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512注射液|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242915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中重度特应性皮炎
试验通俗题目
CM512用于健康受试者和中重度特应性皮炎受试者的I期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CM512在健康受试者和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及免疫原性的随机、双盲、单次/多次剂量递增、安慰剂对照的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CM512-1000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2.0
版本日期
2024-06-13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贾茜
联系人座机
028-88610620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qianjia@keymedbio.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生物城中路二段18号D2栋)
联系人邮编
610219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单次剂量递增(SAD)阶段主要目的:评价CM512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药的安全性与耐受性。 次要目的:1.评价CM512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2.评价CM512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药的药效动力学(PD)效应;3.评价CM512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药的免疫原性。 探索性目的: 评价CM512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药的其他PD效应。 多剂量递增(MAD)阶段主要目的:评价CM512在健康受试者和中重度特应性皮炎(AD)患者中多次给药的安全性与耐受性。 次要目的: 1.评价CM512在健康受试者和中重度AD患者中多次给药的PK特征; 2.评价CM512在健康受试者和中重度AD患者中多次给药的PD效应;3.评价CM512在健康受试者和中重度AD患者中多次给药的免疫原性。 探索性目的:1.评价CM512在中重度AD患者中多次给药的有效性;2. 评价CM512在健康受试者和中重度AD患者中多次给药的其他PD效应。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能够理解并能够遵守研究相关程序,自愿签署ICF。
  • 体重指数(BMI)在18.0~26.0 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 健康受试者:18周岁≤年龄≤45周岁(以签署ICF日期计算),男女不限。
  • 健康受试者:筛选期根据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以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等结果,经研究者评估健康状况良好。
  • 健康受试者:筛选时,ECG和胸片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 特应性皮炎受试者:18周岁≤年龄≤70周岁(以签署ICF日期计算),男女不限。
  • 特应性皮炎受试者:筛选时AD诊断符合美国皮肤病共识标准(2014年),且在筛选前患病≥1年(初次患病时间为最早出现症状的日期),同时在筛选和随机时满足下述所有条件: 1)筛选和随机时的EASI评分≥16分; 2)筛选和随机时的IGA评分≥3分(0-4分IGA量表,3分为中度,4分为重度); 3)筛选和随机时AD累及BSA≥10%; 4)随机时每日瘙痒NRS评分的周平均值≥4分
  • 特应性皮炎受试者:筛选前接受过外用AD 治疗药物,但疗效不充分。 a) 疗效不充分定义为连续每天接受中效外用糖皮质激素(TCS)治疗至少4周或接受强效及以上强度TCS治疗至少2周,经研究者评估疗效应答不充分; b) 曾接受过全身性糖皮质激素(SCS)治疗的受试者同样被视为TCS疗效不充分。
排除标准
  • 对抗IL-13或TSLP单克隆抗体过敏或者有严重的药物或食物过敏史,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对试验用药品过敏者。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
  • 筛选前3个月内因献血或其他原因失血超过400 mL者。
  • 筛选期或既往存在活动性的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即结核病)。
  • 随机前4周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减毒活疫苗,随机前1周内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疫苗。
  • 拟注射给药部位有皮肤凹陷、皮肤硬结、瘢痕、炎症、水肿、溃疡、感染、出血等任何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合进行皮下注射的情况。
  • 筛选时处于妊娠期、哺乳期或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本研究。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从签署ICF到试验用药品给药后5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计划,或不同意从签署ICF到试验用药品给药后5个月内采用高效的避孕措施。
  • 健康受试者:筛选前3个月内患有严重感染、严重外伤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 健康受试者:筛选前4周内,患有需要抗生素、抗病毒药、抗寄生虫药、抗原虫药或者抗真菌药的全身性治疗的感染类疾病。
  • 健康受试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HBcAb)、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和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TP-Ab)中有任意一项阳性者。 注:HBcAb阳性但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HBsAb)阳性时可入组。
  • 健康受试者:药物滥用筛查试验阳性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阳性。
  • 健康受试者: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平均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健康受试者: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
  • 健康受试者: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浓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超过1 L者,在研究给药前24 h内摄取了巧克力或任何含咖啡因、茶碱、可可碱、酒精的食物或饮料者。
  • 健康受试者:筛选前4周内服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中成药及任何中草药制品或任何研究用非生物制剂。
