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QB2928注射液 |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240257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骨肉瘤及其他晚期实体瘤
试验通俗题目
TQB2928注射液联合盐酸安罗替尼胶囊治疗骨肉瘤及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TQB2928注射液联合盐酸安罗替尼胶囊在复发/转移性骨肉瘤和其他复发/转移性实体瘤中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开放、多队列Ib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TQB2928-ALTN-Ib-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1.2
版本日期
2023-12-05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王训强
联系人座机
025-69927807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CHENJIE3@CTTQ.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南京市
联系人邮编
2110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探索一线化疗失败的晚期高级别骨肉瘤受试者中,整体人群和不同剂量组TQB2928注射液联合安罗替尼胶囊的6个月无进展生存率(6m-PFS)。 探索其他晚期实体瘤(包括1 一线蒽环类化疗失败的去分化型脂肪肉瘤或多型性脂肪肉瘤,2 复发/转移的脊索瘤,3 复发/转移的去分化软骨肉瘤)受试者中,TQB2928注射液联合安罗替尼胶囊的客观缓解率(ORR)。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受试者自愿参加本次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
  • 经病理学确诊为高级别骨肉瘤(队列一),去分化型脂肪肉瘤或多型性脂肪肉瘤(队列二),脊索瘤(队列二),去分化软骨肉瘤(队列二),不适合局部治疗;
  • 受试者接受的前线治疗要求如下: a) 骨肉瘤受试者至少经一线化疗失败且不适合重新接受一线化疗方案,或一线治疗结束6月内进展; b) 去分化型脂肪肉瘤或多型性脂肪肉瘤受试者至少接受过针对复发/转移灶的一线化疗失败或术后辅助化疗期间或治疗后6个月内复发(视为一线治疗失败); c) 脊索瘤和去分化软骨肉瘤受试者接受过一线治疗失败或未接受过前线系统治疗;
  • 受试者接受的前线治疗线数:≤2线;
  • 至少具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根据 RECIST 1.1 标准);
  • 18-75岁;
  • 预期生存期在12周以上,ECOG PS评分:0~1(截肢者可为2分);
  • 主要器官功能在治疗前7天内,符合下列标准: (1)血常规检查标准(筛选前7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类药物纠正): 血红蛋白(HGB)≥ 100g / 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NEUT)≥ 1.5×109/L;血小板计数(PLT)≥ 90 × 109/L; (2)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 总胆红素(TBIL)≤1.5?ULN(正常值上限);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如伴肝转移,则ALT和AST≤5?ULN;血清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CCr)≥60ml/min; (3)多普勒超声评估:左室射血分数 (LVEF) ≥正常值低限 (50%);
  • 育龄女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受试者;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的受试者。
排除标准
  • 1) 合并疾病及病史: a) 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入组:经单一手术治疗的其他恶性肿瘤,达到连续5年的无疾病生存(DFS);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 b)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肠梗阻等,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穿孔的其他状况,如严重消化道溃疡); c) 由于任何既往治疗引起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至CTCAE 5.0 ≤ 1级,(除外脱发,≤2级的周围神经病变,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肾上腺功能减退); d) 首次用药前28天内接受了重大外科治疗、切开活检或明显创伤性损伤; e) 长期未治愈的伤口或骨折; f) 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腔隙性脑梗塞除外))、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g)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 h) 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受试者,包括: 1. 经双药(其中ACEI/ARB类和CCB类只能包含一种)治疗后血压控制仍不理想(收缩压 ≥150mmHg或舒张压 ≥100 mmHg);
  • 2. 患有≥2级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严重心律失常(包括QTc ≥ 450ms (男),QTc ≥ 470ms (女))及≥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2级不稳定型心绞痛;
  • 3. 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 CTC AE 2级感染)或不明原因的发热>38.5°C;
  • 4. 硬化,活动性肝炎;
  • 5. 活动性梅毒/活动性肺结核;
  • 6. 肾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者;
  • 7.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发生任何原因导致的溶血性贫血史(包括Evans综合征);
  • 8. 首次给药前4周内存在活动性炎性肠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 9. 存在间质性肺炎,入组时仍需要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或现患有≥2级其他类型的肺炎;
