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源化神经生长因子抗体注射液 |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40053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CXSL2200509
适应症
骨转移癌痛
试验通俗题目
评估SSS40注射液治疗中重度骨转移癌痛的Ib/II期临床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评估SSS40在中重度骨转移癌痛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及 药代动力学特征的Ⅰb/Ⅱa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SYSS-SSS40-MBP-I-02
方案最近版本号
3.0
版本日期
2024-07-03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李瑞
联系人座机
024-25386202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zhangrui9@3sbio.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号路1甲3号
联系人邮编
1100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其他
试验分期
其它-新版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SSS40注射液在中重度骨转移癌痛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1) 评估SSS40注射液在中重度骨转移癌痛受试者中的初步疗效;2)评估SSS40注射液在中重度骨转移癌痛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免疫原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受试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自愿参加该试验,愿意且能够按照试验方案接受给药、检查、访视和其他相关操作;(仅Ⅰ期)
  • 受试者试验前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自愿参加且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仅Ⅱ期)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的成年男性或女性受试者;(仅Ⅰ期)
  • 年龄≥18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为准,男女均可);(仅Ⅱ期)
  • 既往医疗记录证实受试者患有癌症并确诊发生骨转移;筛选时或在筛选访视前120天内,根据当地的医疗标准通过影像学证实骨转移[例如通过骨扫描、磁共振成像(MRI)、计算机断层成像(CT)扫描或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成像(PET-CT)扫描,在CT/MRI/PET-CT基础上诊断为骨转移,如果120天内没有再做上述检查,需进行一次骨扫描确认。如果影像学只有骨扫描,则需要加做CT或MRI或PET确认骨转移];(仅Ⅰ期)
  • 受试者患有癌症并确诊发生骨转移,筛选时或在筛选访视前120天内,根据当地的医疗标准通过影像学证实骨转移[例如通过骨扫描、磁共振成像(MRI)、计算机断层成像(CT)扫描或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成像(PET-CT)扫描,在CT/MRI/PET-CT基础上诊断为骨转移,如果120天内没有再做上述检查,需进行一次骨扫描确认。如果影像学只有骨扫描,则需要加做CT或MRI或PET确认骨转移];(仅Ⅱ期)
  • 筛选时体重≥40kg;
  • 预期生存期≥3个月
  • 癌症骨转移处存在疼痛,(筛选期和基线评估期3天)指定骨转移癌痛点的平均疼痛评分≥4分;(仅Ⅰ期)
  • 癌症骨转移处存在疼痛,(筛选期和基线评估期3天)指定癌症骨转移处平均疼痛NRS评分≥4分的受试者;(仅Ⅱ期)
  • 筛选时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2分;
  • 受试者愿意在整个研究期间不使用禁用药物;
  • 受试者愿意在给药前14天至给药后28天内不使用骨髓抑制较明显的化疗药物[其中骨髓抑制较明显的药物有紫杉醇(PTX)、泰素帝(TXT)、长春瑞滨(NVB)、替尼泊苷(VM-26)、长春地辛(VDS)、依托泊苷(VP-16)、卡铂(CBP)、米托蒽醌(MITX)、氮芥(HN2)、柔红霉素(DNR)、阿霉素(ADM)、吡柔比星(THP)、甲氨蝶呤(MTX)、巯嘌呤(6-MP)和异环磷酰胺(IFO)等];(仅Ⅰ期)
  • 筛选时受试者骨髓功能符合以下要求(如果需要,可重复检查以确认):a.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00/mm3或≥1.5×109/L;b.血小板计数≥90000/mm3或≥90×109/L;c.血红蛋白≥70.0 g/L;
  • 筛选时肾功能符合以下要求(如果需要,可重复检查以确认):a. 肾小球滤过率估算值≥30 mL/min,并且b.尿蛋白<2+或≥2+,24 h尿蛋白应<2 g/24 h;
