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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2020-04-28
机构电话:
机构传真:
机构邮箱: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00(仅限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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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电话
021-37990333-8349
伦理传真
021-37990333-8349
伦理邮箱
lunliweiyuanhui2009@126.com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工作日周一、三、五)
所在省市
上海上海
详细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2901号,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防控楼103室

联系方式

主任委员
徐建青
-
-
伦理秘书
刘晓茜
liuxiaoqian@shaphc.org
副主任委员
张建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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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召开频率
1月1次
伦理上会形式
会议审查,紧急会议审查,快速审查
伦理认证评估
SIDCER
相关政策

伦理审查及受理流程

伦理递交资料清单及附件

初始审查递交材料要求

递交材料前,请与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21-37990333-8349,

邮箱:lunliweiyuanhui2009@126.com,所有文件准备好后,请先把电子版本发到伦理委员会邮箱,经工作人员确认好后再打印纸质版递交。

需要准备的资料为1份资料(要求用3寸黑色两孔文件夹装订)递交到医学伦理委员会,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2901号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防控东楼313室 。

所有资料要求有目录,并用索引纸隔开,文件夹封面顶头贴标签注明简要的药物名称(如XXXX-伦理资料),如下图照片所示。请会前两周递交材料至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药物临床试验按以下清单提供材料

注:
1)提交的所有文件需盖公章(包括封面章和骑缝章)。
2)方案需申办方盖章,其他文件如盖CRO公司的章,请提供申办方的委托证明文件。


医疗器械和试剂考核项目按以下清单提供材料


注:
1)提交的所有文件需盖公章(包括封面章和骑缝章)。
2)方案需申办方盖章,其他文件如盖 CRO 公司的章,请提供申办方的委托证明文件。


科研项目试验按以下清单提供材料

注:1)1 份完整版资料中的研究方案请研究者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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