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161072
相关登记号
CTR20130967;CTR20130968;CTR20140758;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非小细胞肺癌
试验通俗题目
呋喹替尼联合吉非替尼治疗晚期肺癌的II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呋喹替尼联合吉非替尼治疗晚期肺癌的I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2016-013-00CH1;方案版本4.0
方案最近版本号
版本日期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张浪
联系人座机
021-20673224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langz@hmplglobal.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哈雷路917弄2号楼
联系人邮编
201203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1.评价呋喹替尼联合吉非替尼治疗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晚期非鳞状细胞NSCLC患者的客观缓解率
2.评价呋喹替尼联合吉非替尼用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经组织和/或细胞学确诊、未接受过针对晚期疾病的系统性治疗的IIIB/IV期非鳞状细胞NSCLC患者;
- EGFR基因敏感突变(EGFR 19外显子缺失或EGFR 21外显子L858R突变);
- 根据RECIST 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肿瘤病灶{病灶未接受过放射治疗,基线筛选期时应用CT或MRI检查病灶长径≥10 mm(淋巴结病灶须短径≥15 mm)};
- 年龄在18-75岁(含18岁和75岁);
- 体力状况评分(ECOG PS评分)0-1;
- 预期生存超过3个月。
排除标准
- 既往接受过针对晚期肺癌的系统性治疗(如化疗、靶向治疗);既往4周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用药;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生物治疗、免疫治疗;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1周内接受过有抗肿瘤作用的中药治疗;
- 新辅助/辅助化疗(若适用)期间或完成后1年内出现疾病复发或转移;
- 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1周内接受过姑息性放疗;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接受放疗的部位骨髓比例大于30%或接受了根治性/广泛放射治疗(若适用);
- 既往接受过针对EGFR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yrosine kinase inhibitor,TKI)或单克隆抗体的治疗;
- 既往接受过针对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VEGF)和/或VEGFR的TKI或单克隆抗体的治疗;
- 已知T790M突变;
- 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2周内接受过细胞色素P450 3A4酶(Cytochrome P450 3A4,CYP3A4)强抑制剂和/或强诱导剂;
- 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2周内接受过P-糖蛋白(P-glycoprotein,P-gp)和乳腺癌耐药蛋白(breast cancer resistance protein,BCRP)底物;
- 研究前受试者存在活动性脑转移(既往未接受过脑部放疗或脑部放疗后临床症状稳定时间小于4周或具有临床症状);
- 有影像学证据表明肿瘤侵犯或包绕肺部大血管(例如肺动脉、上腔静脉);
- 既往患间质性肺病,或药物诱导的间质性疾病,或需要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任何具有临床证据的活动性间质性肺病;需要吸氧的肺功能不全(判定标准:临床检查或动脉血氧分压(PaO2)< 70 mmHg);
- 吞咽困难或者已知药物吸收障碍的受试者;难治性恶性/呕吐;任何严重的疾病或感染影响受试者对研究药物的吸收,如环境相关的频繁性腹泻;
- 严重的眼部疾病(≥ CTCAE 2级),包括但不限于溃疡性结膜炎、溃疡性角膜炎、角膜糜烂;
- 临床上有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急性肺炎;
- 已知有显著意义的肝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已知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B virus,HBV)感染且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deoxyribonucleic acid,DNA)(HBV DNA)阳性(≥1×104/ml或≥2000IU/ml);已知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C virus,HCV)感染且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ribonucleic acid,RNA)(HCV RNA)阳性,或肝硬化等;
-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感染;
- 目前有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肠梗阻等消化道疾病或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的其他状况;或者既往有肠穿孔、肠瘘史;
- 在过去5年内有其它恶性肿瘤,皮肤基底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根治术后病人除外;
- 入组前6个月内有动脉血栓或深静脉血栓史或入组前2个月内具有血栓或出血倾向证据或病史(如,≥3cm 的肝血管瘤),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入组前1个月内有咯血(定义为出血量大于2.5ml,且血液呈鲜红色)的病史;
- 目前(首次服用研究药物10日内)正在接受溶栓治疗或治疗性使用抗凝药物(预防性使用抗凝药物除外);
- 尚未从之前的手术中完全恢复(若适用);
- 皮肤伤口、创伤部位、粘膜严重溃疡或骨折没有完全愈合;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者有妊娠可能的女性首次用药前妊娠检测阳性(若适用);
- 具有生育能力但不愿意接受避孕措施的患者或其性伙伴不愿意接受避孕措施的;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异常而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
- 存在严重的心理或精神异常,评估受试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
- 对呋喹替尼和/或吉非替尼活性物质和/或研究药物中任一赋形剂有严重过敏反应者;
- 血生化、血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提示不适合参加临床研究;
- 心血管指标异常,提示不适合参加临床研究。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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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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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规格:1mg或5mg, 4mg/次,空腹口服,QD,建议服用吉非替尼后6小时左右(±1小时)服用,连续服用3周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若第1个治疗周期未出现3级或以上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2级或以上的肝功能损害,则从第2个治疗周期开始呋喹替尼口服剂量递增为5mg/次
|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
|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1mg或5mg, 4mg/次,空腹口服,QD,建议服用吉非替尼后6小时左右(±1小时)服用,连续服用3周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若第1个治疗周期未出现3级或以上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2级或以上的肝功能损害,则从第2个治疗周期开始呋喹替尼口服剂量递增为5mg/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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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吉非替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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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50mg,口服,1片/次,空腹或与食物同服,QD,建议早8点左右(±1小时)服用,连续服用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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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胶囊1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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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mg;4mg/次,空腹口服,QD,建议服用吉非替尼后6小时左右(±1小时)服用,连续服用3周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
|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胶囊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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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5mg;4mg/次,空腹口服,QD,建议服用吉非替尼后6小时左右(±1小时)服用,连续服用3周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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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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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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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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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客观缓解率(ORR) | 每8周一次肿瘤评估 | 有效性指标 |
出现研究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CTC AE 4.03)患者比例 | 随访至研究结束(约1年) | 安全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无进展生存期(PFS)、疾病控制率(DCR)、 起效时间(TTR)、缓解持续时间(DoR) | 每8周一次 | 有效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陆舜;医学博士 | 教授 | 18017321551 | shun_lu@hotmail.com | 上海市徐汇区淮海西路241号 | 200030 | 上海市胸科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
上海市胸科医院 | 陆舜 | 中国 | 上海 | 上海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周建英 | 中国 | 浙江 | 杭州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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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胸科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08-02 |
上海胸科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10-24 |
上海胸科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8-04-10 |
上海胸科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8-09-18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20 人;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50 人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7-01-05;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19-06-28;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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