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223399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铂复发或铂难治小细胞肺癌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静脉注射Olvi-Vec联合铂+依托泊苷治疗铂复发或铂难治的晚期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和有效性的Ib/II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Ib/II期、开放、多中心临床试验,评价静脉注射Olvi-Vec联合铂+依托泊苷治疗铂复发或铂难治的晚期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和有效性
试验方案编号
Olvi-Vec-SCLC-202
方案最近版本号
V1.0
版本日期
2022-10-11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Yvonne Liu
联系人座机
021-52998025
联系人手机号
18258176316
联系人Email
yvonne.liu@newsoara.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中山西路999号华闻大厦809
联系人邮编
200051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其它-新版
试验目的
Ib期:
主要目的
评估静脉注射Olvi-Vec联合铂+依托泊苷治疗铂复发或铂难治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1. 探索Olvi-Vec治疗后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LTs),最大耐受剂量(MTD)和II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
2. 根据RECIST 1.1,初步评估Olvi-Vec抗肿瘤效果(经研究者评估):总缓解率(ORR)、无进展生存期(PFS)、缓解持续时间(DoR)、和疾病控制率(DCR)等;
II期:
主要目的
评估静脉注射Olvi-Vec联合铂+依托泊苷治疗铂复发或铂难治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有效性(总缓解率ORR,盲态独立影像评估委员会(BIRC)评估)。
次要目的
1. 根据RECIST 1.1,进一步评估Olvi-Vec其他抗肿瘤效果:总缓解率ORR(经研究者评估)、无进展生存期(PFS,经研究者和BIRC评估)、缓解持续时间(DoR,经研究者和BIRC评估)、和疾病控制率(DCR,经研究者和BIRC评估)等;
2. 评估安全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年龄≥18岁,性别不限。
- 经组织或细胞学证实的小细胞肺癌。
- 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方案和/或免疫治疗、含铂化疗方案和/或安罗替尼及其他指南推荐治疗后,均出现疾病进展或复发。
- 在基线期至少存在一处可测量的靶病灶,根据RECIST 1.1(接受过放疗的病灶在放疗后如有明显的疾病进展证据,则可作为靶病灶)。
- ECOG体能状况评分0或1。
- 具有足够的骨髓、肝肾器官功能: 1)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 2) 淋巴细胞绝对计数≥0.5×10^9/L;分类百分比≥10%; 3) 血红蛋白≥90g/L; 4) 血小板计数≥100×10^9/L; 5) 血清总胆红素≤1.5×ULN; 6)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谷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均≤ 3×ULN(如果患者存在肝转移,则≤5×ULN); 7) 肌酐≤1.5×ULN或者肌酐清除率≥5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法); 8)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ULN
- 预期生存时间不少于6个月。
- 有生育潜力(WOCBP)的妇女在开始服用研究药物之前,妊娠试验呈阴性。
- 有生殖能力的男性或有生育潜力女性(WOCBP),必须同意在研究开始前、研究参与期间以及治疗结束后90天内使用适当的避孕措施(激素或屏障避孕法;节欲)。如果在参与本研究期间女性受试者(或者男性受试者配偶)怀孕或怀疑怀孕,应立即通知研究者。 具有生育潜力的女性是指符合以下标准的任何女性(无论其性取向如何,是否进行过输卵管结扎,或是否选择独身):i) 未进行子宫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ii) 至少连续12个月未自然绝经(即,在之前连续12个月内的任何时间有过月经)。
- 11. 研究者评估营养状态良好(根据BMI或PNI进行评估)。 BMI:体重指数,建议不低于20; PNI=10×血清白蛋白(g/dL)+0.005×外周血淋巴细胞计数(即绝对淋巴细胞计数)(每mm^3);最小PNI为≥ 40。
排除标准
- 复合型小细胞肺癌、转化性小细胞肺癌。
- 有神经系统症状的脑转移患者; 注:既往有脑转移影像学证据受试者在针对颅内转移病灶局部治疗后(如放疗或手术),转移灶病变需稳定28天以上且没有症状的患者可以入组。
- 既往或目前合并除小细胞肺癌外的其他原发恶性肿瘤(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原位乳腺癌、原位宫颈癌及浅表性膀胱癌,或其他过去3年内已得到有效控制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癌症除外)。
- 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系统疾病,符合下面任一条: 心功能 ≥ NYHA III 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既往或现在患有严重且未得到控制的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或不稳定型心绞痛、冠脉或外周动脉搭桥术;过去3个月内的血栓栓塞事件史;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未能有效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经规范化降压药治疗后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 在开始研究治疗时,既往抗肿瘤治疗相关的毒性未恢复至≤CTCAE 1级,除外脱发和CTCAE 2级的外周神经毒性。
- 已知HIV感染(HIV抗体阳性),活动性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患者。检测结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患者不得入组本研究: 1) 血清HBsAg阳性且HBV DNA > 200 IU/ml或1000拷贝/mL; 2) 血清HCV抗体且HCV RNA阳性。
- 接受化疗、靶向治疗、放疗、生物治疗,距本研究首次给药少于4周;或2周内接受过局部放疗。
- 首次给研究药物前28天内接受过大手术或显著创伤性损伤。
