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160875
相关登记号
CTR20131150,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CXHL1300078
适应症
EGFR TKI治疗耐药后T790M突变为阴性的IIIB期或IV期非小细胞肺癌
试验通俗题目
对甲苯磺酸宁格替尼Ib期临床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单臂、开放、剂量递增,评估宁格替尼联合吉非替尼在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PK特性和初步药效学特征
试验方案编号
PCD-DCT053-16-001;V7.1;
方案最近版本号
V7.4
版本日期
2020-07-24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张琪
联系人座机
0769-88615888-2534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zhangqi@hec.cn
联系人邮政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振安中路368号东阳光科技园临床部
联系人邮编
51025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其它-新版
试验目的
1) 评估ⅢB期或Ⅳ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联用吉非替尼与对甲苯磺酸宁格替尼(CT053PTSA)的安全性;
2) 评估与吉非替尼联用时,CT053PTSA在NSCLC患者中的DLT和MTD;
3) 推荐CT053PTSA联用吉非替尼在NSCLC患者的后续临床试验给药剂量和给药方案。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年龄和性别:≥18周岁,性别不限;
- 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ⅢB期(局部治疗无效)或Ⅳ期(转移性)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采用国际肺癌研究协会第七版分期标准),仅有痰细胞学依据的患者应排除;
- 经已获批上市的或在研的EGFR TKI治疗后耐药的受试者。具体为:1)既往接受过第一代(如厄洛替尼、吉非替尼、埃克替尼等)或第二代(如阿法替尼、达克替尼等)或其他在研的EGFR TKI治疗,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或者,2)经已上市(国内或国际)的第三代EGFR TKI(如奥希替尼)至少治疗6周,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 受试者末次EGFR TKI耐药后接受的化疗方案总数≤2个;
- 末次EGFR TKI耐药后肿瘤组织/细胞样本的分子学检测结果为EGFR基因敏感突变阳性、T790M阴性;
- 对于仅经第一代和/或第二代EGFR TKI和/或其他在研的EGFR TKI耐药的受试者,需同时满足耐药后 c-Met GCN ≥ 6或者c-Met成簇扩增(采用中心实验室的c-Met FISH检测);对于经已上市(国内或国际)的第三代EGFR TKI治疗耐药的受试者,c-Met GCN不限定;
-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估标准(RECIST V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注:既往放疗肿瘤病灶一般不视为可测量病灶,仅在放疗后出现明确进展时方可视为可测量;
- 从之前的化疗、靶向治疗、放疗或手术治疗等的毒性反应中恢复(依据NCI CTCAE V4.03标准≤1级,脱发除外);
- ECOG评分为0或1分;
- 预期生存时间≥12周;
- 血常规: 不需要生长因子支持治疗,中性粒细胞绝对值(NE#) ≥ 1.5×109/L; 血小板(PLT) ≥ LLN; 不需要输血支持治疗或生长因子治疗,血红蛋白(Hb) ≥ 90 g/L;肝功能: ALT和AST ≤ 2.5×ULN(肝转移患者,则ALT和AST可放宽至 ≤ 5.0×ULN); 血清胆红素 ≤ 1.5×ULN;肾功能: 血清肌酐≤ 1.5 × ULN;尿常规尿蛋白≤1+;若尿常规尿蛋白≥2+,则需24小时尿蛋白定量小于1g。电解质:LLN ≤ 血钾 ≤ ULN;凝血功能:纤维蛋白原≥ L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凝血酶原时间(PT)≤ 1.5×ULN;
- 受试者需愿意提供已有的有效诊断证据和已有的末次EGFR TKI治疗耐药后的肿瘤组织标本,如受试者不能提供足够的末次EGFR TKI治疗耐药后的肿瘤组织切片,需接受肿瘤组织活检。
- 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开始给药前1周内,接受过EGFR TKI治疗(吉非替尼除外);
- 开始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靶向治疗(EGFR-TKI除外)、免疫抗肿瘤治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CAR-T等)、放疗、大手术治疗的患者;
- 开始给药前6周内,接受过蒽环类、亚硝脲类、丝裂霉素类化疗的患者;
- 开始给药前4周内接受活疫苗和/或计划参加试验后接受活疫苗者;
- 既往接受过针对c-Met或Axl靶点药物(如克唑替尼、卡博替尼、沃利替尼、INC280等)治疗者;
- 开始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临床试验药物或正在接受其它临床试验药物治疗(参与一项研究的总生存期随访患者除外);
- 需要当前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未经控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确认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但经治疗未稳定4周以上;注:无需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可入选。
- 脊髓压迫症、癌性脑膜炎或软脑膜症者;
- 有间质性肺病或放射性肺炎;
- 需要两种以上药物控制的高血压患者,或者筛选期至少间隔1小时以上的两次血压测量均值为收缩压 > 140 mmHg或舒张压 > 90 mmHg;
- 多普勒超声评估: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5%;
- NCI CTCAE 4.03 ≥ 2级的心律失常,有症状的心动过缓,或男性QTcF > 450 ms,女性QTcF > 470 ms(QTc采用Fridericia校正公式QTcF=QT/RR0.33计算)者;有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病史或先天性QT延长综合征史的患者;
-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例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
- 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患者,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给药前2个月内有黑便、呕血病史者;研究者认为可能发生内脏出血者;给药前2个月内存在明显的咳鲜血或每日咯血量达半茶匙(2.5 mL)以上;
- 有免疫缺陷病史,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 给药前6个月内患有以下任意以一种疾病者:心肌梗死、严重或不稳定心绞痛、冠状动脉搭桥或外周动脉搭桥植入手术者、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血管事件等;
- 给药前6个月内患有肺栓塞者;
- 既往存在甲状腺功能异常,即使在药物治疗的情况下,甲状腺功能仍为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 有其他恶性肿瘤(除NSCLC外)病史,不包括:可治愈的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或任何已治愈(5年内无疾病复发的证据)的其他肿瘤;
- 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HIV)者;乙肝表面抗原(HBsAg)检测阳性,且处于乙肝活动期的患者(HBV-DNA≥104 cps/mL或≥2000 IU/mL );
- 研究者判断有严重电解质紊乱患者;
- 研究者或申办者认为患有其它急性严重或慢性医学或心理疾病、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者;
- 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或有生育计划的女性及男性。
