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0116注射液 |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232109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CXSL2200606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
试验通俗题目
PE0116联合PE0105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Ib/II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PE0116联合PE0105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耐受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特性以及初步有效性的Ib/I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YL-0116-002
方案最近版本号
2.0
版本日期
2023-06-15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倪慧
联系人座机
021-58328851-8029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hni@yl-pharma.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金科路2829号金科中心A栋4F 401 璎黎药业
联系人邮编
201203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其它-新版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 评价PE0116联合PE0105在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 探索PE0116联合PE0105的最大耐受剂量(Maximal Tolerated Dose,MTD),确定2期推荐剂量(Recommended Phase 2 Dose,RP2D)。 (3) 评价PE0116联合PE0105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有效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本研究并愿意遵循而且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 男女不限,18周岁≤年龄≤75周岁;
  • Ib期入选的受试者为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转移性或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的实体瘤(卵巢癌、宫颈癌、肾癌、头颈癌等)患者,并对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对此类治疗耐受不良或无标准有效治疗方案,至少一处符合RECIST v1.1定义的可评估病灶;
  • II期入选的受试者必须具有至少一处符合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且需要符合如下条件中的其中一种瘤种: a)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线治疗,既往治疗方案包括PD-1类药物,且抗PD-1/PD-L1抗体单药或联合化疗治疗失败的晚期肾癌、头颈癌、宫颈癌患者;抗PD-1/PD-L1抗体治疗失败定义为:接受抗PD-1/PD-L1抗体单药或联合化疗治疗获得完全缓解(CR)或部分缓解(PR)后发生的疾病进展,或疾病稳定(SD)≥6个月后发生的疾病进展; b)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既往接受过一线治疗,既往治疗包括至少1种铂类药物,铂类药物化疗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的影像学证据的卵巢癌患者;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体能状态为0或1的患者;
  • 预期生存至少3个月;
  • 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距首次使用研究药物≥4周,除外以下几项: a)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距首次使用研究药物≥6周; b)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距首次使用研究药物≥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以时间长的为准); c)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距首次使用研究药物≥2周。
  • 有适宜的器官及造血功能,根据以下实验室检查无严重的心、肺、肝、肾功能异常和免疫缺陷:以下实验室检查允许7天内复测一次,以复测数据为准。 a) 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b) 白细胞计数≥3.0×109/L; c) 血小板≥100×109/L; d) 血红蛋白≥90g/L; 且筛选检查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治疗。 e) 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ULN); f) AST和ALT的检测值均≤2.5倍ULN,肝癌或肝转移患者≤5倍ULN; g) 血清总胆红素(TBIL)≤1.5倍ULN,或虽超过1.5倍的ULN,但经研究者判断认为适合入组的; h)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倍ULN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PT)≤1.5倍ULN(正在接受抗凝血治疗的病人除外); i) 心肌酶CK和CKMB检查值在正常值范围内,或虽轻度异常,但经研究者判断认为适合入组的; j) Fridericia法校正QT间期(QTcF)<450 ms; k)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l) 甲状腺功能(FT3、FT4和TSH)检查值在正常范围内,或虽轻度异常,但研究者认为适合入组的。
  • 男性受试者和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应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如脑水肿、需要激素干预,或脑转移进展)和/或癌性脑膜炎的受试者。但对于既往接受过脑或脑膜转移治疗,如临床稳定已维持至少2个月,并且已经停止全身性激素治疗(剂量>10mg/天的泼尼松或其他等效剂量的激素)大于4周的受试者可以纳入;
  • 以往治疗的不良反应未能恢复至CTCAE V5.0等级评分≤1级的受试者。(对于残留的脱发效应、色数沉着、周围神经毒性已恢复到 ≤CTCAE 2级、放疗引起的远期毒性,经研究者判断不能恢复的除外,免疫相关性甲状腺功能减退已恢复至≤ CTCAE 2级除外,或者研究者认为与治疗的安全性无关者除外);
  • 经治疗未控制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如严重的心脑血管病病史、糖尿病、高血压等;
  • 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有证据证实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既往需要全身性类固醇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系统性综合症。(2年内非活动性的白癜风、牛皮癣、治疗后的哮喘/特异反应性,或使用替代疗法/非免疫抑制已控制的甲状腺疾病患者可纳入);
  • 入组前14天内或研究期间需要接受全身用皮质类固醇(剂量相当于>10 mg强的松/天)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受试者;以下情况允许入组: a) 允许受试者使用局部外用或吸入型糖皮质激素; b) 允许短期(≤7天)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的过敏性疾病;
  • 有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史,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或干细胞移植史;
  • 筛选时患有肺结核并处于活跃期的患者;
  • 慢性乙型肝炎活动期或活动性丙型肝炎患者。乙肝病毒携带者、经药物治疗后稳定的乙肝(DNA滴度不得高于1000copy/mL或经研究者判定为稳定的乙肝)和已治愈的丙肝患者(需要HCV RNA检测结果低于检测中心检测值下限)可以入组;
  • 曾接受抗4-1BB靶点药物治疗的患者;
  • 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单克隆抗体,或已知对任何试验药物组成成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者(CTCAE V5.0分级大于3级);
  • 预期在本研究期间包括28天筛选期有重大手术的患者;
  • 首次给药前4周内有严重感染者,或前2周内出现活动性感染需要静脉接受抗生素治疗的患者;
