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K021胶囊|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30954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cGvHD)
试验通俗题目
ABSK021 治疗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患者的II 期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多中心、单臂、开放标签的评价ABSK021 治疗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 II 期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ABSK021-2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1.0
版本日期
2022-10-19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卢原
联系人座机
021-68910052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clinical@abbisko.cn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哈雷路898弄3号
联系人邮编
201203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1. 确定 ABSK021 治疗 cGvHD 患者的推荐剂量 (仅 Part A) 2. 评估 ABSK021 在推荐剂量下治疗 cGvHD 患者的基于整体缓解率(overall response rate, ORR) 的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1. 评估 ABSK021 治疗 cGvHD 患者的其他有效性终点 2. 评估 ABSK021 治疗 cGvHD 患者的安全性 (包括长期安全性) 3. 评估患者报告结局(Patient-reported outcome, PRO) 用药前后改变 4. 总生存期(Overall Survival, OS) 5. 评估 ABSK021 在 cGvHD 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harmacokinetics, PK) 特征 探索性研究目的: 1. 探索 ABSK021 在 cGvHD 患者中的药效动力学特征(Pharmacodynamics, PD)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签署知情同意书,同意遵守知情同意书(ICF)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患者必须年满 18 岁,性别不限;
  • 使用骨髓、外周血干细胞或脐带血从任何供者来源(匹配的无血缘关系供者、家族同胞等配型半相合者)进行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接受清髓性、非清髓性或减低强度预处理的患者均符合条件);
  • 患者接受了至少 1 线含激素的系统治疗后,根据 NIH 2014 共识标准,患者当前存在难治性或复发活动性的中度或重度 cGvHD: 1) 难治性疾病定义为满足以下任一标准: a、 在治疗 cGvHD 时出现一个或多个新的受累器官/组织; b、 对 cGvHD 进行了至少 1 个月的标准治疗后现有疾病仍无改善或发生进展; c、 在之前的 cGvHD 治疗中, 3 个月内未获得缓解的患者,且研究者认为需要进行新的系统治疗; d、 对于糖皮质激素耐药,还包括治疗 2 个月时,泼尼松不能减量到 1.0 mg/kg/day 以下(或等效剂量其他糖皮质激素);或者 2 次尝试将糖皮质激素减量至更低剂量水平失败,仍需将泼尼松剂量升至>0.25mg/kg/day 或等效剂量;或者如单用糖皮质激素治疗时,初始治疗 2 周有进展, 6~8 周无改善; e、 患者对标准治疗有禁忌症或拒绝接受标准治疗; 2) 复发性 cGvHD 定义为通过器官特异性或整体评估定义的有症状的活动性疾病(前期治疗后获得过缓解),或者研究者认为需要启动新的系统性治疗;
  • 如患者正在接受糖皮质激素或 CNI 治疗,在 ABSK021 首次使用前应已接受上述治疗稳定剂量的治疗不少于 2 周;
  • ECOG PS 0~2;
  • 首次使用 ABSK021 前 14 天内患者具有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1) ALT 和 AST < 3 x ULN; 2) 总胆红素 < 1.5 x ULN(明确诊断为 Gilbert 综合征者由研究者综合决定是否纳入); 或者总胆红素<3 × ULN(如果是因 cGvHD 引起); 3) ANC > 1.5 x 10^9/L; 4) PLT > 50 x 10^9/L (筛选期内未接受血小板输注或生长刺激因子纠正); 5) 肌酐清除率(CrCl) ≥30 mL/min/1.73m^2 (基于 Cockcroft-Gault 公式);
  • 仅针对 Part A 的患者:正在合并使用 CYP3A4 强效抑制剂的抗真菌药物,在ABSK021 首次使用前应已连续规范使用该药物不少于 1 周。
排除标准
  • 既往治疗中曾接受高选择性 CSF1-R 靶向治疗,包括小分子或大分子药物;
  • 存在已知对研究药物组成(见章节 5.1)成分过敏史
  • 患者在首次 ABSK021 给药前两周内持续合并使用抗真菌药物以外的 CYP3A4 强抑制剂或 强诱导剂;
  • 仅对 Part A 患者,给药前两周内持续合并使用 CYP3A4 中效抑制剂或诱导剂;
  • 患者针对 cGvHD 已接受了大于 5 线的系统性治疗;
  • 患者表现为 aGvHD 症状而无 cGvHD 症状(可接受重叠综合征);
  • 筛选期存在潜在肿瘤或移植后淋巴增生性疾病复发的任何证据(组织学、细胞遗传学、分子、血液学或混合证据);
  • 存在经研究者判断具有显著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因素,如无法口服研究药物、明显的恶心呕吐、吸收不良、胆管外引流、大段小肠切除术等;
  • 存在慢性胰腺炎或多发性肌炎,既往已痊愈者可纳入;
  • 当前存在胆汁淤积性疾病,或尚未解决的肝窦阻塞综合征/静脉阻塞性疾病(定义为非归因 于 cGvHD 的肝脏异常所导致的持续性胆红素异常);
  • 存在研究者认为有风险的感染病史或筛选期存在活动性感染,包括细菌(含结核)、真菌、寄生虫或 CMV、 EBV、 HHV-6、 HIV 或 BK 病毒等,活动性 HBV 定义为 BsAg 和/或HBeAg 阳性,或 HBV-DNA 阳性; HBeAb 或 HBcAb 阳性的受试者需进行 HBV-DNA 确认,若证实 HBV-DNA 阴性的受试者可以纳入,活动性丙型肝炎定义为 HCV 抗体阳性或HCV-RNA 阳性;
  • 筛选期经研究者判断患者肺功能储备不足, FEV1≤ 39%或肺功能分级评分为 3 分;
