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221042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2型糖尿病
试验通俗题目
iGlarLixi与IDegAsp在接受OAD治疗的中国受试者中的比较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在接受口服降糖药治疗血糖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患者中,比较iGlarLixi与IDegAsp的疗效和安全性的为期24周的随机、活性对照、开放标签、双臂、多中心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LPS17396
方案最近版本号
修订的临床试验方案 01
版本日期
2022-06-16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赛诺菲
联系人座机
021-22266666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Contact-US.CN@sanofi.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1228号静安嘉里中心办公楼3座17楼中国临床研究中心
联系人邮编
20004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通过评估第24周糖化血红蛋白A1c(HbA1c)较基线的变化,证实iGlarLixi与IDegAsp相比在HbA1c控制方面的非劣效性。次要目的:与IDegAsp相比,证明iGlarLixi对治疗24周后HbA1c和体重变化、达到HbA1c目标的受试者比例、达到HbA1c目标且体重未增加的受试者比例以及在此基础上未发生低血糖的受试者比例方面的治疗效果的优效性;与IDegAsp相比,进一步评估iGlarLixi治疗24周后对其他血糖控制参数的治疗效果; 评估24周治疗期间的胰岛素总剂量和需要补救治疗的受试者百分比;与IDegAsp相比,评估iGlarLixi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必须已满18岁。
- 筛选访视前确诊为T2DM至少1年的受试者
- 在筛选访视前以稳定剂量接受二甲双胍(至少1000 mg/天或最大耐受剂量)单药治疗或与第二种口服降糖药(例如:磺脲类[SU]、格列奈类、α-葡糖苷酶抑制剂[α-GI]、二肽基肽酶-4[DPP-4]抑制剂或钠-葡萄糖协同转运蛋白2(SGLT-2)抑制剂联合治疗至少3个月
- 筛选访视时HbA1c: - 既往接受过二甲双胍单药治疗或联合SGLT-2抑制剂治疗的受试者的HbA1c≥7.5%且≤11%,或 - 既往接受过二甲双胍联用1个第2种口服降糖药(SGLT-2抑制剂除外)治疗的受试者,HbA1c≥7.0%且≤10%
- 通过医学评估(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心脏监护])明确其为健康的受试者。
- 筛选时体重指数(BMI)<40 kg/m2
- 男性或女性,包括同意在研究期间使用避孕措施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 能够按照方案附件1中所述给出已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包括遵循知情同意书(ICF)和本方案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
排除标准
- 肾小球滤过率估测值(eGFR)<30 mL/min/1.73 m2的重度肾功能受损受试者
- 妊娠或哺乳妇女
- 未使用有效避孕措施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或不愿或无法接受妊娠试验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 如下疾病/情况: - 预期寿命较短的受试者 - 受试者有不能进行主要疗效终点评估的病情/伴随疾病(例如血红蛋白病或溶血性贫血、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输血或血浆制品) - 具有妨碍其安全参与本研究的病情/伴随疾病(如活动性恶性肿瘤、重大系统性疾病、存在临床意义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或存在可能需要在研究期间进行激光治疗的黄斑水肿)的受试者 - 不合作或任何可能使受试者潜在地不符合研究程序的条件(例如受试者不能或不愿意在家自行注射或使用申办方提供的血糖仪进行血糖监测)
- 在筛选前1年内使用了胰岛素治疗(除了研究者判定的,由于并发疾病导致≤14天的短期治疗)
-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了除入选标准之外的口服或注射用降糖药物
-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了全身性糖皮质激素(不包括局部应用或吸入剂)1周或以上
-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了减肥药
- 有由于安全性/耐受性原因或疗效缺乏的原因而导致的停用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受体激动剂治疗的历史
- 筛选前1个月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使用过除本方案外的任何研究药物
- 筛选访视时,实验室检测出现以下异常结果: - 淀粉酶和/或脂肪酶:>3倍实验室正常(ULN)范围上限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 ULN - 总胆红素>1.5 ULN(Gilbert综合征除外) - 降钙素>20 pg/mL(5.9 pmol/L) - 血红蛋白<10.5 g/dL和/或中性粒细胞<1500/mm3和/或血小板<100,000/mm3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尿液妊娠试验结果呈阳性
- 参加研究前既往使用过二甲双胍和/或SGLT-2抑制剂,根据当地药品说明书存在禁忌症,并且各国法规给出使用警告/警示(如适用)
- 因违反法律法规而被羁押的个人;囚犯或被合法拘留的个体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研究(无论原因为何,包括医学或临床状况)或受试者可能存在不依从研究程序的风险
- 受试者为临床研究中心的雇员或其他直接参与研究实施的个人,或此类个人的直系亲属
- 在研究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伦理问题的任何特定情况
- 对任何研究干预(胰岛素或其成分、药物)过敏,或研究者认为禁忌参与研究的其他过敏
- 在随机分配时撤回同意或在随机分配访视时失访的受试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NA
|
剂型:笔式注射剂
|
中文通用名:NA
|
剂型:笔式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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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德谷门冬双胰岛素注射液
|
剂型:笔式注射剂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HbA1c 较基线的变化 | 从基线到第24周 | 有效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HbA1c 较基线的变化 | 从基线到第24周 | 有效性指标 |
体重较基线的变化 | 从基线到第24周 | 有效性指标 |
达到HbA1c<7%的受试者比例 | 第24周 | 有效性指标 |
达到HbA1c<7%目标且体重未增加的受试者比例 | 第24周 | 有效性指标 |
达到HbA1c<7%、体重未增加且无低血糖(定义为ADA 1、2 或3级)的受试者比例 | 第24周 | 有效性指标 |
空腹血糖较基线的变化 | 从基线到第24周 | 有效性指标 |
7 点自测血糖(SMPG)谱(每个时间点和每日平均值)较基线的变化 | 从基线到第24周 | 有效性指标 |
达到HbA1c<7%目标且无低血糖(定义为ADA 1、2 或3 级)的受试者比例 | 第24周 | 有效性指标 |
达到HbA1c<7%目标且无临床相关低血糖(定义为ADA 2 或3 级)的受试者比例 | 第24周 | 有效性指标 |
每组的胰岛素总剂量 | 第24周 | 有效性指标 |
治疗期间需要补救治疗的受试者百分比 | 在24周的治疗期期间 | 有效性指标 |
低血糖的发生率和事件率(任何低血糖,ADA 分级1、2 和3 级低血糖) | 从基线到第24周 | 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AE)、SAE、特别关注的不良事件(AESI)和导致治疗终止的 AE、生命体征和安全性实验室值 | 从基线到第24周 | 安全性指标 |
