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905+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4-12-17
机构电话:
机构传真:
机构邮箱: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00
中心筛选调研驭时快线

基本信息

所在省市
新疆乌鲁木齐
机构组织代码
12650000457601578U
前期调研沟通意向至同意承接一般所需工作日
5
首次立项资料递交至通过立项
3
首次伦理资料递交至取得伦理批件
2-3周
合同磋商至审签一般时长
1月
遗传办院内受理一般时长
2周
立项至启动会一般所需工作日
1-6月
立项、伦理、合同能否同时进行
管理范畴
药物注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含IVD)注册临床试验, IV期药物临床试验和上市后再评价, IIT(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真实世界研究,医疗新技术新方法,其他临床研究科研课题

联系方式

机构主任
罗坤
-
-
办公室主任
马亮英
13999818973@163.com
办公室秘书
雷林洁
xydefygcp@163.com
质控员
王亚勇
wangyayong.xin@foxmail.com
药品管理员
李小玲
-
查看更多

机构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始建于1954年,历经66年的建设,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省级综合型三级甲等医院,根据医院特色,重点打造神经脑科临床诊疗中心,致力于建设成为一家“强而精”的高水平医院。医院设置临床科室58个、医技科室14个、教研室14个、专科门诊34个,设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培养专业分布于6个学科,硕士培养专业分布于19个学科。医院属于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含14个专业基地),拥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7个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我院作为新疆医科大学神经脑科临床诊疗中心、心脏康复中心、康复中心、睡眠中心、医养结合中心,重点发展特色专科,成功挂牌国家级国家级高级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建立了全国领先、成熟的脑卒中绿色通道体系,获批新疆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疆神经系统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新疆耳聋防治及听力重建中心、新疆关节及周围神经疾病诊疗中心,神经变性疾病、脑血管病、神经重症等亚专业逐步形成新疆神经脑科中心品牌。

积极推进医联体建设,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疆分中心)、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疆分中心)、全国神经内科各类重症疾病诊治资格基地和全国脑血管健康管理物联网新疆基地和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盆地疾病诊治与培训中心(新疆分中心)相继落户我院,成为国家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神经系统疾病专科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心脑血管疾病联盟、中国帕金森防治联盟、西部帕金森防治联盟、中国e帕联盟-帕金森病慢病管理平台成员单位和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老年综合评估与管理指导单位等。

医院始终坚持公益,彰显医者仁心,践行为民健康的初心使命,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要求,精准发力“强而精”的发展定位,持续推动医院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努力将医院建成“西部一流、国内领先、辐射中亚”的专科区域医疗中心,为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为新疆医疗卫生、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于2015年3月开始筹备,于2016年3月10日经过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正式成立新医大二附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独立伦理委员会,下设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GCP药房、档案室、资料室、伦理办公室。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由杨新玲院长亲自担任机构主任,机构副主任为药学部刘军主任,机构办公室主任由马亮英主任担任,机构办公室下设秘书、药品管理员、质控员、档案管理员。2019年3月19日经医院2019年第12次党委会研究决定,任命党委委员赵旭晖副院长担任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本机构于2018年5月24日接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检查,7月1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47号公告,我院顺利通过了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资格认定(证书编号923号),认定专业为神经内科、消化科、心内科、肿瘤科、神经外科等5个专业。我院于2019年3月12日顺利完成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备案号:械临机构备201900060。2020年3月13日完成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备案号:药临床机构备字20200000109,备案专业: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新增)。2022年7月18日新增备案6个专业:呼吸内科、皮肤病、肿瘤、老年病(中医)、骨科、麻醉。本机构为药物和医疗器械等临床试验的技术服务部门,主要负责我院各专业药物和医疗器械等临床试验的管理、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及临床试验相关理论知识提高、临床试验项目质量控制管理等工作。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负责管理的临床试验项目包括新药临床试验Ⅱ期、Ⅲ期、Ⅳ期,上市后评价包括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试验、医疗器械注册试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试验、保健食品的临床试验、研究者发起的药物相关的临床试验。

查看更多

其他情况


以上信息如有错误,

请卿长按二维码进入公众号留言正确信息,

蔽号晓筑守12小时内修改更新,

感谢卿的支持!

查看更多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