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临床试验工作的管理规定
发布于:2020-01-30 17:47:52 分享

各位新年好。针对新型肺炎冠状病毒疫情情况,我院临床试验机构发布以下通知:

1. 在2月2日前,所有试验来我院随访暂停,需要随访的建议进行电话随访或延期随访。

2.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以及交通状况,对于必须就诊的特殊情况或重症的情形,经研究者和PI评估同意后,武汉城区患者通过急诊来院或就近选择医院进行相关治疗和检查;非武汉城区患者建议经研究者和PI评估同意在当地医院进行检验检查,同时保留病历和相关记录。在就诊时,要求受试者及家属进行相关防护。

3. 以上随访安排的改变,应按方案要求如实记录方案偏离或违背,通过邮箱发送至机构邮箱和伦理老师邮箱。

4. 机构办相关工作在2月2日前暂停,暂停接待、电话咨询、项目承接。

5. 若发生SAE,请邮件发送至机构邮箱和伦理老师邮箱,接受研究者对SAE报告签字后拍照形式,并与各机构质控员说明。

6.申办者CRA、CRC暂停来院。

7.相关工作待2月2日后有新安排将另行通知。

机构相关介绍 机构详情
机构名称
机构电话
027-65796809
机构邮箱
wahh_gcp@163.com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所在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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