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HLX10)|主动暂停

登记号
CTR20192001
相关登记号
CTR20190719,CTR20190720,CTR20190721,CTR20190754,CTR20190911,CTR20190907,CTR20191044,CTR20191830,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晚期宫颈癌
试验通俗题目
HLX10联合白蛋白紫杉醇治疗晚期宫颈癌的II期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HLX10联合白蛋白紫杉醇治疗经晚期宫颈癌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单臂、开放、多中心的I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HLX10-011-CC201;1.0
方案最近版本号
2.0
版本日期
2020-11-26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章妮
联系人座机
021-33395800
联系人手机号
13585555706
联系人Email
ni_zhang@henlius.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A座7楼
联系人邮编
200233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1.评估HLX10联合白蛋白紫杉醇在经一线标准化疗治疗失败的晚期CC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 2.评估HLX10联合白蛋白紫杉醇在经一线标准化疗治疗失败的晚期CC患者中的临床疗效 3.评估PD-L1表达水平、微卫星不稳定性(MSI)和肿瘤突变负荷(TMB)与抗肿瘤疗效的关系 4.评估HLX10的群体药代动力学数据与安全性、疗效相关数据之间的关系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自愿参加、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Informed Consent Form,ICF);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依从性好
  • 签署ICF时年龄≥ 18岁,且≤ 75岁
  •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宫颈癌患者(需提供病理报告,病理类型为宫颈鳞癌、腺癌、腺鳞癌)
  • 既往接受过标准治疗(必须包括一线化疗)后进展或复发,或不耐受一线化疗的晚期宫颈癌患者。一线化疗包含以下任何一种:a. 铂类药物+ 紫杉类药物;b. 铂类药物+ 拓扑替康;c. 紫杉类药物+ 拓扑替康。
  • 筛选期影像学检查证实至少存在一个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评估的可测量病灶(中心影像评估);可测量病灶应未接受过放疗等局部治疗(位于既往放疗区域内的病灶,如果证实发生进展,也可选做靶病灶
  • 肿瘤标本检测PD-L1表达阳性受试者(CPS≥1);受试者筛选期必须提供肿瘤组织以进行PD-L1表达水平测定
  • 既往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结束距本研究首次用药的时间间隔必须≥2周,且治疗相关AE恢复至NCI-CTCAE V5.0≤1级(脱发除外)
  • 首次用药前7天内ECOG评分为0或1
  • 预计生存期≥12周
  • 乙肝表面抗原(HBsAg)(-)并且乙肝核心抗体(HBcAb)(-)。如果HBsAg(+)或者HBcAb(+),则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必须<2500拷贝/mL或500IU/mL方可入组
  • HCV抗体(-)或者HCV-RNA阴性的受试者可以入组;如果HCV-RNA阳性,则受试者必须ALT、AST ≤3×ULN方可入组。存在乙肝及丙肝共同感染的受试者需排除
  • 首次用药前7天内主要器官功能符合下列标准(在首次用药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白蛋白、重组人促血小板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CSF)治疗)
  • 育龄女性患者必须在首次用药前7天内进行血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且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以及在最后一次接受HLX10治疗后至少3个月内和最后一次化疗后至少6个月内至少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
排除标准
  • 既往使用过白蛋白紫杉醇
  • 5年内或同时患有其它活动性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癌、表浅膀胱癌、乳腺原位癌等可以入组
  • 准备进行或者既往接受过器官或骨髓移植的患者
  • 存在不可控的、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 经影像学检查或病理检查证实的中枢神经系统(CNS)或软脑膜转移
  • 首次用药前半年内发生过脑血管意外、心肌梗塞、不稳定心绞痛、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QTc间期≥ 470 ms)(QTc间期以Fridericia公式计算)
  • 按照NYHA标准Ⅲ~Ⅳ级心功能不全或心脏彩超检查:LVEF(左室射血分数)< 50%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
  • 既往或目前有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可能会干扰可疑的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和处理
  • 存在已知活动性或可疑自身免疫病。处于稳定状态且不需要全身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可以入组
  • 首次用药前28天内接受过活疫苗或减毒疫苗的治疗;但接受灭活病毒性疫苗治疗季节性流感是允许的
  • 首次用药前14天内或研究期间,需要使用皮质类固醇(> 1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进行系统治疗的受试者。在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的情况下,允许吸入或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或剂量≤ 10 mg/天泼尼松疗效剂量的肾上腺皮质激素替代
  • 首次用药前14天内,出现任何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 首次用药前28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本研究重大手术定义:术后至少需要3周恢复时间,才能够接受本研究治疗的手术
  • 首次用药前28天内接受过放疗,在首次用药前7天内对骨病灶进行的姑息放疗除外
  • 放疗引起的AE未恢复至 CTCAE V5.0≤1级者
  • 既往接受过任何T细胞共刺激或免疫检查点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相关抗原-4(cytotoxic T lymphocyte-associated antigen-4,CTLA-4)抑制剂、程序性死亡受体1(PD-1)抑制剂、PD-L1/2抑制剂或其他靶向T细胞的药物
  • 正在参加其他临床研究,或计划开始本研究治疗距离前一项临床研究药物治疗结束时间不足2周
