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已完成

登记号
CTR20220019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适应症
用于治疗成年女性患者中通过轻泻剂难以充分缓解的慢性便秘症状。
试验通俗题目
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在健康受试者中单中心、开放、均衡、随机、单剂量、双周期、双交叉空腹及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2021-BE-HPSPLKBLP-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1.1
版本日期
2021-12-10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熊丹美
联系人座机
0790-6657969
联系人手机号
17779013699
联系人Email
272641132@qq.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赛维大道1115号
联系人邮编
338004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新版
试验目的
1.主要目的: 比较空腹及餐后给药条件下,江西欧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2mg/片)与Janssen Inc.持证的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2mg/片,商品名:Resolor ® )在健康成年人群中吸收程度和速度的差异,评价其生物等效性。 2.次要目的: 评价空腹及餐后给药条件下,江西欧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2mg/片)与参比制剂Resolor ® (2mg/片)的安全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64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所有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 2)年龄为≥18周岁且<65周岁的健康受试者,且男女比例适当;
  • 3)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在 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4)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四项等)、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 5)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 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并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 6)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 1)过敏体质,如已知对两种或以上物质有过敏史者,或已知对琥珀酸普芦卡必利以及相关辅料有既往过敏史者(问诊);
  • 2)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问诊);
  • 3)三年内有心血管、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神经肌肉、消化系统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者(问诊、电子系统查询);
  • 4)试验前 6个月内经历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疾病或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问诊);
  • 5)试验前 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问诊);
  • 6)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 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者(问诊);
  • 7)试验前 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或使用过本试验相关药物者(问诊);
  • 8)试验前 3 个月内有献血行为者,6 个月内献血或其他原因失血总和达到或超过400mL者(问诊);
  • 9)在过去的一年中,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 单位=360mL 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50mL 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 0.0mg/100mL 者(问诊、检查);
  • 10)试验前 3 个月内日均吸烟量大于 5 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问诊);
  • 11)试验前 3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包括非医疗目的反复、大量地使用各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药物滥用筛查(包括: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摇头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大麻(四氢大麻酚酸)等)阳性者(问诊、检查);
  • 12)传染病筛查(包括:乙肝表面抗原、乙型肝炎 e 抗原、乙型肝炎 e抗体、乙型肝炎核心抗体、丙型肝炎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任意一项为阳性者(检查);
  • 13)目前患有由肠壁结构性或功能性异常引起的肠穿孔或梗阻、机械性肠梗阻、严重肠道炎性疾病者,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和中毒性巨结肠/巨直肠病等(问诊);
  • 14)有严重的心理或精神疾病者(问诊);
  • 15)职业为司机、高空作业者、需要操作机器者(问诊);
  • 16)有心律失常、缺血性心脏病和 QT 和/或 QTc 间期延长者(问诊);
  • 17)接受过肠部手术者(问诊);
  • 18)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 28 天内使用过任何肝药酶抑制剂或诱导剂(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 28 天内使用过任何含有酮康唑的药物及皮肤用品者(问诊);
  • 19)半乳糖不耐受、Lapp 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问诊);
  • 20)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问诊);
  • 21)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问诊);
  • 22)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具有较低入组可能性或依从性较差者(如体弱等)(问诊);
  •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 23)试验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问诊);
  • 24)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含孕激素型宫内节育器) 或埋植片者(问诊);
  • 25)育龄女性试验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问诊);
  • 26)妊娠检测阳性(检查);
  • 27)妊娠或哺乳期女性(问诊)。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剂型:片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剂型:片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Cmax和AUC 给药后96小时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Tmax、t1/2、λz 给药后96小时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实验室检查结果、生命体征测量、心电图检查、体格检查、血糖监测和不良事件等 给药后96小时 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韦艳红 医学硕士 主任医师 13846291211 Wyh19711016@163.com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厂前二路 161000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韦艳红 中国 黑龙江省 齐齐哈尔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伦理审查同意函 同意 2021-05-28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48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48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4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2-03-01;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2-03-08;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2-04-12;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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