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C-038四特异性抗体注射液 |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02127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复发或难治性非霍奇金淋巴瘤(R/R NHL)
试验通俗题目
GNC-038四特异性抗体注射液I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评估GNC-038四特异性抗体注射液在复发或难治性非霍奇金淋巴瘤、复发或难治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及难治性或转移性实体瘤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及抗肿瘤活性的开放性、多中心、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GNC-038-1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1.6
版本日期
2022-03-24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姜振洋
联系人座机
028-85320871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jiangzhenyang@baili-pharm.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B座10楼
联系人邮编
61004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1. 剂量递增阶段Ia(拟入组约29-41例)1)主要目的:观察GNC-038在复发或难治性非霍奇金淋巴瘤(R/R NHL)/复发或难治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R/R ALL)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MTD或MAD、DLT,推荐后续临床研究的使用剂量。2)次要目的:评估GNC-038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免疫原性。2. 队列扩展阶段Ib(实际入组人数根据疗效和安全性进行调整)1)主要目的:进一步观察GNC-038在Ia期推荐剂量下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RP2D。2)次要目的:评估GNC-038在复发或难治性非霍奇金淋巴瘤(R/R NHL)/复发或难治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R/R ALL)(包括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等)患者中的初步疗效。进一步评估GNC-038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免疫原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受试者能够理解知情同意书,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性别不限;
  • 年龄:≥18岁;
  • 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 患有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非霍奇金淋巴瘤或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复发难治性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具体包括: 6.1 首次复发,二线治疗期间仍有进展的患者; 6.2 二线或多线治疗后复发的患者; 6.3 难治性的患者指经过标准或当前临床上通常选择的联合治疗方案足剂量、足周期使用后无缓解或进展,更换二线方案后仍无缓解或进展; 6.4 研究者判定无或不适用/不耐受其他治疗的复发或难治性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
  • 复发或难治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R/R ALL),具体包括: 7.1 诱导化疗6周以上后无缓解,或在诱导化疗2个周期后无缓解; 7.2 第2次或更多次的骨髓复发;或化疗后首次复发,经至少1个周期的挽救性治疗无缓解;或自体干细胞移植(auto-HSCT)后骨髓复发; 7.3 研究者判定无或不适用/不耐受其他治疗的复发或难治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
  • 费城染色体阳性(Ph+)ALL患者对1代和/或2代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不耐受或治疗失败,或T315I突变的Ph+ALL患者,则无需行TKI挽救治疗;
  • 对于NHL患者,在筛选期具有可测量病灶(淋巴结病灶任一长径≥1.5cm或结外病灶要求任一长径>1.0cm); CLL/SLL:外周血白血病细胞≥5.0×109/L;或淋巴结病灶任一长径≥1.5cm; WM:IgM﹥2×ULN;
  • 对于AITL和NK/T淋巴瘤,需有膜CD3为阴性的检测结果;
  • 体能状态评分ECOG ≤2分;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已恢复至NCI-CTCAE v5.0定义的≤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 器官功能水平符合下列要求: 13.1 骨髓功能(仅针对NHL患者):在筛选前7天内未输血、未使用G-CSF(2周内未使用长效升白针)和药物纠正的情况下: 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1.0×109/L(受试者如伴骨髓浸润者则需≥0.5×109/L); 血红蛋白≥80 g/L(受试者如伴骨髓浸润者则需≥70g/L); 血小板计数≥50×109/L; 13.2 肝脏功能:在筛选前7天内未使用保肝药物纠正的情况下,总胆红素≤1.5 ULN(Gilbert’s综合征≤3 ULN),转氨酶(AST/ALT)≤2.5 ULN(肝脏发生肿瘤浸润性改变受试者≤5.0 ULN),和/或碱性磷酸酶≤5 ULN; 13.3 肾脏功能:肌酐(Cr)≤1.5 ULN且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以研究中心的计算标准),研究者判断肾功能完好,无损伤,且肌酐指标异常由肿瘤引起除外; 13.4 凝血功能:纤维蛋白原≥1.5g/L;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或伴侣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必须从首次给药前7天开始采用高效避孕措施,直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 受试者有能力并愿意遵守研究方案规定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相关流程。
排除标准
  • 本研究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活病毒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接种;
  • 本研究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大手术,或在本研究期间拟行大手术的患者(穿刺或淋巴结活检等手术除外);
  • 根据NCI-CTCAE v5.0 定义为≥3级的肺部疾病,包括静息性呼吸困难,或需要持续吸氧治疗,或有间质性肺疾病(ILD)史的患者;
  • 筛选前1周内发生全身性的严重感染,包括但不限于真菌、细菌、病毒所致的重症肺炎、菌血症或严重的感染并发症等;
  • 活动性肺结核;
  •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或有自身免疫疾病史的患者,包括但不限于Crohn’s病、溃疡性结肠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结节病、Wegener综合征、多血管炎肉芽肿病、自身免疫性肝炎、系统性硬化病、自身免疫性血管炎、自身免疫性神经病变(Guillain–Barré综合征)等。下列情况除外:I型糖尿病、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包括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病导致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不需要全身治疗的银屑病或白癜风、B细胞引起的自身免疫病
