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可替尼凝胶|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250179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成人结节性痒疹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芦可替尼凝胶治疗结节性痒疹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早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在结节性痒疹成人受试者中评价芦可替尼凝胶(HDM3010)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初步疗效的随机、双盲、赋形剂对照、多中心的I/I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HDM3010-PN-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2.0
版本日期
2024-09-30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赵剑飞
联系人座机
0571-89903388
联系人手机号
18428347838
联系人Email
zhaojianfei@eastchinapharm.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858号华东医药
联系人邮编
310011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其它-新版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结节性痒疹(PN)受试者外用芦可替尼凝胶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次要目的:评估PN受试者外用芦可替尼凝胶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评估PN受试者外用芦可替尼凝胶对瘙痒缓解的有效性;评估PN受试者外用芦可替尼凝胶对研究者整体评估-结节性痒疹分期(IGA PN-S)评分的改变;评估PN受试者外用芦可替尼凝胶对研究者整体评估-结节性痒疹活动度(IGA PN-A)的改善;评估PN受试者外用芦可替尼凝胶对皮肤病相关生活质量改善情况。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受试者年龄为18-65岁(含界值),性别不限
  • 筛选时皮肤科专科医生临床诊断PN≥3个月且需同时满足以下标准:a)筛选期和基线时至少两个体表区域(例如左下肢和右下肢)存在瘙痒结节且必须有四肢(上肢和/或下肢)对称分布结节;b)筛选期和基线时IGA PN-S ≥2;c)基线时过去一周PN相关的WI-NRS周平均值≥7(7天中,要求至少要有4天的评分用于基线平均分计算。如果原计划随机化日期前7天中,患者的报告天数低于4天,应推迟随机化,直至符合要求,但不得超出筛选的最长期限28天)
  • 筛选期和基线时累及身体表面积(BSA)(头皮除外):队列1和队列2应<20%,队列3应≥25%
  • 筛选期时,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受试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且基线访视时,尿妊娠试验阴性。WOCBP受试者和未接受输精管结扎术的男性受试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采取至少一项可靠的避孕措施,包括:口服/植入/注射/经皮避孕药、宫内节育器、双侧输卵管结扎术或双侧输卵管阻塞术、输精管结扎术等。如果应用屏障类避孕措施(如:男用避孕套、女用避孕套),需选择至少一种并正确且性生活中全程使用。如果该受试者常规生活中是禁欲的,那么该受试者可以应用此方式避孕,但当其不再禁欲时,需选择一种上述提及的可靠的避孕方式。男性受试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至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不能捐献精子
  • 充分了解试验内容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后,受试者自愿参加试验,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筛选和基线时存在其他可能干扰疗效评估或造成瘙痒的疾病,如未受控制的糖尿病或甲状腺疾病、胆汁淤积性肝病、终末期肾病、缺铁性贫血等;或药物(如阿片类药物、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导致的或继发于神经病变或精神疾病的PN
  • 筛选期或基线前3个月内存在活动性的特应性皮炎(AD)病损或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存在除PN以外的可能干扰研究评估的其他皮肤合并症(如皮肤真菌病、银屑病、疥疮、慢性单纯性苔藓、慢性光化性皮炎、疱疹样皮炎和接触性皮炎等)
  • 随机前接受以下任何一种治疗:既往曾接受过系统性JAK抑制剂治疗或随机前3个月接受过任何外用JAK抑制剂;随机前2周内接受过局部辣椒素、焦油类药物、外用水杨酸类药物、外用维A酸类药物、外用维生素D3类似物、复方利多卡因乳膏、外用磷酸二酯酶-4(PDE-4)抑制剂(例如克立硼罗)、外用抗组胺药、外用皮质类固醇(TCS)、外用钙调磷酸酶抑制剂(TCI)、含有明确有效止痒成分的润肤剂、外用中成药或草药治疗等;随机前4周接受过系统性糖皮质激素、系统性免疫抑制疗法/免疫调节疗法(例如环孢素、甲氨蝶呤、硫唑嘌呤、吗替麦考酚酯、PDE-4抑制剂、干扰素γ[IFN-γ]靶点药物)、沙利度胺、羟氯喹和神经激肽-l(NK-1)受体拮抗剂(如阿瑞匹坦)、阿片受体拮抗剂以及其他可能影响PN疗效评估的其他药物(如抗抑郁药等);随机前2周内接受过口服抗组胺药;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加巴喷丁、普瑞巴林、系统性中成药(如复方甘草酸苷片、雷公藤多苷片);随机前12周内或5个药物半衰期内(如果已知)(以较长者为准)使用其他免疫调节类生物制剂(如度普利尤);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病灶内皮质类固醇注射和冷冻疗法、光疗;随机前4周内接种过任何活疫苗、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减毒活疫苗;随机前2周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接受过系统性强效细胞色素P450 3A4抑制剂或CYP2C9/3A4双重抑制剂(如氟康唑)
