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伦理委员会工作安排的通知(版本日期2020年2月4日)

    为配合国家和医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伦理委员会在受试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职责履行,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做出如下通知:

    一、总则

    在疫情防控期间,伦理委员会暂停现场办公,改以电子邮箱受理申办方、研究者提交的各项申请/报告。伦理审查流程不变。审查原则和审查标准不变。伦理审查会议频率不变。伦理审查决定改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达。

    二、伦理受理要求

    1.伦理递交材料严格按官网要求准备、命名,发送。

    2.邮件正文显示递交信内容外还应提交以下内容:项目名称PI名字CRA和递交人名字及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申办方名称递交人所在公司名称伦理委员利益冲突回避声明是否有伦理委员被授权参与本项研究“伦理委员所在医师组是否有患者入组”。PI系伦理委员者可免除声明)、涉及批件内容项目名称、申办方、PI等变更声明等信息

    3.审查材料的要求:材料须申办方盖章、PI签字确认后方可递交。资料超过2页盖骑缝章,需提交首页红章和错开资料盖骑缝章的资料照片PI签字确认,需发送PI签字后的递交信(扫描件)。所有单个文件均应清楚命名,并打一个压缩包发送。 

    4.邮件发送后以收到答复为准,48小时未答复请通过群消息或电话联系

    5.疫情过去后集中受理纸质材料,签收递交信。请保留好伦理的答复邮件。签收纸质版材料时,以答复邮件为凭。答复邮件注意保留答复时间。

    三、伦理委员会收到电子版审查材料,将按照以往流程及时送审审查时限不变,详见官网《河南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申请/报告指南》。需传达的审查决定,改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达。

    、非紧急材料包括:法规未规定需伦理审批的材料、法规未规定需提交伦理的材料,有关规定详见《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等),建议在疫情防控结束后集中递交,特殊情况可及时电话沟通。

    伦理委员会无法实现现场集中会议审查,将依托各类信息平台灵活安排会议审查,例如通过微信、电话等形式召开会议。2020年度伦理会议时间以微信、电话、网络通知为准

    、此通知适用于所有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范围。

    伦理委员会联系方式

    1. 李会玲:13937176523@163.com,主要负责受理各项审查申请报告,及有关受理工作的咨询答复

    2. 方可可:Kafka_610@163.com,电话15617950610。主要负责审查意见传达、项目结题及档案管理,及有关以上工作的咨询答复

    3. 丁晶:dingjing201305@163.com电话13939001423。主要负责初始审查前方案预审、CRA备案及其他有关伦理委员会工作的咨询及沟通交流

    河南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电话:0371-65588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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