  • 入组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并已入组用药治疗;或治疗结束(EOT)后未达4周;
  • 近1年内有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史;
  • 既往免疫治疗中出现过≥3级的irAE或≥2级免疫相关性心肌炎;
  • 既往或目前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皮肤基底细胞癌、浅表膀胱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原位宫颈癌除外;或已接受根治性治疗并在治疗5年内未复发的患者除外;
  • 存在因晚期恶性肿瘤或其并发症或严重肺部原发疾病导致的休息时中度或重度呼吸困难史,或当前需要连续吸氧治疗,或目前患有间质性肺疾病(ILD)或肺炎;
  • 首次给药前4周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减毒活疫苗;
  •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如癫痫、痴呆,依从性差者;
  •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不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药后至少3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7天内的血或尿妊娠试验为阳性。
  • 研究者认为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该试验的受试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PE0116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中文通用名:PE0105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DLT观察期内发生的DLTs DLT观察期内(首次用药后21天) 安全性指标
AE、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等)、心电图等 整个试验周期 安全性指标
联合用药的RP2D Ib期剂量递增结束后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基于RECIST v1.1评估的ORR 整个试验周期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根据RECIST 1.1版评估的抗肿瘤活性参数:疾病控制率(DCR)、疾病缓解的持续时间(DOR)、至缓解时间(TT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 整个试验周期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PE0116和PE0105的PK参数:Cmax、Tmax、Ctrough,ss、Css,max、AUC0-t、AUC0-∞、t1/2、CL、Vd、Vss、MRT、Rac 整个试验周期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PE0116和PE0105抗药抗体(ADA)和中和抗体(NAb)的样品阳性率和滴度。 整个试验周期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吴小华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36 0177 2486 wu.xh@fudan.edu.cn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东安路270号 200032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吴小华/张剑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康玉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赵晖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河南省肿瘤医院 陈红敏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湖南省肿瘤医院 张克强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梁小华/曹国英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王鹤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 唐曦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郭瑞霞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臧荣余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四川省肿瘤医院 张国楠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周琦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王红霞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刘继红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广东省人民医院 刘木彪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饶群仙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吴令英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王建六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向阳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曲芃芃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孔北华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马丁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辽宁省肿瘤医院 王丹波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孙蓬明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刘乃富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陈慧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上海市同济医院 姜虹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王延洲 中国 四川省 泸州市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黄学惠 中国 云南省 昆明市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陈琼华 中国 福建省 厦门市
德阳市人民医院 陈梁 中国 四川省 德阳市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李魁秀 中国 河北省 石家庄市
北京肿瘤医院 高雨农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郭科军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山西省肿瘤医院 邵淑丽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江西省人民医院 罗蒲英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洪莉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王泽华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福建省肿瘤医院 孙阳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郑飞云 中国 浙江省 温州市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王世军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冯力民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王平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张怡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姚元庆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张松灵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绵阳市中心医院 冯岗 中国 四川省 绵阳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3-07-04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2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