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234253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晚期恶性肿瘤
试验通俗题目
LNF1901治疗晚期恶性肿瘤患者的I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LNF1901治疗晚期恶性肿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有效性的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NTP-LNF1901-0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V1.0
版本日期
2023-08-07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张健翔
联系人座机
0539-8330397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lnzylcyj666@126.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北外环路1号
联系人邮编
2734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其他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评价LNF1901治疗晚期恶性肿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有效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年龄≥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且接受过标准治疗失败后、或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接受标准治疗的晚期恶性肿瘤患者;
- 入组剂量扩展阶段的受试者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的病灶者;
- 采用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1分者;
- 研究者判断受试者预期生存期≥3个月者;
- 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者(首次给药前14天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因子的药品): ?血常规: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计数≥80×109/L;血红蛋白(Hb)≥90g/L; ?肝功能: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血清总胆红素(TBIL)≤1.5×ULN;如果存在肝转移,则AST和ALT≤5×ULN,TBIL≤1.5×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Cr>1.5×ULN时);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甲状腺功能:促甲状腺激素(TSH)在正常值范围内或者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 受试者经充分知情同意后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既往接受过任何肿瘤坏死因子受体(TNFR)超家族激动剂抗体治疗者,如CD40、OX40、CD137、CD27、CD357抗体等;
- 首次给药前4周或者药物5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抗肿瘤治疗者;
- 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慢性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治疗(日剂量相当于强的松>10mg的全身皮质类固醇)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疗法者;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未恢复至CTCAE5.0版定义下≤1级(脱发除外)者;
- 在过去5年内有癌症病史者,但局部可治愈的癌症除外(根治性黑色素瘤、基底或鳞状细胞癌、膀胱或子宫颈原位癌);
- 有原发中枢神经系统(CNS)恶性肿瘤者、经局部治疗失败的CNS转移者、癌性脑膜炎者;对于无症状脑转移、或神经系统等临床症状稳定且无须类固醇激素和其他针对脑转移治疗≥4周的患者可以入组;
- 有器官移植或异基因骨髓移植病史或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者;
-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尚未从手术中恢复者(诊断性手术除外);
- 查体或实验室检查所见,有如下任一情况者: ?乙肝:HBsAg阳性和/或HBcAb阳性,且HBV-DNA滴度阳性或高于正常值上限(若只有检测下限,则高于检测下限排除); ?丙肝:HCV抗体阳性,且HCV-RNA阳性或大于正常值上限;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Anti-HIV)阳性; 活动性梅毒螺旋体感染;
- 有无法控制的或严重的心血管疾病者,如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Ⅱ级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等心血管疾病,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难以控制的高血压(经充分治疗后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
- 具有以下既往病史的患者,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活动性感染(如活动性肺结核)、严重精神疾病及严重的内分泌疾病;
- 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受其他任何临床试验药物/器械治疗者;
-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酗酒史者;
- 有严重过敏史,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单克隆抗体及对任何试验用药品组成成分过敏者;
-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者研究期间计划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接种者;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育龄妇女受试者或伴侣为育龄妇女的男性受试者不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药物治疗后6个月内采用医学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或避孕套)者;
-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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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LNF190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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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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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LNF190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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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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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LNF190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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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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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LNF190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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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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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LNF190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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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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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LNF190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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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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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LNF190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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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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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LNF190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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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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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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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发生率和级别,异常实验室检查指标等; | 首次用药开始直至末次给药后30天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以先发生者为准) | 安全性指标 |
评估剂量限制性毒性(DLT)的发生率,以确定MTD和/或RP2D。 | 首次给药后21天内 | 安全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评价LNF1901单次给药及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 给药前1h内至给药期结束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根据Recist1.1、Lugano2014等标准评价抗肿瘤疗效,包括客观缓解率(ORR)、无进展生存期(PFS)、缓解持续时间(DOR)、总生存期(OS); | 筛选期进行一次影像学检查,治疗期前24周每6周进行一次,之后每9周进行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其他原因终止研究; | 有效性指标 |
评价免疫原性 | 给药前1h内至给药期结束 | 有效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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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瑞华 | 医学博士 | 教授 | 86-20-87343468 | xurh@sysucc.org.cn |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 | 510060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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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徐瑞华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李永强 | 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王居峰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宗红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安徽省立医院 | 潘跃银 | 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福建省肿瘤医院 | 陈誉 | 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周焕/王明喜 | 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重庆市肿瘤医院 | 龚奕 | 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临沂市人民医院 | 翁桂香 | 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临沂市中心医院 | 张培良 | 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12-12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82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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