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241781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EGFR突变伴MET异常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伯瑞替尼联合PLB1004一线治疗EGFR突变伴MET异常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有效性、安全性的开放、多中心的II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伯瑞替尼联合PLB1004一线治疗EGFR突变伴MET异常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有效性、安全性的开放、多中心的I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PLB1001/PLB1004-NSCLC-II-02
方案最近版本号
V1.0
版本日期
2024-03-22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林梁
联系人座机
010-84148931
联系人手机号
15001240506
联系人Email
linliang@pearlbio.cn
联系人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二路2号望京科技园B座5层
联系人邮编
100102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估伯瑞替尼联合PLB1004一线治疗EGFR突变伴c-Met过表达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主要疗效指标,即客观缓解率(ORR)。
次要目的:
评估伯瑞替尼联合PLB1004一线治疗EGFR突变伴c-Met过表达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次要疗效指标;
评估伯瑞替尼联合PLB1004一线治疗EGFR突变伴c-Met过表达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安全性;
探索性分析伯瑞替尼联合PLB1004一线治疗EGFR突变伴MET扩增患者的ORR和次要疗效指标;
评估伯瑞替尼与PLB1004联合时伯瑞替尼的PK特征;
评估伯瑞替尼与PLB1004联合时PLB1004的PK特征。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 年龄≥18岁的男性或女性;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经临床诊断为不能手术治疗且不能接受根治性同步放化疗的局部晚期(ⅢB/ⅢC期)、转移性或复发性(IV期)NSCLC的患者;
-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转移性疾病的任何系统性抗肿瘤治疗;
- 携带与EGFR-TKI敏感性相关的EGFR突变(包括外显子19缺失和外显子21 L858R突变);
- 经中心实验室确认c-Met过表达:通过IHC检测,组织样本≥50%肿瘤细胞的染色强度3+;
- 根据RECIST 1.1标准评估至少存在1处可测量的病灶;
- ECOG体力状况评分0或1分;
- 预计生存期≥3个月;
- 实验室检查指标符合以下要求: a)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治疗开始前7天内未使用生长因子的情况下); b) 血红蛋白≥90g/L(治疗开始前7天内未输血或使用生长因子的情况下); c) 血小板计数≥75×109/L(治疗开始前7天内未输血或使用生长因子的情况下); d) 血清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LN)(如果患者存在吉尔伯特综合征或伴有肝转移的患者,允许其总胆红素≤3×ULN和直接胆红素≤1.5×ULN)); e) 血清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3×ULN(有肝转移者AST和ALT均≤5×ULN); f) 肌酐清除率(Ccr)≥60 mL/min,肌酐清除率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140-年龄[yr])×体重(kg)×1.23×(0.85,如果为女性)/血清肌酐(μmol/L); g)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h) 无症状性血清淀粉酶≤2级(NCI-CTCAE v5.0)。对于研究开始时具有2级血清淀粉酶异常的患者,必须确认无体征和/或症状提示为胰腺炎或胰腺损伤(例如,P-淀粉酶升高,胰腺影像结果异常等); i) 血清脂肪酶≤1.5×ULN;
- 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WOCBP)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7天内的血清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曾行绝育手术或是已绝经的女性受试者除外。 WOCBP定义为:已过月经初潮但还未绝经、因绝经导致的连续闭经时间不超过12个月(没有除绝经外的其他原因),且未因绝育手术(切除卵巢、输卵管和/或子宫)或研究人员确定的其他原因(如中肾旁管发育不全)导致永久性不孕的妇女,则认为是具有生育能力。生育能力的定义可根据地方指南或法规调整。
排除标准
- 已知合并存在ALK融合阳性、ROS1融合阳性;
- 筛选时存在脊髓压迫、脑膜转移、或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或需要增加类固醇剂量来控制CNS疾病;若有症状的CNS转移已经得到控制的患者可以参加本次试验(患者的神经功能必须处于稳定状态,在临床检查中没有发现新的神经功能缺损,而且在CNS影像学检查中也没有发现新的问题。如果患者需要使用类固醇来治疗CNS转移,那么至少在进入研究前的两周,他们的类固醇治疗剂量已经达到稳定);
- 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完全切除的任何类型原位癌、基底细胞和鳞状细胞皮肤癌或其他经过根治性治疗且至少3年无疾病迹象的肿瘤/癌症除外);
- 接受过以下治疗之一: a) 既往接受过针对晚期肿瘤的系统性治疗(辅助或新辅助化疗患者在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出现局部复发或远处转移,则认为已接受一种晚期或转移性NSCLC的系统治疗); b) 既往接受过EGFR靶向治疗或c-Met抑制剂或HGF靶向性治疗; c)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1周内接受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或中成药治疗; d)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1周内和研究期间需要使用P-糖蛋白诱导剂(如利福平)或抑制剂(如利托那韦)(详见附录1); e)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1周内和研究期间需要使用细胞色素P450 3A4酶(CYP3A4)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详见附录2); f)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广泛放射治疗,或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姑息性局部放疗,或未从放疗不良反应中恢复(即,CTCAE≤1级,不包括乏力或脱发); g) 研究首次给药前4周之内接受过重大手术(例如,胸腔内、腹腔内或盆腔内),或者患者未从这些手术的副作用中恢复。胸腔镜活检手术和纵隔镜检查不算为重大手术,患者可在手术之后≥1周入组(胸/腹腔积液穿刺引流以及细针穿刺活检不算为手术);
- 任何严重的或不能控制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a) 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指治疗后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允许筛选之前开始使用或调整降压药; b) 抗HIV(+),或抗HCV和HCV-RNA均为(+),或HBsAg阳性且HBV-DNA≥500IU/mL(如在筛选期内,接受抗病毒治疗后HBV-DNA下降至小于500IU/mL可以入组,但必须在研究期间继续接受抗病毒治疗;对于既往需要接受或筛选时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的受试者,必须在研究期间全程继续接受抗病毒治疗方可纳入研究); c) 角膜炎或溃疡性角膜炎发病期; d) 活动性结核; e)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2周内存在需要进行系统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f) 其他重度疾病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异常,经研究者判断研究药物不适合患者或影响方案依从性;