- 禁用治疗和/或药物:1)应用抗凝剂(静脉留置管的封管除外)或维生素K拮抗剂如华法林、肝素或其他类似药物治疗的患者;2)同时应用其他抗肿瘤药物,包括传统中药;3)需每日吸氧者;4)需长期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类药物(局部使用的除外)者;
- 其它:1)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者;2)习惯性饮用葡萄柚汁、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且在试验期间无法戒断者;3)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试验的伴随疾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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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对甲苯磺酸宁格替尼胶囊10mg规格
|
用法用量:剂型:胶囊 规格:10mg/粒 10mg*18粒/板,口服, 每天一次, 28天为一个周期。
共设3个剂量递增组:60mg,80mg,100mg.
用药时程:治疗至疾病进展或出现无法耐受的毒性为止。
|
中文通用名:对甲苯磺酸宁格替尼胶囊50mg规格
|
用法用量:剂型:胶囊 规格:50mg/粒 10mg*10粒/板,口服,每天一次, 28天为一个周期。
共设3个剂量递增组:60mg,80mg,100mg.
用药时程:治疗至疾病进展或出现无法耐受的毒性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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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吉非替尼片 英文名:Gefitinib Tablet、Iressa、ZD1839
|
用法用量:剂型:片 规格:250mg/片
250mg*10片/板,250mg,口服,每天一次 用药时程:治疗至疾病进展或出现无法耐受的毒性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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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NA
|
用法用量:本试验不设对照组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DLT(剂量限制性毒性) | 第1治疗周期内(28天) | 安全性指标 |
MTD(最大耐受剂量) | 第1治疗周期内(28天) | 安全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药代动力学参数 | 第1治疗周期内及后续周期第29天时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肿瘤治疗获益评价(CR/PR/SD) | 第1,3,5,7......周期末 | 有效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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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力 博士 | 医学博士 | 教授 | 13902282893 | zhangli@sysucc.org.cn | 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肿瘤防治中心2号楼16楼 | 510060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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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张力 | 中国 | 广东 | 广州 |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总医院 | 谢波 | 中国 | 广东 | 广州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常建华 | 中国 | 上海 | 上海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杨树军 | 中国 | 河南 | 郑州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冯国生 | 中国 | 广西 | 南宁 |
福建省肿瘤医院 | 黄诚 | 中国 | 福建 | 福州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林晓燕 | 中国 | 福建 | 福州 |
海南省人民医院 | 王琳 | 中国 | 海南 | 海口 |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 马海清 | 中国 | 广东 | 珠海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 方健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刘连科 | 中国 | 江苏 | 南京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 | 任军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曾珊 | 中国 | 湖南 | 长沙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董晓荣 | 中国 | 湖北 | 武汉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崔久嵬 | 中国 | 吉林 | 长春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周建英 | 中国 | 浙江 | 杭州 |
湖北省肿瘤医院 | 胡艳萍 | 中国 | 湖北 | 武汉 |
吉林省肿瘤医院 | 程颖 | 中国 | 吉林 | 长春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 | 张树才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 张力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 胡毅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沈虹 | 中国 | 浙江 | 杭州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章龙珍 | 中国 | 江苏 | 徐州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16-04-29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06-06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11-30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7-12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8-04-09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03-15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10-16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11-20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20-03-11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9-27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9-28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38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08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10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16-11-17;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6-11-17;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1-09-17;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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