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192682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骨质疏松
试验通俗题目
中国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女性III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在中国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女性中评价Romosozumab 疗效、安全性和 耐受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OP0002;研究方案修正案2
方案最近版本号
研究方案修正案3
版本日期
2022-03-23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高玲玲
联系人座机
021-23210288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lingling.gao@ucb.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中国上海市西藏中路268 号来福士广场办公楼2802 室
联系人邮编
200001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与安慰剂比较评价Romosozumab治疗6个月对中国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女性腰椎BMD %变化的影响
双盲对照期的次要目的:与安慰剂比较评价Romosozumab治疗6个月对中国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女性全髋和股骨颈BMD %变化的影响
双盲对照期的安全性目的:与安慰剂比较总结Romosozumab治疗中国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女性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55岁(最小年龄)至
90岁(最大年龄)
性别
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在参与任何特定研究活动/程序前须签署机构审查委员会(IRB)/独立伦理委员会(IEC)批准的书面ICF并注明日期。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认为受试者可靠且能够遵守研究方案、访视时间表和用药规定。
- 筛选时,受试者为55-90岁(含)的中国绝经后女性,有自由行动能力。绝经后定义为在筛选前连续 12个月以上没有自发性阴道出血或滴血。
- 受试者的腰椎、全髋或股骨颈BMD T值≤-2.50,由中心影像实验室在筛选时根据DXA扫描及源自美国国家健康与营养调查研究(NHANES)1998年高加索女性数据进行评估。
- 受试者必须有以下独立的骨折危险因素中的至少1项:脆性骨折病史(髋部骨折、有重度[SQ3]椎体骨折或2处以上中度[SQ2]椎体骨折除外[见排除标准]);父母髋部骨折病史;低体重(体重指数≤19 kg/m2);老年(年龄≥65岁);现时吸烟者。
- 经中心影像实验室评估,受试者在L1-L4区至少有2个椎体及至少有1侧髋骨可供DXA检查。
排除标准
- 受试者的全髋或股骨颈BMD T值≤-3.50,由中心影像实验室在筛选时根据DXA扫描及源自NHANES 1998年高加索女性数据进行评估。
- 受试者有已知的髋部骨折史。
- 受试者有任何重度(SQ3)或2处以上中度(SQ2)椎体骨折,由中心影像实验室在筛选时(访视1)根据侧位脊柱x射线片进行评估。
- 受试者有心肌梗死(MI)史。
- 受试者有卒中史。
- 受试者患维生素D缺乏症,定义为25 (OH) 维生素D水平<20 ng/mL,由中心实验室在筛选时评估。受试者可以补充维生素D并在筛选期内复检1次。
- 受试者曾使用口服双膦酸盐:随机分配(第 1天)前3个月内服用任意剂量;随机分配前3-12 月累计使用超过1个月;累计使用超过3年,但末次给药在随机分配前≥5年时可接受。
- 受试者曾使用静脉注射(iv)双膦酸盐:唑来膦酸:随机分配前3年内给药任意剂量;随机分配前5年内给药超过1次。 静脉注射伊班膦酸盐、静脉注射帕米膦酸钠或静脉注射阿仑膦酸钠(ALN):随机分配前12个月内给药任意剂量;累计使用超过3年,但末次给药在随机分配前≥5年时可接受。
- 受试者曾使用地诺单抗或任何组织蛋白酶K抑制剂:随机分配前18个月内给药任意剂量。
- 受试者曾使用替勃龙、西那卡塞或降钙素:随机分配前3个月内给药任意剂量。
- 受试者曾使用TPTD或任何PTH衍生物:随机分配前3个月内给药任意剂量;随机分配前3-12 月累计使用超过1个月。
- 受试者曾接受全身性雌激素或选择性雌激素受体调节剂(SERM)口服或经皮给药:随机分配前6个月内累计使用超过1个月。
- 受试者曾使用雷奈酸锶或氟化物:随机分配前5年内累计使用超过1个月。
- 受试者曾使用激素去势治疗:随机分配前6个月内累计使用超过1个月。
- 受试者曾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随机分配前3个月内服用泼尼松当量≥5 mg/天超过14天。
- 受试者有内分泌代谢疾病或代谢性骨病史(骨质疏松症除外)且可能干扰结果的解释,如硬化性骨化症、佩吉特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骨软化症、成骨不全、骨硬化症、强直性脊柱炎、库欣氏病、高泌乳素血症和吸收不良综合征。
- 受试者有实体器官或骨髓移植史。
- 受试者有 ONJ或AFF史。
- 受试者在筛选时确诊患有多发性骨髓瘤或相关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或正在接受调查研究。
- 受试者出现以下任何症状:a. 目前患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状腺功能减退。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定义为TSH和T4超出正常范围。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定义为TSH>10。b. 目前患未控制的甲状旁腺功能亢进或有甲状旁腺功能减退史。未控制的甲状旁腺功能亢进定义为PTH超出正常范围且并发高钙血症或或PTH值超出正常上限 (ULN)20%但血钙正常。c.目前患高钙血症或低钙血症,定义为白蛋白校正的血清钙超出正常范围,由中心实验室在筛选时评估。如果白蛋白校正的血清钙水平升高在实验室参考范围1.1×ULN内,可复检1次。d.受试者的以下指标≥3×ULN:丙氨酸转氨酶(ALT)、天冬氨酸转氨酶(AST)、碱性磷酸酶(ALP)或总胆红素>ULN(如果已知患吉尔伯特综合征,总胆红素≥1.5×ULN)。如果受试者只有总胆红素升高至>1×ULN-<1.5×ULN,分离胆红素以确定潜在未确诊的吉尔伯特综合征(即直接胆红素<35%)。对于基线ALT、AST、ALP或总胆红素结果>ULN的随机化受试者,须进行基线诊断和/或了解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升高原因并记录于eCRF中。如果筛选时受试者的ALT、AST或ALP>ULN 但又不符合排除标准,那么,尽可能在给药前复测以确保没有进一步的临床相关性升高。如果发生临床相关性的升高,须与医学监查员讨论是否入选该受试者。
- 受试者目前正在参加另一项器械或药品研究,或曾参加另一项器械或药品研究,研究治疗结束(EOS)不到30天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时间为准)。
- 在参与本研究期间,受试者正在接受其他研究程序。
- 受试者先前已参与本研究或先前参与了使用骨硬化蛋白抗体产品的研究。
- 受试者在过去5年内患有恶性肿瘤(非黑素瘤的皮肤癌、宫颈或乳腺导管原位癌除外)。
- 受试者已知对研究期间使用的任何药品(钙补充剂、维生素D产品或哺乳动物细胞衍生产品)过敏。
- 在研究期间或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2周内正在哺乳或计划怀孕或哺乳的女性受试者。
- 受试者有研究者认为(若咨询)会对受试者安全构成风险或干扰研究评估、程序或研究完成的任何其他有临床意义的紊乱、病症或疾病(例如,未治或不稳定;上述疾病除外)史或症状。
