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希美替尼片 |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243483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经一线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的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
试验通俗题目
盐酸希美替尼片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III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盐酸希美替尼片对照研究者选择化疗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随机、开放、阳性药对照、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HA1818-008
方案最近版本号
V2.0
版本日期
2024-07-16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临床试验信息组
联系人座机
0311-69085587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ctr-contact@cspc.cn
联系人邮政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中山东路896号
联系人邮编
050035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盐酸希美替尼片与研究者选择化疗相比治疗一线治疗失败的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总生存期。 次要目的:评价盐酸希美替尼片与研究者选择化疗相比治疗一线治疗失败的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生物标志物与临床疗效之间的相关性;评价盐酸希美替尼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签署知情同意时,18岁≤年龄≤75岁,性别不限。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食管鳞癌,且局部晚期不可切除、局部复发或伴远处转移。
  • 经一线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的患者(标准治疗:包括以铂类、紫衫类或氟尿嘧啶类为基础的化疗联合免疫治疗。维持治疗进展也可纳入。术后复发或转移接受的同步放化疗算为一线治疗;对于根治性同步放化疗、新辅助/辅助治疗,如果在治疗期间或停止治疗后6个月内发生疾病进展,应将其算作一线治疗失败)。
  • 至少有一个符合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要求的可评估病灶。
  • ECOG 评分为 0 或 1。
  • 预计生存时间超过3个月。
  • 已从任何既往的化疗、手术、放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中恢复至CTCAE V5.0标准≤1级或基线水平(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 重要器官功能符合下列要求(随机前14天内未输血、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促血小板生成素(TPO)和促红细胞生成素(EPO)): a) 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b) 血小板计数 ≥100×109/L; c) 血红蛋白≥90g/L; d) 血清肌酐≤1.5×ULN 且肌酐清除率≥60mL/min;应使用实际体重按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肌酐清除率; e) 总胆红素 ≤1.5×ULN; f)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2.5×ULN(肝转移患者≤5×ULN) ; g) 凝血酶原时间、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 ≤ 1.5×ULN(未接受过抗凝治疗)。
  • 男性及女性育龄期参与者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采取足够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或避孕套);女性参与者在随机前 7天内的血清或尿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排除标准
  • 随机前4周内接受任何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免疫治疗、放疗和靶向治疗等);随机前2周内曾接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或中成药治疗;随机前2周内曾接受以缓解骨转移疼痛为目的的局部姑息性放疗。
  • 随机前4周内接受重大外科治疗、切开活检,或参加其他临床试验并接受研究药物治疗,或接种过减毒活疫苗,或预计研究期间需要接种减毒活疫苗。
  • 既往接受过抗血管生成药物治疗(如安罗替尼、阿帕替尼、呋喹替尼、索凡替尼、贝伐珠单抗等)。
  • 心脏彩超结果左室射血分数 (LVEF) <50%。
  • 身体质量指数(BMI)≤18.5 kg/m2。
  • 具有已知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的参与者 (除非无任何症状,或接受过治疗且稳定,在脑转移治疗后至少2周未发现新发脑转移或脑转移扩大的影像学证据,并在研究治疗开始之前停止了类固醇或抗惊厥药物治疗至少14天)。
  • 5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除外已根治性切除且未复发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局部前列腺癌、原位宫颈癌或其他原位癌)。
  • 合并出血倾向者;存在活动性出血、咯血或既往6个月内有大出血史;影像学(CT 或 MRI)显示肿瘤已侵犯重要血管或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大出血者。
  •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2+,且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
  • 开始治疗前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包括不限于: a) 随机前6个月内出现过心肌梗塞、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分级≥ III 级)、不稳定性心绞痛、冠状动脉成形术或支架、心律失常; b) 随机前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癌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c) 未能控制的,需反复引流的浆膜腔积液(如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等); d) 未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在药物控制的情况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或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病史; e) QTcF≥450ms(男),QTcF≥470ms(女),或患有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症,和/或已知使用延长 QT 间期合并用药; f)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g) 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需药物治疗的严重电解质异常; h) 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10mmol/L)。
  • 肝硬化;活动性肝炎;HBsAg或HbcAb检测阳性且处于乙肝活动期者(HBV-DNA ≥ 104cps/mL或 ≥ 2000 IU/mL);HCV抗体阳性且HCV病毒滴度检测结果为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阳性患者。
  • 随机前6个月内有腹瘘、气管食管瘘、胃肠穿孔或腹腔脓肿病史;或食管病灶存在明显溃疡或肿瘤侵犯临近组织或影像学显示食管气管瘘风险且研究者判断不适合使用抗血管药物治疗。
