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奈利珠单抗注射液 |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34069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视神经髓系谱系疾病(NMOSD)
试验通俗题目
在视神经髓系谱系疾病患者中评估伊奈利珠单抗的疗效和安全性的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在视神经髓系谱系疾病(NMOSD)成人患者中评估伊奈利珠单抗(Inebilizumab)的疗效和安全性的开放单臂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HS-20091-4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V2.4
版本日期
2023-06-26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罗敏
联系人座机
021-53393799
联系人手机号
18649620320
联系人Email
luom@hspharm.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祥科路287号
联系人邮编
201203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V期
试验目的
在中国NMOSD成人患者中评估伊奈利珠单抗的疗效和安全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符合国际视神经脊髓炎诊断小组(Wingerchuk 2015)定义的NMOSD;
  • 筛查时血清AQP4-IgG结果为阳性;
  • 筛选前有病历记载的1年内≥1次,或2年内≥2次需要挽救治疗的急性NMOSD发作;
  • 在筛选前复发的患者,其症状必须在开始治疗前至少4周内保持稳定或改善;
  • 研究药物治疗开始前EDSS评分≤7.5分;
  • 本人及其性伴侣同意使用高效避孕方法;育龄期女性的血液妊娠检测结果阴性。
排除标准
  • 在研究药物治疗前的任何时间接受了以下治疗: a.针对CD52的单克隆抗体:阿仑单抗等 b.全身淋巴组织照射 c.骨髓移植 d.T细胞疫苗疗法
  • 在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Rituximab或其他B细胞耗竭剂(如Belimumab、泰他西普),除非患者的B细胞计数高于LLN;
  • 在研究药物治疗前1个月内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IVIG);
  • 在研究药物治疗前3个月内或5个药物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接受过下列免疫抑制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米托蒽醌和环孢素A等)或生物制剂(萨特利珠单抗、那他珠单抗、托珠单抗、依库珠单抗等)或BTK抑制剂治疗;
  • 在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了除NMOSD以外的任何疾病,需要口服或静脉注射皮质类固醇治疗,时间超过21天且剂量> 20mg/d;
  • 存在控制不佳的高血压,以研究者评估为准;
  • 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且无法控制或需要使用改善病情的药物或免疫抑制剂的患者;
  • 有其他严重的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证据,如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血液/造血系统疾病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肌肉疾病,内分泌疾病,肾/泌尿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等;
  • 在本研究药物治疗开始前4周或已知的5个半衰期时间内,同时或先前入组了另一项临床研究,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ICF)前8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计划自筛选之日起的整个研究阶段准备择期手术;
  • 无法接受MRI扫描的患者(例如:对含Gd的MRI造影剂过敏、植入起搏器/除颤器或其他限制MRI扫描的体表/体内金属物体);
  • 已知严重药物过敏史,或对两种及以上食物或药物过敏(包括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苯海拉明或等效抗组胺药、甲基泼尼松龙或等效糖皮质激素过敏)、已知对研究药物中任何成分过敏或存在过敏反应史,或任何生物疗法过敏史;
  • 有酒精、毒品或化学药品滥用证据,或在开始治疗前1年内有此类滥用史;
  •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4周内发生过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死产、活产或妊娠;
  • 哺乳期或妊娠期女性,或计划自签署知情同意书直至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怀孕的女性;
  • 筛选期总免疫球蛋白< 600mg/dL;CD4 T淋巴细胞计数< 300个细胞/μL;CD19 B细胞计数低于正常范围下限(LLN);
  • 造血功能: a.血小板计数< 75000/μL(或< 75 × 109/L) b.血红蛋白< 8 g/dL(或< 80 g/L) c.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1200个细胞/μL
  • 肝功能:a.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5 ×正常范围上限(ULN) b. 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 2.5 × ULN c. 总胆红素> 1.5 × ULN(若为Gilbert综合征患者,则> 3 × ULN)
  • 肾功能:a.肾小球滤过率(GFR)<60 mL/min
  • 血糖控制:糖化血红蛋白(HbA1c)> 8% (仅糖尿病患者);
  • 符合以下任何情况者: a.在治疗第1天前4周内接种过任何活疫苗或减毒疫苗 b.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年内接种过卡介苗 c.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4周内接受过输血
  • 在研究药物治疗前60天内发生具有临床意义的严重活动性病毒、慢性病毒或细菌感染,且需要抗感染药物治疗或住院治疗,或研究者认为对患者构成额外风险;
  • 已知的原发性免疫缺陷(先天性或后天性)病史或潜在疾病,例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脾切除术,造成易感染风险;
  • 筛选时确认存在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梅毒血清学阳性检查结果: a.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 b.乙型肝炎核心抗体阳性合并表面抗体阴性 c.丙型肝炎抗体阳性 d.梅毒抗体阳性
  • γ干扰素释放试验结果为阳性的患者,除非有合适疗程的抗结核病(TB)治疗记录,结果不确定的受试者如果其胸部X光片没有显示出肺结核的迹象,也没有其他潜在肺结核的证据则可符合条件;
  • 存在恶性肿瘤病史,但不包括在研究药物治疗前的3个月已证明被成功根治的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基底细胞癌;
  • 曾感染COVID-19且筛选期或首次给药前仍有相关症状、体征者,或首次给药前28天内COVID-19感染相关检查阳性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伊奈利珠单抗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97天内由研究者确定的NMOSD发作患者百分比 197天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54周内由研究者确定的NMOSD发作患者百分比 54周 有效性指标
54周内NMOSD发作后访视或未发作患者末次访视时EDSS评分相对于基线恶化患者百分比 54周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施福东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010-59976611 Shifudong219@163.com 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 100070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施福东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杨丽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许予明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薛群 中国 江苏省 苏州市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王柠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冯慧宇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田代实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秦新月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冯娟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杨欢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甄瑾 中国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山西省人民医院 蔚洪恩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温州市人民医院 叶华 中国 浙江省 温州市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崔桂云 中国 江苏省 徐州市
南京脑科医院 许利刚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陈星宇 中国 福建省 厦门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23-06-02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3-08-08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33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4-01-17;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4-03-12;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