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疫情防控,保障受试者、临床研究人员及外部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遵照上海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要求,对于本机构GCP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PI负责临床试验项目随访工作安排
以上为本机构为应对本次疫情做出的工作安排,请临床试验各方互相理解,感谢您的配合!
一、PI负责临床试验项目随访工作安排
1.各临床试验项目组成员,包括PI、研究医生、研究护士、临时聘用人员等,春节后首次上班应按医院相关要求登记14天内有无往来湖北或者与湖北人员有接触史。
2.对于近期有访视计划的受试者,须提前了解受试者目前是否发烧,14天内有无往来湖北或者与湖北人员有接触史,并对受试者做好防护宣教工作。
3.各临床试验项目组应根据研究方案要求做好受试者随访,尽量进行电话、微信等方式随访,并做好随访记录。如确需来院随访,应尊重受试者/监护人意愿。随访应安排独立诊室,尽量避免多个受试者在同一时段前来随访,避开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区域,避免使用防疫专用医疗设备。
4.提前告知来院受试者务必佩戴口罩,到院后先测量体温,体温正常的受试者按计划随访;发烧的受试者,按照医院要求前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后才可继续随访。受试者完成随访后应立即离开医院,不得在医院内随意走动。
5.若因交通封闭等不可抗力无法完成回院随访,需如实记录并报告方案违背。
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负责协调申办方、CRO、SMO各方成员在本院工作- 1.CRA与CRC应减少来院现场办公,尽量通过电话或者网络沟通。如确需现场办公,请务必提前1天通过邮件向机构办公室登记14天内有无往来湖北或者与湖北人员有接触史。
- 2.各方成员与机构办公室统一进行邮件或电话沟通,如确需现场沟通的,先行电话联系(021-58858730-5389),具体开放现场接待时间另行通知。
- 1.未启动的项目一律推迟启动,非重大疾病项目建议暂停新受试者入组。
- 2.所有GCP相关人员在院期间佩戴口罩,出现发烧或者疑似症状应及时转往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规定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预防保健科。
以上为本机构为应对本次疫情做出的工作安排,请临床试验各方互相理解,感谢您的配合!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2020年2月3日
2020年2月3日
机构相关介绍
机构详情
机构名称
机构电话
021-58858730转5389
机构邮箱
gongli_gcp@163.com
接待时间
法定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来访前请通过邮件或电话提前与机构办联系)
所在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