  • 患者既往或现在具有精神障碍或患有癫痫并需要治疗。
  • 有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病史或有证据显示目前仍存在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
  • 随机前 14 天内出现难以控制的活动性感染,且需要抗生素或激素进行全身治疗。
  • 已知有间质性肺病或存在接受了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的活动性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证据。
  • 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疾病,包括出血、炎症、梗阻、难以控制的呕吐(定义为24小时呕吐≥3次)、>1 级的腹泻、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之前有影响吸收的外科手术等。
  • 随机前14 天内服用过CYP3A4酶的强效诱导剂或前7天服用过CYP3A4酶的强效抑制剂且仍需继续使用该类药物者。
  • 已知对试验干预或制剂中的其他成分、辅料严重过敏反应或不耐受。
  • 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盐酸希美替尼片
剂型:划痕片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多西他赛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总生存期(OS) 整个试验期间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IRC和研究者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 整个试验期间 有效性指标
不良事件(AE)、 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率 与严重程度; 筛选期至安全性随访 安全性指标
IHC检测肿瘤组织中FGF19蛋白表达,FISH检测肿瘤组织中FGF19基因扩增状态,NGS检测FGF-FGFR通路相关基因状态,包括基因扩增、突变或融合 筛选期 有效性指标
盐酸希美替尼的血药浓度 C1D1,C1D15和C2D15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徐瑞华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3922206676 ruihxu@163.com 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 510000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徐瑞华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王峰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云南省肿瘤医院 谢琳 中国 云南省 昆明市
安徽省肿瘤医院 杨守梅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张明军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邱文生 中国 山东省 青岛市
佳木斯肿瘤医院 孙红梅 中国 黑龙江省 佳木斯市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于伟勇 中国 江苏省 淮安市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李婕 中国 山东省 济宁市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皈燕 中国 四川省 南充市
绵阳市中心医院 杜小波 中国 四川省 绵阳市
福建省肿瘤医院 何志勇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张艳桥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刘云鹏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上海市胸科医院 刘俊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蒋晓东 中国 江苏省 连云港市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 葛晓松 中国 江苏省 无锡市
山东省肿瘤医院 沈波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刘海燕 中国 山东省 泰安市
唐山市人民医院 王志武 中国 河北省 唐山市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顾艳宏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上海长海医院 湛先保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宋永祥 中国 贵州省 遵义市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甘露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锁爱莉 中国 陕西省 西安市
湖北省肿瘤医院 韩光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唐勇 中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 苏海川 中国 陕西省 西安市
徐州市中心医院 袁媛 中国 江苏省 徐州市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 傅志超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叶峰 中国 福建省 厦门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蒋海萍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高社干 中国 河南省 洛阳市
安阳市肿瘤医院 吴涛 中国 河南省 安阳市
江门市中心医院 李坊铭 中国 广东省 江门市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杜瀛瀛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铜陵市人民医院 张先如 中国 安徽省 铜陵市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韦永明 中国 安徽省 芜湖市
湖南省肿瘤医院 罗永忠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江苏省肿瘤医院 沈波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浙江省肿瘤医院 季永领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梅州市人民医院 吴国武 中国 广东省 梅州市
江西省肿瘤医院 罗辉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赣州市人民医院 汪琛 中国 江西省 赣州市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黄江琼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山西省肿瘤医院 卢红霞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童凡/张瑞光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四川省人民医院 朱学强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天津市肿瘤医院 邓婷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刘俊峰/王军 中国 河北省 石家庄市
广东省人民医院 马冬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王铭辉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陈于平 中国 广东省 汕头市
甘肃省肿瘤医院 李志虎 中国 甘肃省 兰州市
临沂市肿瘤医院 石建华 中国 山东省 临沂市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林丽珠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4-08-21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45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