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210694
相关登记号
CTR20170573,CTR20180453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芦可替尼难治或复发的骨髓纤维化
试验通俗题目
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芦可替尼难治或复发的骨髓纤维化的临床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芦可替尼难治或复发的骨髓纤维化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Ⅱ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ZGJAK017
方案最近版本号
V3.0
版本日期
2022-04-15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郝蒙
联系人座机
021-58942758
联系人手机号
17321036801
联系人Email
haom@zelgen.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晨丰路209号
联系人邮编
2153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杰克替尼治疗芦可替尼难治或复发的骨髓纤维化患者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杰克替尼治疗芦可替尼难治或复发的骨髓纤维化患者的安全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且可以遵从本研究方案;
- 年龄≥18岁(含界值),性别不限;
- 根据WHO标准(2016版,附件II)诊断为PMF的患者、或根据IWG-MRT(附件III)标准诊断为Post-PV-MF或Post-ET-MF的患者;无论是否有JAK2突变均可入组;
- 根据动态国际预后评分系统(Dynamic International Prognostic Scoring System,DIPSS)(附件IV)危险分组标准评估为中危-2或高危的骨髓纤维化患者;或具有肝脾肿大症状,且需要治疗的中危-1级骨髓纤维化患者;
- 芦可替尼难治或复发的骨髓纤维化患者:难治骨髓纤维化患者:服用芦可替尼治疗累计≥3个月,MRI/CT检查显示与服用芦可替尼前比较,脾脏体积缩小<10%,或触诊较服用芦可替尼前脾脏缩小<30%者;复发骨髓纤维化患者:服用芦可替尼治疗累计≥3个月,同服用芦可替尼前比较,脾脏响应后,再次增大(较服用芦可替尼前,脾脏体积缩小<10%,或触诊脾脏缩小<30%)者;
- 脾脏肿大:左锁骨中线与肋缘交点至脾脏突出最远点触诊距离≥5cm(甲丙线)或MRI/CT评估的脾脏体积≥450cm3;
- 预期生存期≥24周;
- ECOG PS评分0-2;
- 入组前7天内,实验室检查符合下列标准:中性粒细胞计数≥0.75×109/L,血小板计数≥75×109/L;外周血原始细胞<10%;AST和ALT≤3×ULN,若合并严重的髓外造血或筛选前60天内接受过排铁治疗并因此导致肝功损害的患者,AST和ALT≤5×ULN;直接胆红素≤2.0×ULN;血肌酐≤2.0×ULN。
排除标准
- 先前暴露于芦可替尼外的Janus激酶(JAK)抑制剂累计>2周者;
- 筛选前1周内,服用过芦可替尼或其他JAK抑制剂治疗者;
- 任何显著的临床和实验室异常,研究者认为影响安全性评价者,如: 控制不佳的糖尿病(空腹血糖>250mg/dL或>13.9mmol/L);患有高血压且经联合降压治疗无法下降到以下范围内者: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周围神经病变(《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第5版(NCI- CTCAE V5.0))达到2级或以上者;
- 筛选前6个月内受试者有充血性心力衰竭(NCI-CTCAE V5.0)达到2级或以上、无法控制或尚不稳定的心绞痛或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事件或肺栓塞事件;左室射血分数(LVEF)<50%且低于正常值下限;
- 既往有慢性或反复发作的呼吸道病史,如:慢性阻塞性肺病、反复发作的肺部感染等,或筛选前3个月内有肺部感染史,或目前有上呼吸道感染未恢复者;
- 筛选期胸部X线正位片提示存在活动性且需要治疗的肺部感染者;
- 既往有过结核病史或筛选期γ-干扰素释放试验(QuantiFERON-TB Gold或T-SPOT等)提示潜伏性结核感染者;提示潜伏性结核感染者需完成预防性抗结核治疗至少6个月后,方可入组;
- 筛选前4周内有进行过外科手术且尚未完全恢复者;
- 筛选时患有心律失常疾病需要治疗,或QTc间期(QTcB)>480ms者(QTcB计算公式见附件VIII);
- 筛选时有临床症状的细菌、病毒、寄生虫或真菌感染需要口服或静脉抗感染治疗者;
- 有先天性或者获得性出血性疾病病史者(注:因使用芦可替尼治疗引起的血肿除外);
- 脾脏切除或计划近期(6个月内)进行脾脏切除术的受试者,或入组前6个月内进行过脾脏放射治疗者(含内放射和外放射);
- 筛选时HIV抗体阳性,HBsAg阳性且HBV-DNA阳性或高于正常参考范围,HCV抗体或HCV-RNA阳性者;
- 计划怀孕或已怀孕或正在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在给药期间和末次用药后的30天内不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方案允许使用的避孕方式见附件X);
- 既往5年内罹患过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等除外)或合并其他严重疾病,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性或依从性者;
- 入组前1个月内参加其它新药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且服用了该研究药物或使用了该医疗器械者;
- 不能配合或无法进行MRI或CT扫描者;
- 受试者首次用药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治疗MF药物(羟基脲需在接受研究药物前1天停用)、任何免疫调节剂(如沙利度胺、干扰素)、任何免疫抑制剂、>10mg/天强的松或同等生物作用强度的糖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生物作用强度换算见附件IX)或使用上述药物间隔在5个半衰期内的患者,以时间长者为准;
- 存在其他任何方案未写明的情况但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本试验的患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盐酸杰克替尼片
|
剂型:片剂
|
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脾脏体积较基线缩小≥35%的受试者比例 | 24周时 | 有效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客观有效率(CR+PR):根据IWG-MRT疗效标准,研究期间最佳疗效为CR或者PR的受试者占所有受试者的比例。最佳疗效为发生疾病进展或者开始新的抗MF治疗之前获得的最佳治疗效果; | 试验前24周,每8周进行一次骨髓纤维化疗效评估;24周后,每12周进行一次 | 有效性指标 |