空腹C肽变化 | 从基线到第24周 | 有效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母义明 | 医学博士 | 主任医师 | 13910580089 | muyiming@301hospital.com.cn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 | 100039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 母义明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 | 邓春颖 | 中国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 | 孙皎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宋卫红 | 中国 | 湖南省 | 郴州市 |
上海市同仁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同仁医院) | 黄珊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 | 张敏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株洲市中心医院 | 刘红 | 中国 | 湖南省 | 株洲市 |
内蒙古包钢医院 | 李子玲 | 中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 李玲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浙江省人民医院 | 武晓泓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 金萍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 | 刘博伟 | 中国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天津市人民医院 | 林静娜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济南市中心医院 | 董晓林 | 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徐州市中心医院 | 耿厚法 | 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 刘铭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南京市江宁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江宁医院) | 王昆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 | 刘煜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 王闻博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 李益明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邯郸市第一医院 | 王海芳 | 中国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 李枢 | 中国 | 广东省 | 惠州市 |
沧州市人民医院 | 边芳 | 中国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 曹洪义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 成志锋 | 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 | 李平 | 中国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北京市平谷区医院 | 李玉凤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鲁一兵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张莹 | 中国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 梁勇前 | 中国 | 广东省 | 佛山市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姜宏卫 | 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岳阳市人民医院 | 周迪军 | 中国 | 湖南省 | 岳阳市 |
岳阳市中心医院 | 孙清元 | 中国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 袁国跃 | 中国 | 江苏省 | 镇江市 |
黄冈市中心医院 | 陈文平 | 中国 | 湖北省 | 黄冈市 |
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刘宝英 | 中国 | 广东省 | 中山市 |
萍乡市人民医院 | 张雅薇 | 中国 | 江西省 | 萍乡市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 李冬梅 | 中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 汤旭磊 | 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 陈丽 | 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 | 庞妩燕 | 中国 | 河南省 | 开封市 |
邢台市人民医院 | 石振峰 | 中国 | 河北省 | 邢台市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李延兵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刘东方 | 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匡洪宇 | 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 蔡寒青 | 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通化市中心医院 | 赵书平 | 中国 | 吉林省 | 通化市 |
青岛市中心医院 | 姚民秀 | 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李青菊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苏州市立医院 | 陈蕾 | 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湖州市中心医院 | 邱蔚 | 中国 | 浙江省 | 湖州市 |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 余芳 | 中国 | 湖南省 | 常德市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杜建玲 | 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 | 李世云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黄石市中心医院 | 陈勇 | 中国 | 湖北省 | 黄石市 |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淮安第一医院 | 毛莉 | 中国 | 江苏省 | 淮安市 |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 顾云娟 | 中国 | 江苏省 | 南通市 |
荆州市中心医院 | 薛君力 | 中国 | 湖北省 | 荆州市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刚晓坤 | 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 徐宁 | 中国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12-30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2-07-28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58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582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58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2-07-07;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2-07-18;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3-10-20;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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