- 研究者认为,患者存在任何不稳定或可能影响其安全性或研究依从性的任何疾病或医学状态,包括器官移植患者、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 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严重的、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包括影响研究治疗的严重的、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但不限于严重感染、无法控制的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或慢性肺部疾病或活动性疾病、慢性肾脏疾病、发热、全身和/或不受控制的感染(包括不受控制/未经治疗的尿路感染)和/或限制研究依从性的精神病/社会状况等。
- 距本研究首次给药1年内接种过天花疫苗。
- 距本研究首次给药1年内参加过痘病毒重组相关疫苗的受试者。
- 距本研究首次给药45天内接种新冠疫苗等非痘病毒重组的(如腺病毒、灭活疫苗等)。
-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患者。
- 曾接受过基因治疗或任何类型的溶细胞病毒治疗。
- 在研究过程中,同时服用对牛痘病毒有效的抗病毒药物(如西多福韦、牛痘免疫球蛋白、伊马替尼、ST-246)。
- 筛选时,研究人员评估有临床意义的皮肤病(如湿疹、牛皮癣或任何未愈合的皮肤伤口或溃疡)。
- 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或任何类固醇的患者(急性并发皮质类固醇使用除外,患者每天不超过20mg泼尼松龙或同等药效的其他激素类药物)。
- 患有痴呆症或精神状态改变。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Olvi-Vec注射液
|
剂型:注射剂
|
中文通用名:Olvi-Vec注射液
|
剂型:注射剂
|
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NA
|
剂型:NA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Ib期 监测AE发生频率、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体格检查结果、临床实验室参数、生命体征、ECG的变化。 | 每次随访 | 安全性指标 |
II期 基于RECIST1.1,评估确定的ORR(BIRC评估)。 | 自C4D1起,每6周±7天进行一次RECIST 1.1评估。在C10D1后停止研究治疗的,将每9周±7天评估一次(或根据临床指征)直到出现影像学进展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以先发生者为准。 | 有效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Ib期 监测DLT观察期间其他AE发生频率、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体格检查结果、临床实验室参数、生命体征、ECG的变化(DLT事件) | 每次随访。DLT评估期: 第1治疗周期(Olvi-Vec用药第1天,直至Olvi-Vec最后1次用药后第21天)。 | 安全性指标 |
Ib期 研究者评估结果: 1)总缓解率(ORR); 2)无进展生存期(PFS); 3)6、12个月无进展生存率; 4)缓解持续时间(DOR); 5)疾病控制率(DCR)等。 | 自C4D1起,每6周±7天进行一次RECIST 1.1评估。在C10D1后停止研究治疗的,将每9周±7天评估一次(或根据临床指征)直到出现影像学进展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以先发生者为准。 | 有效性指标 |
II期 1)ORR(研究者评估)2)PFS(BIRC和研究者评估)3)6、12个月无进展生存率(BIRC和研究者评估)4)DOR(BIRC和研究者评估)5)DCR(BIRC和研究者评估)6)OS等。 | 自C4D1起,每6周±7天进行一次RECIST 1.1评估。在C10D1后停止研究治疗的,将每9周±7天评估一次(或根据临床指征)直到出现影像学进展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以先发生者为准。 | 有效性指标 |
II期 监测AE发生频率、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体格检查结果、临床实验室参数、生命体征、ECG的变化。 | 每次随访 | 安全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陆舜 | 医学博士 | 主任医师 | 021-22200000-2153 | shun_lu@hotmail.com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淮海西路241号 | 200030 | 上海市胸科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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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胸科医院 | 陆舜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浙江省人民医院 | 钦志泉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周宇红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郑玉龙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董晓荣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邬麟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北京肿瘤医院 | 方健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王峰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崔久嵬 | 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赵艳秋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江苏省肿瘤医院 | 史美祺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宋正波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王佳蕾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 姜斌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 沈赞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陈振东 | 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立医院 | 王刚 | 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周承志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辽宁省肿瘤医院 | 李晓玲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李潞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上海市胸科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2-11-09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14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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