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31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对本院临床试验相关工作的建议
1. 临床试验相关工作应与各级政府及医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要求保持一致;3. PI 和研究团队梳理近期需要参加访视的受试者,电话联系受试者情况,了解受试者随访意愿,对于不愿意来院随访的受试者,PI、研究团队、申办方、受试者商量访视形式;5. 所有申办方代表、CRA 和 CRC 等,在春节后首次来院之前,通过邮件告知机构目前健康状况,以及 14 天内湖北居住史或旅游史或接触史。立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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