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160084
相关登记号
CTR20160085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银屑病(Ps)
试验通俗题目
Ixekizumab注射剂单剂量和多剂量药代和耐受性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在中国寻常型银屑病患者中开展的评估Ixekizumab(LY2439821)(抗IL-17人源化抗体)的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的1期单次和多次给药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I1F-MC-RHBN
方案最近版本号
I1F-MC-RHBN(c); 2017年6月20日
版本日期
2017-06-20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王维
联系人座机
021-23021337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wang_wei3@lilly.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288号太古汇一座19楼
联系人邮编
200021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其他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评估在中国银屑病患者中单次和多次经皮下(SC)给药后Ixekizumab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次要目的是评估中国银屑病患者中Ixekizumab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免疫原性。探索性目的是评估中国银屑病患者中单次和多次SC给药后Ixekizumab的疗效终点银屑病面积和严重程度指数(PASI)以及医师静态总体评估(sPGA)。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年龄18岁或以上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 体重指数(BMI)在18和35之间(含18岁及35岁)。
- 患慢性斑块状银屑病,基于基线(第0周;访视2)前确诊为慢性寻常型银屑病至少6个月。
- 筛选(访视1)和基线(第0周;访视2)时BSA受累大于等于10%。
- 筛选(访视1)和基线(第0周;访视2)时sPGA得分大于等于3且PASI得分大于等于12。
- 根据研究者的判定,为光疗和/或全身性治疗的候选患者。
- 已提供经礼来公司或其指定人员和对研究中心具有管理职能的伦理审查委员会(ERB)/机构审查委员会(IRB)批准的书面知情同意。
排除标准
- 为直接隶属于本研究的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定义为配偶、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无论具有生物学亲属关系还是合法领养亲属关系。
- 为礼来公司雇员。
- 目前被纳入涉及试验药物或某种药物或器械超适应症使用的临床试验,或同时被纳入其它类型经判断认为在科学或医学上与本研究不相容的医学研究。
- 患脓疱型银屑病、红皮病型银屑病和/或点滴型银屑病。
- 有药物诱导的银屑病病史。
- 基线(第0周;访视2)前12周内发生具有临床意义的银屑病复发。
- [14] 基线(第0周;访视2)前4周内曾接受过银屑病全身性非生物治疗或光疗或基线前2周内曾接受过外用银屑病治疗。
- 基线(第0周;访视2)前至少4周和研究期间无法避免过度日晒或使用人工日光浴。
- 洗脱期内正使用或近期使用了下述生物制剂:基线(第0周;访视2)前,依那西普<28天;英夫利西单抗、阿达木单抗或阿法赛特<60天;戈利木单抗<90天;优斯它单抗<8个月;利妥昔单抗或依法珠单抗<12个月;或所有其它生物制剂<5个半衰期。
- 曾接受过那他珠单抗或其它以?-4-整合素为靶点的药物。
- 既往曾完成或退出本研究,参加过其它Ixekizumab研究,或曾参加过任何研究其它IL-17拮抗剂的研究。
- 已知对任何生物治疗过敏或发生超敏反应,如参与本研究,可对患者造成不可接受的风险。
- 基线(第0周;访视2)前12周内曾接受过活疫苗接种,研究期间或完成本研究治疗12个月内计划接受活疫苗接种,或基线前12周内曾参加过疫苗临床研究。研究者应在治疗前审查其患者的接种状态,并遵守当地成人非活疫苗接种的指南以在治疗前预防传染性疾病。
- 基线(第0周;访视2)前12个月内曾接受过卡介苗(BCG)接种或研究期间或完成本研究治疗12个月内计划接受BCG接种。
- 基线(第0周;访视2)前8周内曾接受重大手术或研究期间将需要接受此类手术,根据研究者的意见,并咨询礼来公司或其指定人员的意见,认为这些手术可使患者发生不可接受的风险。
- 目前患淋巴增生性疾病或有淋巴增生性疾病病史;或淋巴增生性疾病的体征或症状;或患活动性恶性疾病或有恶性疾病病史。
- 存在尚未得到控制的重大心脑血管疾病;呼吸、肝脏、肾脏、胃肠道、内分泌、血液学、神经系统或神经精神疾病;或筛选时存在异常的实验室数值,根据研究者的意见,如果患者参加研究,可对其造成不可接受的风险或有干扰数据解读的风险。
- 基线(第0周;访视2)前12周内曾发生体液滁留、MI或新发缺血性心脏病(如,不稳定心绞痛)、失代偿性心力衰竭,或根据研究者的意见,其它严重心脏疾病。
- 筛选(访视1)时存在未得到控制的重大神经精神疾病,有企图自杀史,16项抑郁症状快速检查量表——自我报告(QIDS-SR16)第12项(死亡或自杀想法)得分为3分,或研究者判断临床上有自杀风险。
- 基线(第0周;访视2)前12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如,肺炎、蜂窝织炎),曾住院或曾因感染而接受过经静脉(IV)给予抗生素;基线前24周内发生过严重骨骼或关节感染;曾发生过人工关节感染;或免疫受损的程度可导致参加本研究可对患者造成不可接受的风险。
- 患有或曾患免疫减弱宿主的典型感染和/或免疫减弱宿主发生率升高的感染(包括但不限于肺囊虫肺炎、荚膜组织浆菌病或球孢子菌病)或已知有免疫缺陷。
- 患带状疱疹或其它临床上明显的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感染,或基线(第0周;访视2)前12周内曾发生过此类感染。
- 患有任何其它活动性感染或基线(第0周;访视2)前4周内曾感染,根据研究者的意见,如参加本研究,可对患者造成不可接受的风险;这些患者可以在记录到症状缓解后?4周接受再次筛选(1次)。
- 基线(第0周;访视2)时体温?38?C(100.5?F);这些患者可以在记录到体温升高缓解后?4周接受再次筛选(1次)。