  • 心功能不全或重要心血管病史,包括以下任一: a) 纽约心脏协会(NYHA) III级或IV级心脏病,活动性缺血或任何其他不受控制的心脏 病,例如心绞痛、需要治疗的临床症状明显的心律不齐、难以控制的高血压或充血性心 力衰竭; b) 心率校正的QT间期延长(通过Fridericia公式校正QTc间期,男性QTcF>450ms,女性 QTcF> 480 ms),或长QT综合征病史; c)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或低于正常值的下限(以较高者为准);
  • 3 年内被诊断患有第二种恶性肿瘤(进行干细胞移植治疗的恶性肿瘤除外),除外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原位癌与其他经研究者判断不影响患者 cGvHD 治疗或生存期的肿瘤;
  • 研究期间需合并使用糖皮质激素和 CNI 以外的治疗 cGvHD 的药物(如西罗莫司、芦可替 尼、伊布替尼等);
  • 首次使用 ABSK021 距离末次使用另一项研究性治疗的药物不足 4 周或 5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的洗脱期,中草药或中药制剂不足 2 周洗脱期;
  • 既往接受治疗(包括参与临床研究) 产生的不良事件未恢复至≤2 级(CTCAE v5.0), 除外脱发、白癜风或研究者认为无临床意义的事件;
  • 在首次使用 ABSK021 的 4 周内接种过任何疫苗;
  • 孕期或哺乳期妇女,孕期定义为受孕后直至妊娠终止状态的女性
  • 具有生育能力的非手术绝育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最后一次服用研究药物后 的 6 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方可入组;
  • 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除非他们在服药期间性交时使用避孕套,并且同意在研究期间及最后一次服用研究药物后 6 个月内不生育后代。接受输精管切除术的男性在上述期间内性交时也需要使用避孕套,以防止药物通过精液输送;
  • 任何其他临床上显著的合并症,研究者认为可能其会影响对方案的依从性、干扰研究结果的 解释或使患者暴露于风险,如无法控制的肺部疾病、活动性感染或任何其他情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ABSK021胶囊
剂型:胶囊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每个剂量下剂量限制性毒性(dose limited toxicity, DLT)可评估患者 DLT 观察期内 DLT发生率(仅 Part A) 末例入组受试者DLT 观察期结束 安全性指标
治疗 6 个周期后整体缓解率 (研究者评估的 ORR,基于 NIH 2014 共识标准, 每周期 28 天) 末例入组受试者治疗 6 个周期后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无治疗失败生存期,定义为从开始 ABSK021 治疗直至以下最先发生的事件的时间, i) NIH2014 共识标准定义疾病进展或任何原因导致死亡的日期; ii)合并或启动了另一种系统性治疗的日期; 从开始 ABSK021 治疗直至以下最先发生的事件的时间, i) NIH2014 共识标准定义疾病进展或任何原因导致死亡的日期; ii)合并或启动了另一种系统性治疗的日期; 有效性指标
缓解持续时间,定义为从首次应答至最先发生的以下事件的时间, i) cGvHD 发生疾病进展或患者死亡的日期; ii)增加/改变 cGvHD 系统治疗方案的日期; 从首次应答至最先发生的以下事件的时间, i) cGvHD 发生疾病进展或患者死亡的日期; ii)增加/改变 cGvHD 系统治疗方案的日期; 有效性指标
治疗期最佳整体缓解率,定义为从开始 ABSK021 治疗直至开始其他系统性治疗前获得CR 和 PR 的患者比例; 末例受试者开始其它系统性治疗 有效性指标
至缓解时间(Time-to-Response, TTR),定义为从开始 ABSK021 治疗至首次获得 CR 或PR 应答的时间; 首次获得 CR 或PR 应答的时间 有效性指标
特定器官缓解率,定义为根据 2014 年 NIH 关于 cGvHD 临床试验标准的共识(皮肤、眼睛、口腔、食道、上消化道、下消化道、肝脏、肺和关节及筋膜),对九个特定器官获得缓解的比例; 试验过程中 有效性指标
糖皮质激素和/或钙调神经蛋白抑制剂(CNI)用量变化或停止使用比率;定义为至 C7D1 日激素用量减少≥50%的比例,或无需继续使用激素的比例,及 CNI 剂量下调的比例。 末例受试者C7D1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吴德沛 血液博士 主任医师 13700000000 sdfyycrh@163.com 江苏省-苏州市-平海路899号 215031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吴德沛 中国 江苏省 苏州市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姜尔烈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夏凌辉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高素君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广东省人民医院 罗成伟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黄河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张义成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王顺清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李玉华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陈心传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莫晓冬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江明 中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冯一梅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3-03-06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64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3-05-31;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3-06-10;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