  • 已知对研究药物辅料、任何单克隆抗体及任何紫杉类药物有严重过敏史
  •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 研究药物首次用药之前6个月内曾出现以下疾病:胃肠道穿孔、腹腔瘘或腹腔内脓肿;? 肠梗阻和/或曾有胃肠道梗阻临床体征或症状,包括与原有疾病有关或需要常规肠外营养或管饲的不完全梗阻。在初始诊断时如果有不完全梗阻/梗阻综合征/肠梗阻体征/症状的患者,在接受了明确(外科)治疗以消退症状时,如切除梗阻病灶等,则可入组研究;? 腹内活动性炎症,包括但不限于消化性溃疡、憩室炎或结肠炎
  • 有证据表明存在无法通过穿刺或近期外科手术解释说明的腹内积气
  • 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吸毒史或酗酒史。既往有酗酒史,已停止饮酒的患者可以入组
  • 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他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的情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HLX10)
用法用量:注射剂,100mg/10mL/支,4.5 mg/kg,静脉输注,建议使用低蛋白结合的过滤器输液管进行输注,每3周给药一次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Paclitaxel for Injection(Albumin Bound),Abraxane?
用法用量:冻干粉针剂,100mg/支,260mg/m2,静脉输注30分钟,每3周给药一次,如体表面积超过2.0 m2,研究者可以根据临床实际按照2.0 m2计算给药剂量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评估HLX10联合白蛋白紫杉醇在经一线标准化疗治疗失败的晚期CC患者中的临床疗效 2021.3.30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评估HLX10联合白蛋白紫杉醇经过一线标准化疗治疗失败的晚期CC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021.3.30 安全性指标
评估PD-L1表达水平、微卫星不稳定性(MSI)和肿瘤突变负荷(TMB)与抗肿瘤疗效的关系 2021.3.30 有效性指标
评估HLX10的群体药代动力学数据与安全性、疗效相关(免疫原性和/或HLX10联合白蛋白紫杉醇的抗肿瘤疗效)数据之间的关系 2021.3.30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吴令英 医学博士 教授,主任医师 01067781331 yzgcp_yc@163.com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100021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吴令英 中国 北京 北京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王世军 中国 北京 北京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孔为民 中国 北京 北京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尧良清 中国 上海 上海
天津市肿瘤医院 王珂 中国 天津 天津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曲芃芃 中国 天津 天津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姚书忠 中国 广东 广州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李瑞珍 中国 广东 深圳
南京鼓楼医院 朱丽晶 中国 江苏 南京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邱惠 中国 湖北 武汉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熊慧华 中国 湖北 武汉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李贵玲 中国 湖北 武汉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申良方 中国 湖南 长沙
中南大学湘雅二院 胡春宏 中国 湖南 长沙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陈振东 中国 安徽 合肥
安徽省立医院 潘跃银 中国 安徽 合肥
湖北省肿瘤医院 黄奕 中国 湖北 武汉
福建省肿瘤医院 冯梅 中国 福建 福州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袁建林 中国 新疆 乌鲁木齐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马彩玲 中国 新疆 乌鲁木齐
河南省肿瘤医院 王莉 中国 河南 郑州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宋丽杰 中国 河南 郑州
临沂市肿瘤医院 李秀敏 中国 山东 临沂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刘子玲 中国 吉林 长春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刘林林 中国 吉林 长春
辽宁省肿瘤医院 王纯雁 中国 辽宁 沈阳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李秀琴 中国 辽宁 沈阳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蒋葵 中国 辽宁 大连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娄阁 中国 黑龙江 哈尔滨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黄向华 中国 河北 石家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蒿艳蓉 中国 广西 南宁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阳志军 中国 广西 南宁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安瑞芳 中国 陕西 西安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钟久鸿 中国 江西 南昌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同意 2019-09-19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同意 2019-09-19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主动暂停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43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21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2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0-03-10;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0-03-19;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0-07-03;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