  • 10.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 11. 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FBG)> 10mmol/L];
  • 12.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 ≥++,且证实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者(如首次检测不合格,可在3天后重新检测);
  • 13. 患有癫痫并需要治疗者;
  • 14. 体重<40 kg且BMI<18.5 kg/m2,或入组前3个月内体重减轻≥10%;
  • 2) 肿瘤相关症状及治疗: a) 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曾接受过手术、化疗、放疗或其它抗癌疗法(从末次治疗结束时间开始计算洗脱期);
  • b) 研究治疗开始前1周内接受过NMPA批准药物说明书中明确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包括复方斑蝥胶囊、康艾注射液、康莱特胶囊/注射剂、艾迪注射液、鸦胆子油注射剂/胶囊、消癌平片/注射剂、华蟾素胶囊等)治疗;
  • c) 既往使用过安罗替尼、阿帕替尼、仑伐替尼、索拉非尼、舒尼替尼、瑞戈非尼、呋喹替尼等抗血管生成TKI或贝伐珠单抗及其生物类似物的骨肉瘤或去分化型脂肪肉瘤/多型性脂肪肉瘤受试者;
  • d) 既往接受过靶向CD47或SIRPα的抗体或融合蛋白或小分子药物;
  • e) 单个病灶长径≥10cm的受试者;
  • f) 存在除肺外的其他脏器转移且单个病灶长径≥5cm者;
  • g) 影像学显示肿瘤侵犯大血管或与大血管分界不清、或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大出血者;
  • h) 未能控制的,需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研究者判断);
  • i) 存在或入组后可能发生肿瘤所导致的严重骨损伤,例如3个月内发生过或入组后可能发生负重骨病理性骨折或脊髓压迫等;
  • j) 无法控制的肿瘤骨转移相关疼痛;
  • k) 入组前存在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 3) 研究治疗相关: a) 研究治疗开始前28天内减毒活疫苗接种史或者研究期间计划行减毒活疫苗接种;
  • b) 首次用药前28天内存在明确出血倾向或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包括但不限于咯血(> 半汤匙(约2.5mL)/天)、消化道出血、鼻腔出血(> 半汤匙(约2.5mL)/天),以及患有出血性疾病或凝血功能障碍性疾病者;
  • c) 使用华法林进行抗凝治疗者;
  • d) 使用单克隆抗体后出现过重度超敏反应者,或对研究药物已知成分过敏;
  • e) 研究治疗开始前2年内发生过需要全身性治疗(例如使用缓解疾病药物、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的活动性自身性免疫疾病。替代疗法(例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者用于肾上腺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等)不视为全身性治疗;
  • f) 诊断为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疗法(剂量 > 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并在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
  • 4) 首次用药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
  • 5)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者,或认为存在其他原因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TQB2928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中文通用名:盐酸安罗替尼胶囊
剂型:胶囊剂
中文通用名:盐酸安罗替尼胶囊
剂型:胶囊剂
中文通用名:盐酸安罗替尼胶囊
剂型:胶囊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6个月无进展生存率(6m-PFS) 用药后 有效性指标
客观缓解率(ORR) 用药后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4个月无进展生存率(4m-PFS)、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客观缓解率(ORR)等 用药后 有效性指标
不良事件(AE)和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以及异常实验室检查指标 用药后 安全性指标
免疫原性指标(ADA、Nab) 用药后 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谢璐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3401044719 Xie.lu@hotmail.com 北京市-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11号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100871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谢璐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 牛晓辉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北京肿瘤医院 斯璐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湖南省肿瘤医院 李先安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天津市肿瘤医院 王国文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姜愚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河南省肿瘤医院 姚伟涛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胡海燕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华莹奇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王东 中国 贵州省 贵阳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委审查员会 同意 2023-12-14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43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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