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酸康普瑞丁酯二钠 |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131796
相关登记号
CDEL20120808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头颈部晚期实体瘤
试验通俗题目
磷酸康普瑞丁酯二钠联合化疗治疗头颈部晚期实体瘤
试验专业题目
注射用磷酸康普瑞丁酯二钠联合紫杉醇、卡铂治疗头颈部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及初步有效性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XNHC-磷酸康普瑞丁酯二钠-02-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版本日期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贺清凯/宗迪
联系人座机
13368006393/010-80710088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heqk@fsspc.com/zongdi@pkucare-pharm.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镇方正大道22号/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29号创新大厦A106-109室
联系人邮编
400714/102206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1)注射用磷酸康普瑞丁酯二钠联合紫杉醇、卡铂治疗头颈部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 2)注射用磷酸康普瑞丁酯二钠联合紫杉醇、卡铂治疗头颈部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初步有效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组织学或细胞学上确认的无法切除的,残留的或常规治疗失败(包括碘131治疗)、复发的头颈部晚期实体瘤。
  • 远处转移(临床IVC期)必须有原发病灶或转移病灶组织学证明为头颈部晚期实体瘤。
  • 影像提示肿瘤未明显压迫气道或接受气道造瘘术,无中、重度吞咽/呼吸困难症状者。
  • 按照RESIST1.1标准有可评价的肿瘤病灶。
  • 年龄18~65周岁,性别不限。
  • ECOG评分0-1分,预计生存期3个月以上。
  • 距上一次化疗、放疗(非靶病灶放疗除外)至少4周。
  • 诊室坐位血压<140/90mmHg(包括已控制的高血压患者),心电图基本正常,QTc间期≤440ms;超声心动图左室射血分数≥50%。
  • 肾功能、肝功能、电解质(血钾≥4.0mmol/L)在正常范围内;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1.5×109/L(未用细胞生长因子),血小板≥100×109/L,血红蛋白≥8.5g/dl。
  • 入组前1周内尿妊娠试验阴性;育龄期妇女在进入试验前、研究过程中直到停药后6个月内都同意采用可靠的方法避孕者(可靠的避孕方法将由主要研究者或指定人员来判定)。
  • 能理解本试验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排除标准
  • 有脑部原发恶性肿瘤或/和继发转移瘤。
  • 对卡铂、紫杉醇过敏者。
  • 最近6个月内发生过脑梗死或/和脑缺血发作及脑出血史者。
  • 已知的或已明确诊断的冠心病(有心梗病史、或冠状动脉造影阳性、或冠状动脉CT证实、或运动实验阳性、或有典型心绞痛病史),NYHA Ⅲ或Ⅳ级充血性心衰。
  • 恶性心律失常(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LOWN分级Ⅲ级以上的室早、室性心动过速、心室纤颤)或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征。
  • 缓慢性心律失常,包括:窦性心动过缓 (<60次/分),或二度以上传导阻滞,或窦性停搏(已安装起搏器者除外)。
  • 心电图发现有临床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新的ST段抬高或降低,或出现新的Q波。
  • 需要同时使用任何已知的延长QTc间期药物,包括抗心律失常治疗者。
  • 血压<90/60mmHg者。
  • 有晕厥或/和癫痫病史者。
  • 有动脉瘤病史者。
  • 有精神病史者(包括焦虑/抑郁症者)。
  • 患有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四肢肌力在3级及以上者。
  • 患有共济失调的神经系统疾病者。
  • 感觉障碍型周围神经病患者。
  • 有实体器官或骨髓移植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者(经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和皮肤基底细胞癌除外)。
  • 28天内参与其他临床试验或调查性治疗者。
  •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试验的患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磷酸康普瑞丁酯二钠
用法用量:冻干粉;规格50mg/支;静脉注射(IV),一天一次,每次50mg/m2或60mg/m2,在第1天、第8天、第15天给药,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用药时程:连续给药共计2个周期(或连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中文通用名:紫杉醇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30mg/5ml/支;静脉注射(IV),一天一次,每次175mg/m2,在第2天给药,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用药时程:连续给药共计2个周期(或连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中文通用名:卡铂
用法用量:冻干粉;规格100mg/支;静脉注射(IV),一天一次,每次AUC5,在第2天给药,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用药时程:连续给药共计2个周期(或连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不良事件发生率(临床及实验室指标) 42天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头颈部CT/ MRI(按照RECIST 1.1标准评价) 42天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高明,肿瘤学博士 主任医师 18622221110 Gaoming68@aliyun.com 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环湖西路 300060 天津市肿瘤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天津市肿瘤医院 高明 中国 天津 天津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张力;林岩松 中国 北京 北京
吉林省肿瘤医院 程颖 中国 吉林 长春
甘肃省肿瘤医院 刘勤江 中国 甘肃 兰州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天津市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3-09-18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20 人;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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