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L300 (Clazakizumab) |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244496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降低有系统性炎症证据并且患有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或糖尿病(DM)的接受维持性透析的成人患者的心血管(CV)死亡和心肌梗死(MI)风险。
试验通俗题目
一项在接受透析的终末期肾病受试者中研究CSL300(clazakizumab)的疗效和安全性的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在接受透析的终末期肾病受试者中研究CSL300(clazakizumab)的疗效和安全性的IIb/III 期、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联合剂量探索和心血管结局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CSL300_23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中国特定修正案1
版本日期
2024-01-02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徐伟
联系人座机
021-54075353
联系人手机号
15821725512
联系人Email
Wei.Xu@cslbehring.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2101、2111室
联系人邮编
200031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其它-新版
试验目的
IIb/III期研究方案-中国特定版本(CSL300_2301):该方案包括2部分-IIb期和III期,中国将直接参与第2部分(III期),Ⅲ期的试验目的如下: 主要目的:评价CSL300降低CV事件风险(CV死亡和MI的复合终点)的疗效。 次要目的: ● 评价CSL300降低全因死亡和MI风险的疗效。 ● 评价CSL300降低CV死亡、MI或缺血性卒中风险的疗效。 ● 评价CSL300降低CV死亡风险的疗效。 ● 评价CSL300降低全因死亡风险的疗效。 ● 评价CSL300降低CV死亡、MI或重大肢体不良事件风险的疗效。 ● 评价CSL300降低CV死亡、MI或因心力衰竭(HF)住院风险的疗效。 ● 评价CSL300降低CV住院风险的疗效。 ● 评价CSL300降低HF住院和HF急诊风险的疗效。 ● 评价CSL300降低住院总次数风险的疗效。 探索性目的:进一步表征CSL300的疗效。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受试者(或法定代理人)能够提供书面知情同意,愿意并能够遵守所有方案要求。
  • 提供书面签署知情同意时年龄≥18岁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 筛选前诊断为ESKD并接受维持性透析至少12周。
  • 筛选时血清hs-CRP ≥ 2.0 mg/L。
  • 诊断为以下任何一项: a. 糖尿病 或 b. ASCVD,通过以下至少1项证明: ● CAD史,定义为以下至少一项: ○ 记录至少1条主要心外膜血管狭窄≥50%的血管造影术史(冠状动脉造影或计算机断层扫描血管造影),主要血管定义为左冠状动脉主干、左前降支、左回旋支、右冠状动脉或主要分支(例如对角动脉、钝缘或后降支动脉)。 ○ 有MI病史。 ○ 有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或冠状动脉搭桥术(CABG)史。 ● PAD史,定义为以下至少一项: ○ 既往血管重建(例如,主-股动脉搭桥术、腋-股动脉搭桥术、肢体搭桥术或经皮经管腔血管成形术)。 ○ 既往因动脉血管疾病进行的肢体或足切断术,或 ? 血管造影术或双功超声记录的显著外周动脉狭窄(≥50%)。 ? 有间歇性跛行(或同等缺血症状)和踝/臂血压(BP)比值≤0.9的病史。 ○ 既往颈部血管重建或通过双功超声或血管造影术诊断的无症状颈动脉狭窄≥50%。
排除标准
  • 在第1部分(IIb期)接受随机分组的受试者没有资格参加第2部分(III期)。
  • 合并使用系统性免疫抑制剂(参见方案第14.9.1节和方案第14.9.2节[第2部分{III期}])。
  • 原发性免疫缺陷。
  • 筛选期间使用干扰素-γ释放试验(例如QuantiFERON-TB Gold)检测结核病(TB)阳性。
  • 未完成全部预防性治疗疗程的潜伏性TB病史。
  • 筛选期间HIV感染的证据。
  • 筛选期间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血清阳性或乙肝病毒(HBV)DNA阳性(参见方案第18.4.2节和表16)。
  • 筛选期间丙肝病毒(HCV)核糖核酸(RNA)血清阳性。
  • 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感染诊断,定义为需要持续系统性抗菌治疗的感染或研究者认为如果开始抗IL-6治疗会对受试者造成不可接受风险的任何感染的当前(筛选开始前14天内)临床诊断。
  • 侵袭性真菌感染或其他机会性感染或复发性蜂窝织炎(定义为筛选前一年内发作2次或2次以上)的病史或当前患有此类疾病。
  • 筛选开始前6周内接种活疫苗。
  • 存在导尿管。
  • 湿性坏疽或未愈合溃疡的证据。
  • LFT异常,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总胆红素>2×正常值上限(ULN)。如果有已知或疑似吉尔伯特综合征史的受试者在筛选期间直接胆红素>2 × ULN,则没有资格参加研究。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2000/mm3)。
  • 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计数<100,000/mm3)。
  • 预期在12个月内导致死亡的任何危及生命的疾病(CVD除外)。
  • 活动性肝病和/或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的证据。
  • 近期(<90天)MI、PCI或CABG的证据。
  • 根据纽约心脏协会III/IV级临床分类(参见方案附录4),筛选期间有失代偿性心力衰竭的证据。
  • 筛选时已知的计划冠状血管重建(PCI或CABG)。
  • 筛选时已知的近期(<3个月)大手术或计划的大手术。
  • 控制不佳的高血压,定义为过去一个月内透析前BP测量值始终≥170 mmHg(收缩压)或≥110 mmHg(舒张压)(尽管使用了抗高血压治疗)。
  • 当前或既往(<5年)恶性肿瘤,其中基底细胞癌、完全切除的皮肤鳞状细胞癌或非复发(筛选期<5年)宫颈原位癌除外。
  • 活动性或近期(筛选<30天)临床重度出血,定义为需要输注血液制品以管理明显出血、有创管理(例如,手术或内窥镜干预)、住院以管理出血或中断抗血栓治疗。
  • 计划在6个月内进行肾脏移植。
  • 对CSL300或产品任何成分有速发严重过敏反应或超敏反应史。
  • 脱髓鞘类疾病病史。
  • GI穿孔史、炎症性肠病(完全切除的溃疡性结肠炎除外)或消化性溃疡病(筛选前<12个月)。
  • 有憩室性疾病或憩室炎病史(已完全切除疾病病灶的除外)。
  • 炎症性肠病(即克罗恩氏病、溃疡性结肠炎,完全切除的除外)。
  • 既往胃旁路手术
  • 透析不充分,定义为当地标准治疗值平均Kt/V<1.2,或在过去3个月内接受血液透析的尿素降低率<65%,或在过去一年内接受腹膜透析的平均Kt/V<1.7。
  • 不愿意或无法遵守研究程序,包括参加另一项试验性研究直至完成其最终研究访视。
  • 不依从药物治疗(包括血液透析治疗)的病史。
  • 持续的酒精或非法物质滥用。