脾响应 | 试验前24周,每8周进行一次肝脾影像学检查(MRI/CT);24周后,每12周进行一次 | 有效性指标 |
贫血改善 | 试验前24周,每8周进行一次贫血改善评估;24周后,每12周进行一次 | 有效性指标 |
MF相关症状改善: 骨髓增殖性肿瘤总症状评估量表(MPN-SAF TSS)总积分较基线下降≥50%患者的比例;MPN-SAF TSS总积分和基线比较下降值; | 试验前24周,每8周进行一次MPN-SAF TSS 症状总积分评估;24周后,每12周进行一次 | 有效性指标 |
PFS:从入组给药之日起至下列任意一种事件发生的日期所经历的时间:① 脾脏体积较包括基线在内的试验期间所记录到的最低值增大≥25%;② 任何原因引起的死亡; | 试验前24周,每8周进行一次MPN-SAF TSS 症状总积分评估;24周后,每12周进行一次;死亡时 | 有效性指标 |
LFS | 试验前24周,每8周进行一次MPN-SAF TSS 症状总积分评估;24周后,每12周进行一次;死亡时 | 有效性指标 |
OS:从入组给药之日起至任何原因引起的死亡所经历的时间。 | 死亡时 | 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发生率(血常规、外周血涂片、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心电图、胸部X线等) | 试验前4周内,每2周进行一次安全性随访;5~24周,每4周进行一次安全性随访;24周后,每6周进行一次安全性随访;48周后每12周进行一次安全性随访 | 安全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金洁 | 医学博士 | 主任医师 | 0571-87236896 | jiej0503@163.com |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79号 | 310003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金洁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 徐泽锋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 李军民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周虎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徐雅靖/吴登蜀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何广胜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河南省人民医院 | 孙恺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王季石/赵鹏 | 中国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苗瞄 | 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 刘红 | 中国 | 江苏省 | 南通市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姜中兴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山东省立医院 | 王欣 | 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 许娜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高素君 | 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李菲 | 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 江倩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广东省人民医院 | 杜欣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吴勇 | 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 张瑾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 杨威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朱焕玲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郑翠苹 | 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 侯明 | 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景华院区) | 秦玲 | 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元院区) | 杨海平 | 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山西白求恩医院 | 马梁明 | 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 刘清池 | 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 王伟 | 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甘肃省人民医院 | 张启科 | 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 | 党惠兵 | 中国 | 河南省 | 南阳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3-11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9-23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2-05-25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3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34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3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1-07-06;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1-07-28;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2-11-01;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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