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212507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JXHL2100085
适应症
本品是一种支气管扩张剂,用于成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的维持治疗,以缓解症状。
试验通俗题目
评估阿地溴铵 400 μg 吸入给药在健康中国参与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安全性和耐受
性的一项 I 期、开放性标签、单剂和多剂(每日两次)临床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评估阿地溴铵 400 μg 吸入给药在健康中国参与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安全性和耐受
性的一项 I 期、开放性标签、单剂和多剂(每日两次)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D6572C00002
方案最近版本号
4.0
版本日期
2021-02-05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朱文琦
联系人座机
021-61898696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wendy.zhu@astrazeneca.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亮景路199号阿斯利康
联系人邮编
201203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是评估阿地溴铵 400 μg 制剂在中国健康志愿者中单剂给药和多剂(每日二次)给药后,阿地溴铵及其代谢物的药代动力学(PK)特性。
次要目的是评估阿地溴铵 400 μg 制剂单剂给药和多剂(每日二次)给药在健康中国参与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4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有
入选标准
- 能够与医疗团队和工作人员沟通,愿意参加试验,愿意给出书面知情同意,能够遵守试验限制事项。
- 健康参与者:中国男性或非妊娠期非哺乳期女性,在访视 1(筛选)时年龄介于18 至 45 岁之间。 注释:女性参与者除非已绝经 1 年或永久绝育(例如,输卵管结扎、子宫切除、 双侧输卵管切除术),否则都被认为具有生育能力。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若满足以下 条件则允许进入试验:在筛选访视(访视 1)时血清妊娠测试为阴性,在第-1 天血清 妊娠检测为阴性,且在筛选访视之前两个月以及整个试验期间使用至少一种医学上批 准的非激素高效避孕措施(定义为,持续正确地使用时(单用或联用)避孕失败率很 低[年失败率低于 1%]的避孕措施)。男性参与者在参加本试验期间不要求使用避孕措 施。
- 体重指数(BMI)≥ 19 kg/m^2且≤ 26 kg/m^2。 注释[BMI(kg/m^2)=体重(kg)/身高 2(m^2)]
- 在访视 1(筛选)和访视 2 第-1 天住院时的静息时心率≥ 50 次/分(bpm)且≤ 100bpm。
- 非吸烟者(从不吸烟,或在接受第一剂研究用药品[IP]之前 2 年内未吸过烟)。
- 在筛选时表现出熟练的 DPI 使用技巧。有关 DPI 吸入器的使用培训请参见第 7.4节。
排除标准
- 对阿地溴铵或其他毒蕈碱拮抗剂有任何显著的过敏或者高敏反应症史。 注释:显著药物过敏症包括过敏性休克或肝中毒;存在对试验药物、制剂辅料或 与试验药物具有相似化学结构的药物的过敏史。
- 访视 1(筛选期)时,体格检测、病史、血生化、血常规或尿液分析项目上存在异常有临床意义的结果。
- 在访视 1(筛选)时或访视 2 第-1 天时,静息时收缩压持续≥ 140 或≤ 90 mmHg,舒张压持续≥ 90 或≤ 50 mmHg。
- 筛选(访视 1)时的心电图(ECG)显示,参与者 QT 间期(QTc)使用 Fridericia 公式校正后的男性 QT 间期(QTcF)≥ 450 毫秒,女性参与者≥ 460 毫秒,这在评 估的中心阅读报告中指明。 注释:另外,如果参与者存在 QT/QTcF 延长的任何其他危险因素或存在任何 ECG 异常,且这些危险因素或异常在 PI 看来会增加参与者参加试验的危险,则参与者 将被排除,比如若存在病窦综合征、二级或三级房室传导阻滞、任何类型的心动过速、 12 导联 ECG 上的超过一个室性早搏、不完全或完全左束支传导阻滞、非窦性节律或 有心肌缺血/梗死证据(可以是心电图上出现急性缺血/梗死改变,也可以是先前 6 个月 的心电图上存在心梗表现)。
- 参与者自报过去 5 年内有酒精或药物滥用史。
- 访视 1(筛选)时,滥用药物筛查结果为阳性。 注释:滥用药物包括酒精、可替宁、苯甲酰爱康宁(可卡因)、美沙酮、巴比妥 类、安非他命、苯二氮卓类、大麻类、阿片类以及苯环己哌啶。
- 访视 1(筛选)时,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抗体和/或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的检测结果为阳性。
- 在接受第一剂 IP 之前的 2 个星期内或等同于最后一次用药的 5 个半衰期的时间内(以较长者为准)使用任何药物,或在接受第一剂 IP 之前 30 天内使用任何激素药物产品和中药。 注释:包括任何药物(处方药或者非处方药[OTC])、保健补品、草药/传统疗法和疫苗。
- 在第-1 天之前 48 小时内饮用含有咖啡因或含葡萄柚的产品或 72 小时内饮酒。
- 参加任何其他的需要在访视 2 第 1 天之前 60 天内重复抽取血或血浆的试验性药物临床研究。
- 在筛选前 90 天内献血或血液丢失超过 400 mL,或在筛选(访视 1)前 30 天内超过 200 mL。
- 近期曾患有某种疾病或不良状况病史,可导致在访视 2 第 1 天时仍遗留任何上呼 吸道/肺部的炎症,或遗留肺功能受限。 注释:在过去 3 个月内曾患上呼吸道感染并残留一些症状,或过去 3 个月内曾患 肺部感染,或在过去 12 个月内曾接受胸科手术。
- 2019 冠状病毒病确诊史。 注释:必须遵守有关 2019 冠状病毒病感染的传播预防和管理方面的当地预防措施指南。
- 存在任何胃肠道、肝脏或肾脏不良状况,可能会影响阿地溴铵的吸收、分布、生物转化或排泄。
- 据 PI 或指定人判断,无法进行静脉穿刺或不能耐受静脉置管。
- 参与者无法给出同意,或者参与者达到给出同意的年龄但仍处于被监护状态,或者参与者为弱势参与者。
