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受试者、GCP 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各临床试验顺利进行,对于各项 目药物发放过程中的不同情况,中心药房做出以下要求:
1. 项目一周内需多次到院访视发药的,可凭处方领取相应数量药物,于科室管 理储存。各项目尽量调整到同一工作日至中心药房领取药品,但取药研究人员应 提前与药物管理员联系错开领药时间。储存过程中的温度,需由有检定报告的温 度计记录储存温度。药物全部发出后,将温度记录导出,与温度计检定报告电子 版一并发至邮箱 zzchgcpyg@163.com,邮件中需注明项目名称、记录起始时间。
2. 试验药物需快递寄送的,发放流程如下:
(1) 研究人员携试验药物处方、随机文件(如适用)至中心药房取药,与药房药 师双人核对无误后,处方“发药人”一栏由药师确认签字,“核对人”一栏 由研究人员确认签字;
(2) 药物取出后,研究人员协助药师将应发试验药物完整拍下;
(3) 寄送过程中原则上要求温控物流运送,但常温药物在申办方提供药物稳定性 报告后,可选择无温控快递速运;
(4) 试验药物由研究人员完成寄送,需保留快递单原件。待快递签收后,研究人 员需截图带物流路径的签收页(见附件),收集运输过程中温度记录(如适 用)。快递单原件正式复工后交至中心药房,签收页截图及温度记录(如适 用 ) 注 明 项 目 名 称 及 、 受 试 者 筛 选 号 及 发 药 日 期 后 , 发 至 邮 箱 zzchgcpyg@163.com。
3. 静脉给药原则上不予寄送,如遇特殊情况需同 PI,申办方商议后再决定是否 寄送药物。
1. 项目一周内需多次到院访视发药的,可凭处方领取相应数量药物,于科室管 理储存。各项目尽量调整到同一工作日至中心药房领取药品,但取药研究人员应 提前与药物管理员联系错开领药时间。储存过程中的温度,需由有检定报告的温 度计记录储存温度。药物全部发出后,将温度记录导出,与温度计检定报告电子 版一并发至邮箱 zzchgcpyg@163.com,邮件中需注明项目名称、记录起始时间。
2. 试验药物需快递寄送的,发放流程如下:
(1) 研究人员携试验药物处方、随机文件(如适用)至中心药房取药,与药房药 师双人核对无误后,处方“发药人”一栏由药师确认签字,“核对人”一栏 由研究人员确认签字;
(2) 药物取出后,研究人员协助药师将应发试验药物完整拍下;
(3) 寄送过程中原则上要求温控物流运送,但常温药物在申办方提供药物稳定性 报告后,可选择无温控快递速运;
(4) 试验药物由研究人员完成寄送,需保留快递单原件。待快递签收后,研究人 员需截图带物流路径的签收页(见附件),收集运输过程中温度记录(如适 用)。快递单原件正式复工后交至中心药房,签收页截图及温度记录(如适 用 ) 注 明 项 目 名 称 及 、 受 试 者 筛 选 号 及 发 药 日 期 后 , 发 至 邮 箱 zzchgcpyg@163.com。
3. 静脉给药原则上不予寄送,如遇特殊情况需同 PI,申办方商议后再决定是否 寄送药物。
机构相关介绍
机构详情
机构名称
机构电话
0731-28561868
机构邮箱
zzchgcp@126.com
接待时间
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所在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