  • 健康受试者:既往或现在患有运动系统、神经精神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等任何慢性或严重疾病,经研究者评估不宜参加临床试验。
  • 健康受试者:参加研究期间需要或计划从事剧烈体力活动或运动者。
  • 特应性皮炎患者: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重大外科手术者。
  • 特应性皮炎患者:随机前4周内,患有需要抗生素、抗病毒药、抗寄生虫药、抗原虫药或者抗真菌药的全身性治疗的慢性活动性感染或急性感染,随机前1周内发生浅表皮肤感染。注:感染消退后可进行一次重新筛选。
  • 特应性皮炎患者:随机前4周内存在AD急性发作。
  • 特应性皮炎患者:筛选时存在严重肝脏、肾脏功能损伤的受试者,如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2倍正常值上限(ULN),总胆红素>1.5倍ULN,血清肌酐>1.2倍ULN等。
  • 特应性皮炎患者:筛选时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ECG显示QTcF>450 ms或QRS时限>120 ms。 注:符合上述标准的受试者,需静息5 min后重复测量2次,取3次结果的平均值评估是否满足上述标准
  • 特应性皮炎患者:有已知或疑似免疫抑制病史,包括侵袭性机会性感染病史(如组织胞浆菌病、李斯特菌病、球孢子菌病、肺孢子虫病和曲霉病),即使感染已消退;或者不寻常的频发性、复发性或长期感染(根据研究者的判断)。
  • 特应性皮炎患者:筛选时存在活动性肝炎,或者HBsAg阳性、HBcAb且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阳性、HCV-Ab且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HCV-RNA)阳性;既往或筛选时存在HIV感染病史,或HIV-Ab阳性;或TP-Ab阳性。
  • 特应性皮炎患者:筛选前3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时药物滥用筛查试验阳性。
  • 特应性皮炎患者: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筛选时酒精呼气试验阳性。
  • 特应性皮炎患者:随机前6个月内接受过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脱敏治疗)。
  • 特应性皮炎患者:随机前13周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使用过生物制剂(如度普利尤单抗、曲罗芦单抗、来瑞组单抗、其他白细胞介素抑制剂、抗IgE单克隆抗体、肿瘤坏死因子抑制剂)。
  • 特应性皮炎患者:随机前4周/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使用过SCS、全身免疫抑制剂或全身免疫调节药物。
  • 特应性皮炎患者:随机前4周内使用治疗AD的口服中药/中成药。
  • 特应性皮炎患者:随机前4周内接受紫外线光疗。
  • 特应性皮炎患者:随机前2周内使用过TCS、TCI、外用免疫抑制剂/免疫调节药物、外用中药/中成药(包括中药浸渍)。
  • 特应性皮炎患者:随机前1周内接受过抗组胺药或止痒作用的药物(在随机前已接受稳定剂量的抗组胺药治疗持续至少7天,且计划在研究期间持续使用者可入组)。
  • 特应性皮炎患者:随机前1周内接受过抗组胺药或止痒作用的药物(在随机前已接受稳定剂量的抗组胺药治疗持续至少7天,且计划在研究期间持续使用者可入组)。 特应性皮炎患者:筛选期开始使用处方保湿润肤剂或含有神经酰胺、透明质酸、尿素或丝聚蛋白降解产物等添加剂的保湿润肤剂治疗AD(如果在筛选前开始使用,则研究期间可以继续使用稳定剂量的此类保湿润肤剂)。
  • 特应性皮炎患者:除AD外,存在研究者认为参与研究会对受试者的安全性造成风险的控制不佳或可能影响安全性评估的临床重大疾病史(包括循环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免疫系统疾病、精神疾病及代谢异常等)。
  • 特应性皮炎患者:可能会影响到研究评价的其他合并(或共发)皮肤疾病。
  • 特应性皮炎患者:筛选前5年内患恶性肿瘤的受试者(完全治愈的原位宫颈癌和非转移性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基底细胞癌除外)。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CM512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CM512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CM512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CM512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CM512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CM512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CM512安慰剂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CM512安慰剂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CM512安慰剂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CM512安慰剂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CM512安慰剂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CM512安慰剂
剂型:注射液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安全性评价:包括不良事件(AE)、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ECG)以及实验室检查等。 首次给药至EOS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评价CM512在健康受试者和中重度AD患者中单次、多次给药的PK特征。 首次给药至EOS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评价CM512在健康受试者和中重度AD患者中单次、多次给药的PD效应。 首次给药至EOS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评价CM512在健康受试者和中重度AD患者中单次、多次给药的免疫原性 首次给药至EOS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冯萍 医学博士 教授 028-85423583 617130961@qq.com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 610000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黎静宜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028-85423319 jingyili@wchscu.cn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 610000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冯萍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黎静宜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 同意 2024-07-15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