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085胶囊|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11726
相关登记号
CTR20180314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BRAF V600E/V600K 突变的晚期黑色素瘤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 HL-085 胶囊联合维莫非尼片治疗 BRAF V600E/V600K 突变的晚期黑色素瘤患者的Ⅱ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 HL-085 胶囊联合维莫非尼片治疗 BRAF V600E/V600K 突变的晚期黑色素瘤患者的有效性、安全性的单臂、多中心Ⅱ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HL-085-102-II-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2.0
版本日期
2021-12-09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田红旗
联系人座机
021-51323990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tianhq@kechowpharma.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780号3楼3M座
联系人邮编
201203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Ⅱa 研究阶段 主要目的: 评价 HL-085 胶囊联合维莫非尼片已推荐的 II 期临床剂量(RP2D)HL-085 12mg / 维莫非尼 720mg BID 剂量下治疗 BRAF V600E 或 BRAFV600K 突变的不可切除或转移的黑色素瘤患者的客观缓解率(ORR)。 Ⅱ b 研究阶段 主要目的: 评价 HL-085胶囊联合维莫非尼片在Ⅱa 研究阶段的 RP2D 剂量下治疗BRAFV600E 或 BRAF V600K 突变的不可切除或转移的黑色素瘤患者的客观缓解率(ORR)。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18 周岁以上(含)男性或女性患者;
  • 无法切除或转移、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黑色素瘤患者;
  • BRAF V600E/V600K 突变患者;
  •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有可作为靶病灶评估的病灶;
  • ECOG 评分为 0-1 分;
  • 预期生存期大于 3 个月;
  • 能够进行口服用药;
  • 开始给药前 7 天内进行的超声心动图确定: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 开始给药前 7 天内进行的实验室检查确定: ●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 血小板计数≥实验室正常值范围下限; ● 血红蛋白≥90 g/L; ● 血清肌酐≤1.5×正常值上限(ULN)或 Cockroft-Gault 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60 mL/分钟; ● AST、ALT 和碱性磷酸酶(ALP)≤2.5×ULN; — 并发肝转移者,AST、ALT≤5.0×ULN 和 ALP ≤6.0×ULN; — 并发骨转移者,ALP 可以>2.5×ULN; ● 总 胆 红 素 ≤1.5×ULN (对于 Gilbert 综 合 征 患 者 , 总 胆 红 素≤3×ULN); ● 白蛋白≥30 g/L; ● 凝血功能 —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 肌酸激酶(CK)≤1× ULN。
  • 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 受试者必须自愿并能完成研究程序和随访检查。
排除标准
  • 既往曾接受过特异性 MEK 抑制剂和 BRAF 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损伤(即,影像学不稳定、症状性损害)的患者应排除。注:对于接受立体定向脑部放疗或手术治疗的患者,在大于等于 3 个月期间脑部无疾病进展,则可以入选;
  • 研究给药开始前 4 周内,接受过其他任何研究治疗的患者;
  • 无法吞咽胶囊或难治性恶心和呕吐、吸收不良、体外胆汁分流、或任何可能会妨碍研究药物充分吸收的显著的胃和小肠切除;
  • 在研究药物给药治疗前,既往化疗、免疫疗法、靶向治疗或放疗等抗肿瘤治疗未完成 4 周;或在研究药物给药前,所有相关毒性反应(除脱发)均未得到恢复【恢复至≤1 级或基线水平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 CTCAE v5.0)判定】;
  • 研究治疗首次用药前至少 14 天内接受任何大手术(基线肿瘤活检除外)或发生严重创伤;
  • 筛选时 Bazetts 公式校正的 ECG QTcB≥480msec,或有先天性长 QT 综合征病史;或服用已知可延长 QT 间期的药物
  • 开始研究治疗前 4 周内,出现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 CTCAE v5.0)中规定的 3 级出血症状;
  • 研究给药前 6 个月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心肌梗死、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旁路移植术、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根据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 (NYHA) 指南确定 II 级以上心衰} 、需要用药的严重心律不齐、难以控制的高血压(大于 140/90mmHg)、脑血管意外事件、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症状性肺栓塞;超声心动图(ECHO)记录的心脏瓣膜形态异常(≥2 级),注:1 级心脏瓣膜形态异常的患者(如轻度反流/狭窄)允许入组,但具有中度瓣膜增厚的患者禁止入组;
  • 患者同时使用其他抗肿瘤药物伴随治疗(激素治疗可以接受);
  • 未得到控制的伴随疾病或感染性疾病;
  • 不可纠正的电解质异常(通过血液生化检测的低钾血症,低镁血症、低钙血症);
  • 既往或目前 有视网膜静脉阻塞( RVO)、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RPED)等视网膜疾病;
  • 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梅毒抗体(Anti-TP)阳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 HCV RNA 阳性、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 HBV DNA 阳性;
  • 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病史;
  • 过去 3 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的患者,但皮肤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彻底治愈患者和/或癌症已治愈无疾病或至少 3 年连续无疾病的任何恶性肿瘤患者除外;
  • 间质性肺病或间质性肺炎,包括有临床意义的放射性肺炎(即影响日常生活活动或需要干预治疗)的患者;
  • 对于绝经前女性受试者(绝经后女性患者必须已绝经至少 12 个月才能被认为无生育能力)血清妊娠检查结果为阳性;在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 30 天内,有望怀孕、哺乳或不愿采用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的育龄女性配偶);
  • 已知对研究药物成份或其类似物过敏的患者;
  • 正在接受并且不能在开始研究治疗前至少 1 周和研究期间停用方案禁止的影响 CYP 同工酶(CYP2C9 和 CYP2C19 的强诱导剂、强抑制剂)的静脉或口服药物的患者(附录 1);
  • 研究者认为可能增加参与研究和研究用药风险、或者可能会干扰研究结果解释的其他重度、急性、或慢性临床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异常情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剂型:胶囊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剂型:胶囊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剂型:胶囊
中文通用名:维莫非尼片
剂型:片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客观缓解率(ORR) 研究全过程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无进展生存期 研究全程 有效性指标
疾病控制率 研究全程 有效性指标
缓解持续时间 研究全程 有效性指标
总生存期 研究全程 有效性指标
1年生存率 研究全程 有效性指标
安全性评估指标 研究全程 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郭军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010-88196317 guoj307@126.com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 100142 北京肿瘤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北京肿瘤医院 郭军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张维真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福建省肿瘤医院 陈誉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邹征云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浙江省肿瘤医院 方美玉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6-28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12-21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04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3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1-09-23;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1-10-15;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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