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氯米松福莫特罗吸入气雾剂 |已完成

登记号
CTR20241943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适应症
适用于哮喘规律治疗,本品联合用药形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长效β2-受体激动剂)适用于以下情况: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和“按需”使用短效β2-受体激动剂未获良好控制的患者;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已获得控制的患者。注:本品不推荐用于哮喘急性发作的治疗。
试验通俗题目
倍氯米松福莫特罗吸入气雾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随机、开放、两制剂、单次给药、两周期、双交叉生物等效性预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倍氯米松福莫特罗吸入气雾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随机、开放、两制剂、单次给药、两周期、双交叉生物等效性预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SDJW-BLMSFMTL-02
方案最近版本号
V1.0
版本日期
2024-04-18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高欣
联系人座机
0538-8923457
联系人手机号
18653809528
联系人Email
gaoxin@jewim.com.cn
联系人邮政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配天门大街西首
联系人邮编
2710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新版
试验目的
主要试验目的:考察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倍氯米松福莫特罗吸入气雾剂(受试制剂,每瓶120揿,每揿含丙酸倍氯米松100μg和富马酸福莫特罗6μg)与Chiesi Farmaceutici SPA持证的倍氯米松福莫特罗吸入气雾剂(参比制剂,商品名:启尔畅®,每瓶120揿,每揿含丙酸倍氯米松100μg和富马酸福莫特罗6μg)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空腹给药的药代动力学,评价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试验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倍氯米松福莫特罗吸入气雾剂和参比制剂(启尔畅®)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性别: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 年龄:18-65周岁(含临界值);
  • 体重:男性需≥50.0kg,女性需≥45.0kg,【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含临界值);
  • 受试者能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 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能正确的使用气雾剂装置,并且理解和遵守本研究的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X光全胸正位片、肺功能、实验室检查各项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甲状腺功能、女性血妊娠)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血清病毒学(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2型)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阳性者;
  • 肺功能检查:FEV1实测值/ FEV1预计值≤80%或FVC≤预计值的80%;
  • 曾患有或目前患有肝、肾、内分泌、泌尿系统、消化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精神疾病、糖尿病等上述系统的慢性或严重疾病者,经研究者判定不宜入组者;
  • 有呼吸系统病史,如慢性阻塞性肺病、肺纤维化、肺动脉高压、肺水肿、肺间质病变、支气管哮喘、矛盾性支气管痉挛、或咽喉溃疡、水肿,或既往进行过咽喉、气管/支气管及肺部手术,或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发生过上、下呼吸道感染,急性鼻窦炎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有临床意义者;
  • 曾患有或目前患有青光眼、白内障者;
  • 目前患有口腔溃疡破损者;
  •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外科大手术者;
  • 既往对丙酸倍氯米松、富马酸福莫特罗二水合物或任何辅料(乙醇、盐酸、四氟乙烷)过敏者;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或易发生皮疹、荨麻疹等过敏体质者;
  • 试验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维生素补充剂或中草药),保健品和疫苗者;
  • 既往长期(筛选前6个月)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富含黄嘌呤、葡萄柚或咖啡因的饮料(如茶、西柚汁、咖啡或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等)或食物(如葡萄柚、巧克力等);
  • 试验前48h内摄入富含黄嘌呤、葡萄柚或咖啡因的饮料或食物者;
  •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等)或有吞咽困难者;厌食、节食、试验前4周内开始显著不正常的饮食;
  • 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 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阳性(酒精含量>0 mg/100mL)者;
  • 既往长期(筛选前6个月)过量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酒精单位,1个酒精单位等于10mL或8g纯酒精。25mL 40%白酒、330mL 5%啤酒、175mL 12%红酒分别约合1.0、1.5、2.0个酒精单位)者;
  • 尿液尼古丁检查结果阳性者;
  • 试验前3个月内吸烟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
  • 试验前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 药物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检测阳性者;
  •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
  • 试验前3个月内献过血或大量出血(大于400mL)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 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的女性受试者;
  • 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且试验期间不愿采取适当的、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者,或有捐精、捐卵计划者;
  • 不能正确的使用吸入装置或吸入剂给药培训不合格者;
  • 因其他原因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倍氯米松福莫特罗吸入气雾剂
剂型:吸入气雾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倍氯米松福莫特罗吸入气雾剂
剂型:吸入气雾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Cmax、AUC0-t、AUC0-∞ 整个研究期间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Tmax、λz、t1/2、AUC_%Extrap 整个研究期间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通过生命体征监测、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检查、不良事件进行评估。 整个研究期间 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李昕 博士 主任药师 0731-85171436 xin-li@cssdsyy.com 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176号 410015 长沙市第三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长沙市第三医院 李昕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长沙市第三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4-04-29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6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6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1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4-07-12;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4-07-15;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4-08-14;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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