  • 筛选时肝功能符合以下要求(如果需要,可重复检查以确认):a.血清总胆红素≤1.5×ULN;b.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如果肿瘤累及肝脏,则≤5.0×ULN);c.碱性磷酸酶≤5×ULN;(仅Ⅰ期)
  • 筛选时肝功能符合以下要求(如果需要,可重复检查以确认):a.血清总胆红素≤1.5×ULN;b.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如果肿瘤累及肝脏,则≤5.0×ULN);(仅Ⅱ期)
  • 如果受试者当前未接受抗凝药物治疗,筛选时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如果需要,可重复检查以确认)。当前正在接受抗凝药物治疗的受试者,INR必须在其临床状态适用的建议范围内;
  •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开始使用研究药物到用药后6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措施且没有生育计划或捐卵计划;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开始使用研究药物到用药后6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措施且没有生育计划或捐精计划;
  • 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 筛选时肾功能符合以下要求(如果需要,可重复检查以确认):肾小球滤过率估算值≥30 mL/min;(仅Ⅱ期)
排除标准
  • 筛选时存在高钙血症(血钙的浓度≥2.75mmol/L或11.0mg/dL);
  • 受试者的疼痛是与癌症骨转移无关的原因造成的(如肠梗阻/穿孔、脊髓压迫、脑转移、病理性骨折或濒临骨折等);
  • 受试者的疼痛为神经性疼痛、内脏痛或性质未知,由既往抗肿瘤治疗、感染或其他主要与骨转移无关的原因造成;
  • 受试者发生脑转移或脑膜转移(脑转移病灶已稳定的患者可纳入本研究);
  • 在基线评估期第一天前14天内开始接受原发性恶性肿瘤或骨转移全身治疗,包括化疗、激素治疗(基线评估期第一天前已用稳定治疗持续至少30天且骨痛严重程度仍然符合入选标准者除外);
  • 在基线评估期第一天前30天内接受过骨转移放射性药物治疗后出现有临床意义的外周神经病变且神经病变不稳定者;
  • 在基线评估期第一天前30天内接受不稳定方案的放射治疗或因放射治疗后NRS评分明显降低(降低超过3分)者;
  • 基线评估期前14天内开始使用不稳定剂量的辅助镇痛治疗(如不稳定的剂量联用单药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血清素/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三环类抗抑郁药、抗癫痫药物、双膦酸盐、地诺单抗、皮质类固醇或肌肉松弛剂等);
  • 筛选前1年内大关节(例如髋、膝或肩关节)有重大创伤或接受过手术;有骨坏死史或骨质疏松性骨折史(即受试者有骨质疏松症和轻微创伤性或非创伤性骨折)或病理性骨折史;注:i.继发于放疗(即放射性骨坏死)且与骨转移相关的(即累及肿瘤-骨界面)的骨坏死患者允许参加本研究。ii.椎体破坏小于50%且不存在椎管受损的脊椎病理性骨折受试者允许参加本研究。iii.经治疗(如固定)且已愈合的非负重骨(如肱骨)病理性骨折受试者,如果骨折不涉及大关节,则可以参加本研究;
  • 患有活动性关节疾病的患者,包括骨性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神经性关节炎、关节感染等;
  • 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病史者,包括筛选前6个月内纽约心脏学会分级为III或IV级充血性心衰、左心室功能不全射血分数<35%、缺血性心脏疾病、冠状动脉疾病手术治疗、心电图显著异常[静息心动过速(心率≥120次/分)或静息心动过缓(心率≤45次/分)]者;
  • 筛选前6个月内被诊断为短暂性缺血发作或脑卒中伴后遗症(例如失语、重大的运动或感觉功能障碍);
  • 有临床意义的神经系统疾病病史、诊断或症状和体征,包括但不限于:a. 阿尔茨海默氏病或其他类型的痴呆;b. 过去1年内有临床意义的头部创伤;c. 外周神经病或自主神经病(包括化疗相关外周神经病变);d. 癫痫或癫痫类疾病,且在筛选前2年内有癫痫发作史;e. 肌病;
  • 筛选时自主神经症状调查量表(SAS)总体影响评分>7分者(仅Ⅰ期);
  • 有腕管综合征(CTS)病史且在筛选前1年内出现过CTS的症状或体征者;
  • 对治疗用或诊断用单克隆抗体或IgG融合蛋白有过敏反应或速发性过敏反应史者;
  • 筛选时发现活动性肝炎、HIV感染、梅毒螺旋体感染阳性者;
  • 筛选前1个月接种过减毒活疫苗;
  • 筛选前6个月内有意义的酗酒史、镇痛药或麻醉药物滥用者(除外正在治疗的药物);
  • 既往暴露于外源神经生长因子或抗神经生长因子抗体;
  • 基线评估期前30天内(对于研究性生物制剂为90天)参与其他临床研究;
  • 存在重度急性或慢性疾病或精神异常或实验室检查异常,并且可能会因此而增加受试者参加本研究或接受研究用药品治疗的风险,或者可能会影响对研究结果的解读。经研究者判断,这些状况会使受试者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 计划在研究期间开始接受原发恶性肿瘤的系统治疗或者手术治疗者;