- 具有活动性结核的临床证据或怀疑为活动性结核,或既往存在活动性结核的证据且未接受适当和有记录的治疗。
- 患表现为收缩血压(BP)>160 mm Hg或舒张BP >100 mm Hg的尚未得到控制的动脉高血压。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血清学阳性(HIV抗体阳性)。
- 有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证据(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或乙型肝炎核心抗体阳性且乙型肝炎表面抗体阴性。
- 有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证据或检测结果为阳性。HCV检测阳性定义为:(1)丙型肝炎抗体阳性和(2)HCV确证性检测(如,HCV聚合酶链反应)阳性。
- 筛选时临床实验室检查结果超出人群的正常参考范围,并认为具有临床意义和/或发生特定异常。
- 存在认为具有临床意义且如参加本研究可对患者造成无法接受风险的ECG异常。
- 患有其它研究者认为将导致患者无法遵守并完成研究方案的疾病。
- 基线前4周内曾献血>400 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献血。
- 哺乳或母乳喂养期女性。
- 不愿意在计划访视前24小时直至完成所有研究访视程序期间戒酒。
- 研究入组前14天内曾使用过任何传统中药治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使用任何传统中药治疗。
- 对橡胶或乳胶过敏。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Ixekizumab注射剂
|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80mg/1ml/支;皮下注射(SC),一天一次,每次80mg,在V2第一天给药80mg。用药时程:V2给药一次后观察20周。单次给药组。
|
中文通用名:Ixekizumab注射剂
|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80mg/1ml/支;皮下注射(SC),一天一次或两次,每次80mg或160mg,在V2第一天给药160mg.从第15天开始,一组将接受80mg Q2W;从第29天开始,另一组将接受80mg Q4W。用药时程:治疗期将持续8周之后观察20周。多次给药组。
|
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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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无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评估在中国银屑病患者中单次和多次经皮下(SC)给药后Ixekizumab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 单次给药组:20周 多次给药组:28周 | 安全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评估中国银屑病患者中Ixekizumab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免疫原性。 | 单次给药组:20周 多次给药组:28周 | 安全性指标 |
评估中国银屑病患者中单次和多次SC给药后Ixekizumab的疗效终点银屑病面积和严重程度指数(PASI)以及医师静态总体评估(sPGA)。 | 单次给药组:20周 多次给药组:28周 | 有效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郑捷 | 博士 | 主任医师 | 021-64370045 | jie-zheng2001@126.com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瑞金二路197号 | 200025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
陈翔 | 医学博士 | 主任医师 | 0731-84328888 | chenxiangck@126.com | 湖南省-长沙市-中国湖南长沙市湘雅路87号 | 410008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郑敏 | 医学博士 | 主任医师 | 0571-87783777 | minz@zju.edu.cn | 浙江省-杭州市-浙江杭州市解放路88号 | 310009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 郑捷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陈翔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郑敏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10-31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11-02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16-11-10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8-31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9-12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10-17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45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41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4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17-04-13;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7-04-13;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19-05-14;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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