物临床试验I期临床试验研究中心与8个专业组顺利通过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家监督检查。机构成立一年以来不断接洽新项目,目前已有20个项目进行立项登记管理,合同签订18项,其中已结束5项,正在进行中13项。
药物临床试验工作的开展能提高医院整体科研水平,促进医院的医疗和学术发展,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工作开展的质量,规范医院对药物临床试验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将一如既往的秉持《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2019)第101号)、《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及原卫计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秀办法》精神,切实保护临床研究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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