  • 有临床意义的自主神经或周围神经病变、神经卡压、感觉异常、感觉迟钝者(仅Ⅱ期)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人源化神经生长因子抗体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人源化神经生长因子抗体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人源化神经生长因子抗体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人源化神经生长因子抗体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人源化神经生长因子抗体安慰剂(成分:磷酸氢二钠十二水合物、磷酸二氢钠、海藻糖、盐酸精氨酸、聚山梨酯80、氯化钠、注射用水)
剂型:注射液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Ⅰb期指标:安全性及耐受性:DLT、MTD、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神经系统检查、自主神经症状调查量表评分、是否进行了关节置换术、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ECOG评分变化。 筛选期、研究过程中及研究结束时。提前退出的受试者应在退出前 安全性指标
Ⅱ期指标:安全性:DLT、MTD、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神经系统检查、自主神经症状调查量表评分、是否进行了关节置换术、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ECOG评分变化。 筛选期、研究过程中及研究结束时。提前退出的受试者应在退出前。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PK评价指标Ⅰb期:Cmax、AUC0-t和AUC0-∞、Tmax、t1/2等。Ⅱ期:Tmax,ss、Cmax,ss、Ctrough、AUC0-t,ss、AUC0-∞,ss、t1/2,ss等。 Ⅰb期:评价至D85;Ⅱ期:评价至24周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免疫原性评价指标 指标:抗药抗体(ADA)和中和抗体(Nab) Ⅰb期:评价至D85;Ⅱ期:评价至24周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有效性:Ⅰb期/Ⅱ期:每日平均疼痛强度变化。Ⅱ期:每日最高疼痛强度变化;BPI平均疼痛评分变化;最高BPI疼痛评分变化;每日平均疼痛强度和每日最高疼痛强度相对基线下降比例;EQ-5D-5LTM评分 Ⅰb期:评价至D85;Ⅱ期:评价至24周 有效性指标
阿片类药物的使用 指标:Ⅱ期:在第 1、4、6、8、12、16和24周的平均每日阿片类药物总用量(吗啡当量剂量,mg);第 1、4、6、8、12、16和24周时的每周使用急救药物的平均次数。 Ⅱ期:评价至24周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罗素霞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8638553211 luosxrm@163.com 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东明路127号 450000 河南省肿瘤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河南省肿瘤医院 罗素霞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曹玉/姜韬 中国 山东省 青岛市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袁响林/付强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赵文华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刘宇 中国 四川省 内江市
嘉兴市第一医院 宋斌斌 中国 浙江省 嘉兴市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钟俐强 中国 四川省 宜宾市
临汾市中心医院 解晓霞/张东峰 中国 山西省 临汾市
辽宁省肿瘤医院 崔文瑶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湖北省肿瘤医院 冉凤鸣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姬颖华 中国 河南省 新乡市
湖南省肿瘤医院 张乐蒙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河南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 同意 2024-01-01
河南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 同意 2024-04-25
河南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 同意 2024-08-01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58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7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4-03-05;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4-04-16;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