  • 既往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可疑感染或筛选时HIV抗体阳性;或乙型肝炎阳性(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HBsAg阴性但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HBcAb]阳性,需检测HBV-DNA定量,结果高于检测正常值上限);或丙型肝炎(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加做HCV-RNA定量结果高于正常值上限);或梅毒筛查阳性(特异性抗体检测阳性,非特异性抗体检测阴性且结合临床判断确证为非活动期感染者除外)
  • 筛选时可能存在活动性结核感染情况,或有活动性结核病史,或筛选期时胸片联合T-spot筛查(若胸片可疑结核加做胸部CT),提示潜伏或可疑结核
  • 筛选前3个月内有带状疱疹或明显的水痘-带状疱疹等疱疹病毒感染史
  • 本研究首次用药前7天内有活动性感染需要使用口服或静脉抗生素、抗真菌药或抗病毒药
  • 筛选访视前6个月内有寄生虫感染史、疑似寄生虫感染或使用过抗寄生虫药物
  • 本研究首次用药前5年内患有癌症(恶性肿瘤患者已行根治术5年以上,目前明确无复发或转移的患者除外;已经接受过根治性治疗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局限性前列腺癌、I期子宫内膜癌、宫颈原位癌或乳腺原位癌等除外)
  • 筛选期或基线时血常规存在以下任何一种异常:白细胞<3.0 × 10^9/L;中性粒细胞低于正常值下限(LLN);淋巴细胞<0.8 × 10^9/L;血红蛋白<10 g/dL;血小板<100 × 10^9/L
  • 筛选时重度肝功能受损(Child-Pugh C级)或终末期肾病或需要透析的肾病或筛选时存在以下指标异常之一: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1.5×正常值上限(ULN);血清肌酐(SCr)>正常值上限
  • 任何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已知或怀疑有免疫缺陷病史;有临床意义或未受控制的心血管病变,包括不稳定的心绞痛;筛选前12个月内发生过急性心肌梗死;纽约心脏协会III级或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以及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或未受控制的高血压(静息时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等;有血栓病史,包括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者;既往或筛选时存在精神疾病或因精神疾病住院(经研究者判断,稳定且轻度的不需要药物治疗的焦虑和/或抑郁除外,且基线医院焦虑抑郁量表[HADS]评分≤10分);筛选前6个月内有酒精或药物滥用情况;随机前12周内接受过或研究期间计划接受重大手术(定义参照2022年12月0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3级和4级手术)
  • 目前正在参加任何其他干预性临床试验;或本研究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干预性临床试验
  •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或研究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妊娠或哺乳计划的受试者
  • 已知对芦可替尼成分或乳膏辅料过敏的受试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芦可替尼凝胶
剂型:凝胶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芦可替尼凝胶安慰剂(赋形剂)
剂型:凝胶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治疗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TEAE)、严重不良事件(SAE)以及导致中断治疗或退出的不良事件(AE) 8周 安全性指标
局部耐受性、生命体征(收缩压和舒张压、脉搏、呼吸频率和体温)、体格检查 8周 安全性指标
12导联心电图以及安全性实验室检查指标(血常规、超敏C型反应蛋白/C型反应蛋白 [HsCRP/CRP]、红细胞沉降率 [ESR]、血生化、凝血功能和尿常规)等。 8周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单次给药后的峰浓度Cmax 8周 安全性指标
单次给药后的达峰时间Tmax 8周 安全性指标
给药后从0时至给药间隔内最后一个可测浓度时间点t时曲线下面积AUC0-t 8周 安全性指标
最剧烈瘙痒数值评估量表(WI-NRS)周平均值较基线改善≥4分的受试者比例 第1、2、4和8周(第8周仅适用于自愿参与4周开放延长治疗的受试者) 有效性指标
WI-NRS周平均值较基线的变化 第1、2、4和8周(第8周仅适用于自愿参与4周开放延长治疗的受试者) 有效性指标
IGA PN-S评分较基线的变化 第2、4和8周(第8周仅适用于自愿参与4周开放延长治疗的受试者) 有效性指标
皮肤病生活质量指数(DLQI)较基线的变化 第1、2、4和8周(第8周仅适用于自愿参与4周开放延长治疗的受试者)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晋红中 皮肤与性病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3693583080 jinhongzhong@263.net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一号 100032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晋红中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太原市中心医院 牛旭平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林茂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魏爱华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粟娟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海南第五人民医院 曾慧明 中国 海南省 海口市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郭书萍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朱建建 中国 湖南省 常德市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赵恒光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吴文育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姚莹 中国 河南省 洛阳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4-11-30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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