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200687
相关登记号
CTR20192463;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暂时改善20岁至65岁成人因皱眉肌和/或降眉间肌活动引起的中度至重度皱眉纹。
试验通俗题目
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治疗眉间纹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用于治疗中、重度眉间纹的多中心、随机、双盲、阳性药平行对照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DW_DWP450009 ; 2.1版
方案最近版本号
版本日期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潘伟
联系人座机
17610046084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respinol@daewoong.co.kr
联系人邮政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40号院1号楼13层1307-A室
联系人邮编
100027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以Botox注射剂为对照,评价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用于治疗中、重度眉间纹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20岁(最小年龄)至
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20-65岁之间成年男女。
- 基于研究者对最大皱眉时眉间纹严重性的评定结果,患者有中、重度眉间纹(评定为2-3级)。
- 患者同意参加临床试验,且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患者合作良好,能完全了解临床试验,能遵守研究程序直至临床试验结束为止。
排除标准
- 在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眉间部位(包括额头部位)美容操作的患者,例如真皮填充、面部拉皮、光电治疗、水光针、微针、化学脱皮术或去疤痕手术、皮肤磨削术等。
- 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面部美容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真皮填充、面部拉皮、光电治疗、水光针、微针、化学脱皮术或去疤痕手术等。
- 注射部位有皮肤感染或全身皮肤疾病,判断为可影响眉间纹或抬头纹的有效性评价和安全性评价。
- 患者眉间纹不能通过手术或者手指抚平等方法将其充分展开。
- 给药前1周使用包含阿司匹林在内的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或抗凝血药物(例如,肝素、香豆素类、非维生素K拮抗剂、口服抗凝剂(如艾吡沙班、达比加群、依度沙班、利伐沙班))。
- 在筛选前,患者已注射与研究药物相类似的药物(A型肉毒梭菌毒素:筛选前3个月;B型肉毒梭菌毒素:筛选前4个月)。
- 在筛选前4周内,患者已使用具有肌肉松弛效应的药物,比如:肌肉松弛剂、盐酸大观霉素、氨基糖甙类药物(庆大霉素,链霉素等)、抗胆碱类、苯二氮卓类(如安定)等。
- 患者对肉毒梭菌毒素和研究药物辅料具有过敏史
- 在研究期间,患者可能需要接受禁用药物。
- 患者有面部神经麻痹或眼睑下垂的症状或病史。
- 患者身患神经肌肉接头处疾病,包括重症肌无力或Lambert-Eaton肌无力综合征。
- 药物中毒或酒精中毒的患者。
- 严重心脏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患者。
- ALT、AST、肌酐、尿素/尿素氮其中任何一项检测结果超过正常值范围最大值的2倍。
- 患者正处于疾病的急性期。
- 怀孕或哺乳的患者。包括在研究期间计划怀孕或不愿采取正确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注:此处育龄妇女指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满足以下标准,无论其性取向或她们是否进行过输卵管结扎:1)未进行过子宫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或2)未自然绝经超过连续12个月(即,在之前的连续12个月的任一时间有月经)。
- 严重或者控制不了的全身疾病(如,心、肾、肺、肝、胃疾病),恶性肿瘤或者有HIV感染的既往史。
- 患者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或者在筛选前30天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 患者不能沟通或遵守研究说明,或经研究者判断为精神异常。
- 根据研究者判断的结果,患者不适于参加此项研究。
- CRO、研究所在科室或审办方的工作人员或直系亲属。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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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DWP450)
|
用法用量:采用30号无菌针头将试验药物或对照药物稀释液(参考上述方法稀释)注射至给药部位。被分配药物共完成5次肌内注射(20U,0.5ml),即: 在每侧皱眉肌内分别注射两次,在降眉间肌内注射一次,在每个注射部位的给药体积为0.1ml(4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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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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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商品名:保妥适 Bot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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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采用30号无菌针头将试验药物或对照药物稀释液(参考上述方法稀释)注射至给药部位。被分配药物共完成5次肌内注射(20U,0.5ml),即: 在每侧皱眉肌内分别注射两次,在降眉间肌内注射一次,在每个注射部位的给药体积为0.1ml(4U)。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现场评估研究者对眉间纹严重性(最大皱眉时)予以评定的结果中得到反应率,比较两组间反应率的差异;不良事件和不良反应发生率,注射部位远端的症状,过敏反应,血、尿常规、血生化指标的变化且有临床意义的变化 | 第4周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根据现场评估该研究者对眉间纹严重性(最大皱眉时)评估的结果,比较治疗后两组间反应率的差异;不良事件和不良反应发生率,注射部位远端的症状,过敏反应,血、尿常规、血生化指标的变化且有临床意义的变化 | 第8、12、16周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根据现场评估该研究者对眉间纹严重性(静息时)评估的结果,比较治疗后两组间反应率的差异;不良事件和不良反应发生率,注射部位远端的症状,过敏反应,血、尿常规、血生化指标的变化且有临床意义的变化 | 第4、8、12、16周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根据外单位独立评估者对眉间纹严重性照片(最大皱眉和静息时)评估的结果,比较治疗后两组间反应率的差异;不良事件和不良反应发生率,注射部位远端的症状,过敏反应,血、尿常规、血生化指标,且有临床意义的变化 | 第4、8、12、16周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根据受试者对眉间纹改善评估的结果,比较治疗后两组间反应率的差异;不良事件和不良反应发生率,注射部位远端的症状,过敏反应,血、尿常规、血生化指标的变化且有临床意义的变化 | 第4、8、12、16周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试验组和对照组的受试者满意度;不良事件和不良反应发生率,注射部位远端的症状,过敏反应,血、尿常规、血生化指标的变化且有临床意义的变化 | 第4、8、12、16周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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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峰,医学博士 | 主任医师 | (021)23271699-5576 | Dr.liqingfeng@hotmail.com | 上海市制造局路639号 | 200011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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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 李青峰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毕洪森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孙家明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李利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 刘全忠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 | 林彤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方红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舒茂国 | 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 鲁建云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赖维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北京协和医院 | 曾昂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浙江省人民医院 | 潘卫利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批准函 | 同意 | 2019-09-26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472 人;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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