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234263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生长激素缺乏症、特发性身材矮小
试验通俗题目
AK2017注射液Ⅱ期临床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AK2017注射液治疗儿童矮小症(生长激素缺乏症、特发性身材矮小)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开放、阳性对照、多中心Ⅱ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AK-AK2017-Ⅱ-0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V1.1
版本日期
2024-02-28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马青
联系人座机
0551-65728532
联系人手机号
15855159112
联系人Email
maqing@ankebio.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高新区海关路K
联系人邮编
230088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评价AK2017注射液用于治疗生长激素缺乏症、特发性身材矮小患儿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探索AK2017注射液用于治疗生长激素缺乏症、特发性身材矮小患儿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的剂量效应关系,为Ⅲ期给药剂量提供依据。
次要目的:
评价AK2017注射液用于治疗生长激素缺乏症、特发性身材矮小患儿的免疫原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3岁(最小年龄)至
18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受试者及其监护人均签署知情同意书(如果受试患儿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则仅由其法定监护人签署);
- 既往未接受过促生长疗法,包括但不限于生长激素、IGF-1和生长激素释放肽类似物;
- 青春期前(Tanner I期,附录2),年龄≥3岁;男孩睾丸容积小于4 mL,女孩乳房发育为Tanner I期;
- 身材矮小:指在相似生活环境下,同种族、同性别和年龄的个体身高低于正常人群平均身高2个标准差者(-2SD)(附录3);
- 体质指数(BMI)在相同生理年龄,同性别正常儿童BMI标准曲线正常范围,即根据中国一般人群年龄体质指数标准生长曲线,体质指数>第5百分位数且<第95百分位数(附录4);
- 有筛选前3-12月内测量的历史身高值;
- 女性患儿的染色体核型检查为46,XX(受试者入组前任何时间进行的检查结果都可以接受);
- 仅适用于ISS儿童:诊断为ISS患儿; ① 一年内两项不同药物任意一项GH激发试验证实患儿血浆GH峰值>10 ng/mL; ②骨龄(Bone Age,BA):女孩骨龄≤9岁,男孩≤10岁;
- 仅适用于GHD儿童:诊断为GHD患儿; ①生长速率(height velocity,HV)≤ 5 cm/yr; ②筛选期IGF-1≤相同生理年龄,同性别正常儿童参考值的-1.0标准差系数(即 IGF-1≤-1 SDS)(附录5); ③一年内两项不同药物GH激发试验证实患儿血浆GH峰值≤7 ng/mL; ④骨龄(Bone Age,BA):女孩骨龄≤10岁,男孩≤12岁,且骨龄(BA)较生理年龄(CA)至少落后12个月(即CA减去BA≥12个月)(受试者在开始筛选前6个月内进行的骨龄X线摄片也可以接受。由研究者或指定研究人员根据G-P法(Gruelich & Pyle 骨龄图谱)判断); ⑤多种垂体激素缺乏的患儿,在开始筛选之前,除GH之外的其他激素缺乏需要在激素替代治疗疗程大约3个月达到病情稳定后(激素替代治疗的剂量稳定和血激素水平在正常范围);因甲状腺激素缺乏所进行的甲状腺素替代治疗大约3个月,并且稳定剂量大约1个月;可以接受合理的、暂时的糖皮质激素剂量调整。
排除标准
- 肝、肾功能异常者(ALT>正常值上限2倍,Cr>正常值上限);
- 乙型肝炎病毒检测抗-HBc、HBsAg和HBeAg均为阳性者;
- 已知高度过敏体质或对蛋白质类药物有过敏史、或对本研究药物及辅料(组氨酸、蔗糖、甘氨酸、泊洛沙姆 188)过敏者;
- 患有全身慢性疾病的患儿,免疫功能低下的患儿;
- 已确诊的肿瘤患儿或肿瘤标志物水平超过正常值范围并结合其他信息考虑为肿瘤高风险患儿,可考虑不入组进行治疗;
- 精神病患儿;
- 糖调节异常(包括空腹血糖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异常有临床意义者或糖尿病患儿;
- 6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并被给药者;
- 脊椎侧凸超过15°者或脊椎其他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其他类型的生长发育异常患儿: a. Turner综合征(女孩染色体核型检查确定); b. Noonan综合征(两眼间距较宽、鸡胸、智力低下、多伴有皮肤疾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半数患儿12号染色体上11型非受体蛋白酪氨酸磷酸化酶(PTPN11)基因发生错义突变,男女患儿均可见); c. 小于胎龄儿(出生时体重和(或)身长低于同胎龄同性别正常参考值第十百分位),若无法获取患儿的出生证明,则以病程记录为准(附录6); d. 营养不良所导致的生长发育迟缓(身高和体重<同性别、同身高儿童正常参考值的-2SD);定义为:参考中心实验室的正常值范围标准,血白蛋白水平低于正常值下限(LLN),并且参考中心实验室的正常值范围标准,血清铁水平低于正常值下限(LLN),并且 BMI≤相同生理年龄,同性别正常儿童BMI的第3百分位数(附录4); e. 其他明确病因导致的矮小;
- 研究者认为由于各种其他原因不适宜参加该临床试验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AK2017注射液
|
剂型:注射剂
|
中文通用名:AK2017注射液
|
剂型: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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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人生长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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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注射剂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治疗后26周时受试者的年生长速率(GV,cm/yr) | 治疗后26周 | 有效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疗效评价时身高标准差的变化 | 治疗后26周 | 有效性指标 |
疗效评价时生长速率增值 | 治疗后26周 | 有效性指标 |
治疗结束时骨成熟情况 | 治疗后26周 | 有效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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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纯秀 | 博士 | 教授 | 010-59616322 | chunxiugong@163.com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56 号 | 100045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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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 巩纯秀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 | 程昕然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 罗飞宏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 | 卫海燕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江西省儿童医院 | 杨玉 | 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 郑荣秀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 张星星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张一宁 | 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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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23-09-19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10-26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4-01-23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4-03-21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72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4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4-05-13;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4-05-15;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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