- PI 判断参与者不太可能会遵守研究方案的要求、研究指示以及试验相关的限制事项。 注释:例如,态度不配合,不能返回参加随访访视,不太可能会完成临床试验。 这也包括无法理解研究方案的要求、研究指示以及试验相关限制事项;无法理解临床试验的性质、范围和可能的后果。
- 参与者是研究者或任何助理研究者、研究助手、药剂师、试验协调员或其他工作 人员,或直接参与临床试验开展的相关人员的亲属。
- 研究者认为可能表明参与者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任何其他状况(例如:2019 冠状 病毒病确诊/疑似患者)。 注释:必须遵守有关 2019 冠状病毒病感染的传播预防和管理方面的当地预防措施指南。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阿地溴铵粉吸入剂
|
剂型:吸入制剂
|
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Cmax | 经单剂给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tmax | 经单剂给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λz | 经单剂给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t?λz | 经单剂给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UClast, | 经单剂给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UCτ | 经单剂给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UC(0-∞) | 经单剂给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Cmin | 经单剂给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CL/F | 经单剂给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Vz/F | 经单剂给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Css,max | 经 5 天重复剂量给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tss,max | 经 5 天重复剂量给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λz | 经 5 天重复剂量给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t?λz | 经 5 天重复剂量给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UCss,τ | 经 5 天重复剂量给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CL/F | 经 5 天重复剂量给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Vz/F | 经 5 天重复剂量给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Css,av | 经 5 天重复剂量给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Fluctuation | 经 5 天重复剂量给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Css,min | 经 5 天重复剂量给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Rac(Cmax) | 经 5 天重复剂量给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Rac(AUCτ) | 经 5 天重复剂量给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Rac(Cmin) | 经 5 天重复剂量给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AE/SAE | -21至-2天,-1天,1天,2-4天,5天,6-8天,9天,10天,11天,15(±2)天 | 安全性指标 |
血压 | -21至-2天,-1天,1天,5天,6-8天,9天,15(±2)天 | 安全性指标 |
临床实验室参数(血常规、血生化和尿液分析) | -21至-2天,-1天,11天,15(±2)天 | 安全性指标 |
12 导联心电图(ECG)参数 | -21至-2天,-1天,1天,5天,6-8天,9天,15(±2)天 | 安全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李为民 | 医学博士 | 教授 | 028-85423998 | weimi003@yahoo.com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 | 611130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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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李为民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 | 同意 | 2021-05-13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2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20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2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1-10-14;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1-10-27;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1-11-26;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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