  • 目前或近期在筛选前<3个月参与了涉及实验药物的试验性研究(包括本研究的第1部分[IIb期])。
  • 研究期间和试验用药品末次给药后5个月内妊娠、哺乳或不愿意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即“高效”的可接受避孕方法)(见方案第18.3.2节)。
  • 存在研究者认为会引起以下后果的任何状况 (1) 危及参与研究受试者的安全, (2) 损害数据质量,和/或 (3) 将受试者的预期寿命限制在<1年。
  • 申办者确定不再需要受试者参加研究。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CSL300 (Clazakizumab)
剂型:注射液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与CSL300产品辅料含量和浓度一致并剔除活性成分的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至首次发生CV死亡或MI的时间。 从随机化开始接受治疗直至合并治疗终止日期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至首次发生全因死亡或MI的时间 从随机化开始接受治疗直至合并治疗终止日期 有效性指标
至首次发生CV死亡、MI或缺血性卒中的时间 从随机化开始接受治疗直至合并治疗终止日期 有效性指标
至首次发生CV死亡的时间 从随机化开始接受治疗直至合并治疗终止日期 有效性指标
至首次发生全因死亡的时间 从随机化开始接受治疗直至合并治疗终止日期 有效性指标
至首次发生CV死亡、MI或重大肢体不良事件的时间 从随机化开始接受治疗直至合并治疗终止日期 有效性指标
至首次发生CV死亡、MI或因心力衰竭住院的时间 从随机化开始接受治疗直至合并治疗终止日期 有效性指标
CV住院总次数 从随机化开始接受治疗直至合并治疗终止日期 有效性指标
HF住院和急诊总次数 从随机化开始接受治疗直至合并治疗终止日期 有效性指标
住院总次数 从随机化开始接受治疗直至合并治疗终止日期 有效性指标
至首次发生MI的时间 从随机化开始接受治疗直至合并治疗终止日期 有效性指标
至首次发生缺血性卒中的时间 从随机化开始接受治疗直至合并治疗终止日期 有效性指标
至发生ACS住院的时间和次数 从随机化开始接受治疗直至合并治疗终止日期 有效性指标
至首次发生紧急冠状血管重建的时间 从随机化开始接受治疗直至合并治疗终止日期 有效性指标
至发生外周血管事件的时间和次数 从随机化开始接受治疗直至合并治疗终止日期 有效性指标
因血管原因住院的总次数 从随机化开始接受治疗直至合并治疗终止日期 有效性指标
发生重大缺血事件总次数 从随机化开始接受治疗直至合并治疗终止日期 有效性指标
健康相关生活质量变化 从随机化开始接受治疗直至合并治疗终止日期 有效性指标
TEAE、SAE、AE和实验室检查异常(生化、血液学、免疫原性) 从随机化开始接受治疗直至合并治疗终止日期 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左力 博士学位 主任医师 13910028495 zuoli@bjmu.edu.cn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100034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左力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无锡市人民医院 张志坚 中国 江苏省 无锡市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叶红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严跃红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徐波 中国 福建省 厦门市
甘肃省人民医院 黄文辉 中国 甘肃省 兰州市
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邢昌赢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毕书红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 毕光宇 中国 江苏省 扬州市
嘉兴市第一医院 吴恒兰 中国 浙江省 嘉兴市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王沛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解德琼 中国 四川省 宜宾市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何建强 中国 江苏省 镇江市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毕伟红 中国 四川省 绵阳市
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 庞家亮 中国 河南省 新乡市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范秋灵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徐金升 中国 河北省 石家庄市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石明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王德光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倪兆慧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南方医科大学-江西萍乡市人民医院 王稻 中国 江西省 萍乡市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李月红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武汉市中心医院 陈文莉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王利华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延安大学咸阳医院 王卫军 中国 陕西省 咸阳市
江苏省中医院 何伟明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天津市人民医院 龙刚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陈钦开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万启军 中国 广东省 深圳市
东莞市人民医院 李仪 中国 广东省 东莞市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博爱医院 马迎春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 张国欣 中国 河北省 石家庄市
北京市密云区医院 申玉兰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 同意 2024-10-22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已入组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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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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