  • 首次给药前5年内合并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且 5 年内未复发的非黑色素瘤原位皮肤癌、浅表性膀胱癌、原位宫颈癌、胃肠道粘膜内癌、乳腺癌、局限性前列腺癌等研究者认为可以入组的除外;
  • HBsAg阳性;HBcAb阳性且HBV-DNA检测≥检测值下限;HCV抗体阳性且HCV-RNA≥检测值下限;HIV抗体阳性;
  • 药物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5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静息状态下,QT间期延长(男性QTc>450 msec或女性QTc>470 msec);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存在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的心力衰竭;
  • 对重组人源化抗体有过敏史或对GNC-038任何辅料成分过敏的患者;
  • 妊娠或正在哺乳的女性;
  • 存在中枢神经系统侵犯的患者;
  • 既往接受器官移植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Allo-HSCT);
  • 在开始GNC-038治疗前12周内进行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Auto-HSCT);
  • 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GNC-038治疗前2周内使用环孢霉素、他克莫司等;GNC-038治疗前2周内接受高剂量的糖皮质激素(长于14天,每天稳定剂量>30mg的强的松或者等剂量的其它糖皮质激素),对于R/R ALL患者除外,当R/R ALL患者筛选期骨髓原始细胞占比超过50%或外周原始细胞数≥15000/μL时须予地塞米松对症(详见4.6.2 试验期间可使用药物的情况);
  • 在开始GNC-038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
  • 对于NHL患者,在开始GNC-038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抗CD20或抗CD79b治疗且仍有应答;对于ALL患者,在开始GNC-038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TKI、抗CD19或抗CD22等治疗且仍有应答,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博纳吐单抗(CD19×CD3)、伊珠单抗-奥唑米星(CD22-ADC)治疗;
  • 治疗前2周内接受过化疗和小分子靶向治疗;
  • 在开始GNC-038治疗前12周内接受过CAR-T治疗;
  • 在本试验给药前4周内参加过任何其他临床试验者;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它情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GNC-038四特异性抗体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安全性和耐受性;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最大耐受剂量(MTD)或最大给药剂量(MAD)、治疗过程中不良事件(TEAE)及其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后续临床研究的推荐剂量。 试验期间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特别关注不良事件 药代动力学(PK)参数 抗GNC-038抗体(ADA)和中和抗体(Nab)的发生频率和滴度。 评估GNC-038的初步疗效。 试验期间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Ⅰb期: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 和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 试验期间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王建祥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022-23909120 wangjx@ihcams.ac.cn 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300000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齐军元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022-23909067 qijy@ihcams.ac.cn 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300000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王建祥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齐军元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钱文斌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刘林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辇伟奇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广东省人民医院 李文瑜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翟志敏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景红梅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上海市同济医院 李萍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河南省肿瘤医院 尹青松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王巍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杨林花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周泽平 中国 云南省 昆明市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张连生 中国 甘肃省 兰州市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周红升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许重远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20-09-07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10-14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5-16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237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39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0-11-04;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0-11-25;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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