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210976
相关登记号
CTR20200202,CTR20201153,CTR20210103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晚期头颈癌
试验通俗题目
JS004在晚期头颈癌患者的I/II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JS004)在晚期头颈癌患者的I/I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JS004-004-I/II
方案最近版本号
4.0
版本日期
2022-06-20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王雅杰
联系人座机
021-61058800
联系人手机号
15026863476
联系人Email
yajie_wang@junshipharma.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100弄6号晶耀前滩7号楼15楼
联系人邮编
200126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I期:评估JS004注射液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不同剂量水平治疗复发或转移性HNC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II期:依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指标1.1版(RECIST 1.1)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评估JS004注射液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治疗复发或转移性HNC的有效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岁且≤75岁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复发或转移性头颈癌,已不适合接受手术或放疗等局部治疗: 1)Part A I+II期阶段及Part B I期阶段:入组复发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及鼻咽癌; 2)Part B II期阶段:仅入组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
- 既往接受过针对复发转移性疾病的系统性治疗: 1)Part A I+II期阶段及Part B I期阶段:既往接受过针对复发转移性疾病的至少一线标准方案,在治疗中或治疗结束后发生进展; 2)Part B II期阶段:既往接受过针对复发转移性鼻咽癌的系统性治疗(须包含铂类及PD-1抑制剂),且有明确进展证据,治疗线数不超过2线; 3)对于既往接受过新辅助或辅助化疗(或放化疗),在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出现复发或转移可视为接受过一线治疗(适用于Part A及Part B)。
-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分
- 首次用药前72小时内,育龄期女性必须确认血清妊娠试验为阴性并同意在研究药物使用期间及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 预期生存期≥12周
- 良好的器官功能: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 L
排除标准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唾液腺癌或其他非鳞状细胞癌(如腺癌,肉瘤或混合癌),以及原发部位不明的转移性鳞癌。鼻咽癌不适用此条;
- 进入研究前5年内曾诊断为其他恶性肿瘤,可进行局部治疗且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宫颈原位癌或乳腺导管内原位癌除外
- 存在无法控制的或有症状的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可以表现为出现临床症状、脑水肿、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软脑膜疾病和/或进展性生长
- 控制不良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 控制不良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基于≥2次测量获得的≥3个BP读数的平均值);首次给药6个月内曾出现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性脑病
- 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重症肌无力、肌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病、与抗磷脂综合征有关的血管血栓形成、韦格纳肉芽肿病、干燥综合征、格林-巴利综合征、多发性硬化、血管炎或肾小球肾炎
- 首次研究给药前28天内发生过严重感染(NCI-CTCAE>2级),如需要住院治疗的严重肺炎、菌血症、感染合并症等
- 特发性肺纤维化、药物诱导的肺炎、机化性肺炎(即闭塞性细支气管炎)、有临床症状或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活动性肺炎或其他严重影响肺功能的中重度肺部疾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JS004 注射液
|
剂型:注射液
|
中文通用名:JS004 注射液
|
剂型:注射液
|
中文通用名: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
|
剂型:注射液
|
中文通用名:JS004 注射液
|
剂型:注射液
|
中文通用名: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
|
剂型:注射液
|
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无
|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按照NCI-CTCAE 5.0评估的不良事件(AE)及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以及生命体征、心电图和实验室检查异常 | 筛选期至末次用药后90天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以先发生为准) | 安全性指标 |
依据RECIST 1.1评估的ORR | 在首次给予试验用药品后每6周(± 7天)进行肿瘤影像学评估 | 有效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确定JS004注射液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治疗复发或转移性HNC的II期推荐剂量(单药方案RP2D-A,联合方案RP2D-B) | 剂量爬坡阶段,所有剂量组首次用药后的3周内 | 安全性指标 |
依据RECIST 1.1评估的DCR、DOR和PFS | 在首次给予试验用药品后每6周(± 7天)进行肿瘤影像学评估 | 有效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林桐榆 | 医学博士 | 教授 | 028-85420816 | tongyulin@hotmail.com |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5号 | 610041 | 四川省肿瘤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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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肿瘤医院 | 林桐榆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黄河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林劲冠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李卫东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胡晓桦 | 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 廖旺军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叶升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李平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江西省肿瘤医院 | 李金高 | 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方美玉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杨坤禹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深圳市人民医院 | 许瑞莲 | 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福建省肿瘤医院 | 潘建基 | 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瞿申红 | 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 马进安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四川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2-25 |
四川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5-06 |
四川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12-06 |
四川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2-08-09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49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36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3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1-06-25;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1-06-30;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3-03-06;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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