- 筛选(访视1)时,受试者的HIV、HCV或乙型肝炎感染结果呈阳性。
- 在签署ICF前6个月内受试者患有活动性结核感染。
- 受试者患有活动性肺炎。
- 受试者报告曾因过度骨生长导致的VIII颅神经压迫相关听力损失(例如,佩吉特氏病、硬化性骨化症和骨硬化症中所见的病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Romosozumab
|
用法用量:剂型为注射液,规格为105mg/1.17mL,给药途径为皮下注射,每次两支 (210mg),每月一次,共计给药12个月
|
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Placebo
|
用法用量:剂型为注射液,规格为1.17mL,给药途径为皮下注射,每次两支 (210mg),每月一次,共计给药12个月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腰椎BMD较基线的变化率 | 基线期至双盲期结束(第6个月) | 有效性指标 |
TEAEs的发生率 | 基线期至双盲期结束(第6个月) | 安全性指标 |
开放期TEAEs的发生率 | 开放期至给药后第15个月 | 安全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全髋BMD较基线的变化率 | 基线期至双盲期结束(第6个月) | 有效性指标 |
股骨颈BMD较基线的变化率 | 基线期至双盲期结束(第6个月) | 有效性指标 |
开放治疗期末腰椎BMD较基线的变化率 | 基线期至开放期结束(第12个月) | 有效性指标 |
开放治疗期末全髋BMD较基线的变化率 | 基线期至开放期结束(第12个月) | 有效性指标 |
开放治疗期末股骨颈BMD较基线的变化率 | 基线期至开放期结束(第12个月) | 有效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有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夏维波 | 医学博士 | 主任医师 | 13501002126 | Xiaweibo8301@163.com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9号 | 100730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 夏维波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北京医院 | 薛庆云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 章振林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广东省人民医院 | 吴文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 | 程群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徐又佳 | 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沈霖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 游利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天津医院 | 晁爱军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陈德才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 郝永强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查振刚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 潘勇卫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 曲伸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通州潞河医院 | 赵冬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 张俊清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上海市同济医院 | 张秀珍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北京市平谷区医院 | 李玉凤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北京积水潭医院 | 贺良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四川省人民医院 | 李蓬秋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岳阳市中心医院 | 孙清元 | 中国 | 湖南省 | 岳阳市 |
郑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郑丽丽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刘雷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 林华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 朱梅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宋纯理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瑞安市人民医院 | 林琳 | 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萍乡市人民医院 | 张雅薇 | 中国 | 江西省 | 萍乡市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杨惠林 | 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 | 梁勇前 | 中国 | 广东省 | 佛山市 |
江西省人民医院 | 霍亚南 | 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19-11-06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12-11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12-20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4-21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8-27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3-10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10-09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2-05-19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2-06-17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04-27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05-11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30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325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1-10-21;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1-11-12;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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