- 心脏功能和疾病符合下述情况之一: a) 在静息状态下,根据Fridericia公式进行计算,筛选期三次心电图平均校正的QT间期(QTcF)>470ms; b) 任何重要的心律异常如室性心律失常、药物未能控制的室上性、结性心律失常和药物未能控制的其他心脏心律失常(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级房室传导阻滞、II级心脏传导阻滞、PR间期>250 ms等); c) 任何增加QTc间期延长的风险因素,例如低钾血症、遗传性长QT综合征,服用任何已知可以延长QT间期的药物; d)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3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超声心动图检查提示LVEF<50%;
- 既往有间质性肺疾病、药物性间质性肺疾病或需要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炎病史,或目前仍然接受药物治疗或其他临床干预措施或有目前存在的活动性肺间质病变;
- 具有凝血功能障碍或出血倾向,包括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动、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包括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或一过性脑缺血发作、肺动脉栓塞、深静脉血栓或其它任何严重血栓栓塞的病史),任何危及生命的出血事件(包括需要输血治疗、手术或局部治疗、持续药物治疗),或病灶侵犯大血管等,研究者判断具有出血倾向;
- 正在接受溶栓治疗的患者不能纳入;正在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允许纳入,但应在首次给药前至少接受了1周稳定剂量的抗凝治疗;
- 吞咽困难,或患有活动性消化系统疾病,或接受过重大消化道手术,可能显著影响试验药物服用或吸收(如溃疡性病变、无法吞咽药物、不可控制的恶心、呕吐、腹泻和吸收障碍综合征);
- 研究者评估存在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包括但不限于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腔积液;
- 存在任何经研究者判断需要治疗的具有临床意义的全身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甲状腺疾病(激素替代治疗甲状腺功能稳定的患者可以入组)、器官移植患者、精神疾病史,药物滥用/成瘾、酗酒或吸毒史;
- 有急性或慢性胰腺炎、胰腺手术的病史或者具有可能增加胰腺炎发生风险的危险因素;
- 对研究药物或同类药物及其辅料成分过敏者;
-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 当前已入组至其他研究器械或研究药物治疗中,或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2周内接受了其他研究药物或处于研究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的受试者,以较长者为准;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2周内接受了研究器械治疗;
- 认知障碍,可能会限制其对知情同意书的理解、执行;
- 存在可能增加研究药物给药相关的风险,或将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受试者依从性差,或其他任何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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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伯瑞替尼肠溶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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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胶囊
|
中文通用名:伯瑞替尼肠溶胶囊
|
剂型: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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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PLB1004胶囊
|
剂型:胶囊
|
中文通用名:PLB1004胶囊
|
剂型:胶囊
|
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奥希替尼片
|
剂型:胶囊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肿瘤客观缓解率(ORR)(RECIST 1.1标准)。 | 整个研究过程中 | 有效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至肿瘤缓解时间(TTR)和总生存期(OS); | 整个研究过程中 | 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发生率,以及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等异常情况发生率; | 整个研究过程中 | 安全性指标 |
PLB1004和伯瑞替尼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 整个研究过程中 | 有效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吴一龙 | 学士 | 教授 | 020-83827812 | syylwu@live.cn |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06号 | 510080 | 广东省人民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
广东省人民医院 | 吴一龙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人民医院 | 杨衿记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 王洁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赵艳秋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车国卫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蒲兴祥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上海市胸科医院 | 钟华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山西省肿瘤医院 | 李文峰 | 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李文峰 | 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广州市胸科医院 | 苏珊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于雁 | 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姚煜 | 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广东省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24-04-07 |
广东省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4-04-22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6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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