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181346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绝经后妇女的原发性骨质疏松症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注射用重组人甲状旁腺素(1-34)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G56W1治疗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并探索疗效的两剂量、阳性药对照、多中心、随机双盲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G56W1A201;第1.1版/2018年7月12日
方案最近版本号
第1.1版
版本日期
2018-07-12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马辉
联系人座机
028-85195601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mahui@salubris.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成都市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4栋301
联系人邮编
610041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其他
试验分期
其它-新版
试验目的
本研究是以Teribone作为阳性对照,G56W1采用两个剂量,通过24周的连续治疗,评价注射用重组人甲状旁腺素(1-34)[56.5μg](G56W1)治疗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的药代动力学、安全性和疗效,为Ⅲ期临床试验提供支持数据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45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女性,有自主活动能力,45岁≤年龄≤75岁
- 自然绝经3年及以上;或手术绝经3年及以上(手术需于40岁之后进行),对于手术绝经的妇女,需检查雌二醇(E2)<25 pg/ml且卵泡刺激素(FSH)>40 mIU/ml
- 体重≥40kg,18≤体重指数(BMI)≤30
- 符合以下骨质疏松症的诊断标准之一,且L1-4至少有3个椎体可以使用DXA法行骨密度测量。a)髋部或椎体脆性骨折,且骨密度测量T-值<-1.0;b) DXA测量的中轴骨骨密度或桡骨远端1/3骨密度的T-值≤-2.5;c) 骨密度测量符合低骨量(-2.5<T-值<-1.0)且合并肱骨近端、骨盆或前臂远端脆性骨折
- 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已知患有影响钙或骨代谢的疾病,如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原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或甲状腺功能亢进、Paget’s骨病、高钙血症、低钙血症、活动性尿石症
- 继发性骨质疏松症患者,如骨软化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多发性骨髓瘤等
- 有影响DXA骨密度测量的严重腰椎解剖结构异常,如严重脊柱侧弯等
- 在随机入组前接受过抗骨质疏松症治疗的患者,具体规定如下:a)随机入组前接受过PTH类药物治疗者(包括参加过同类产品临床试验);b)随机入组前1年内接受过注射用双膦酸盐注射剂治疗者或入组前3个月内接受双膦酸盐口服剂治疗累计>2周;c)随机入组前3个月内接受雄激素、雌激素、SERM制剂全身治疗累计>2周;d)随机入组前3个月内接受肝素、华法林、抗惊厥药物(苯二氮卓类除外)、地高辛治疗累计>2周;e)随机入组前3个月内接受过降钙素、维生素K制剂、活性维生素D3制剂、口服或静脉糖皮质激素治疗累计>4周
- 患有严重肾病、未控制的高血压(≥150/100 mmHg)、有症状的缺血性心脏病、脑梗塞或闭塞性动脉硬化症、恶性肿瘤,以及患有其他严重基础疾病者
- 实验室检查发现异常指标,包括下列任何一个指标异常(按各中心正常值范围计算,如研究者结合临床考虑为由操作程序等引起的问题,经与申办方讨论后,可允许重测一次):ALP>1.5倍正常上限;AST或ALT或TBIL>2.0倍正常上限;HbA1c≥7.0%;WBC< 3.5×109/L、Hb<100g/L或Plt<90×109/L;TSH<0.01 mIU/L (mU/L)或TSH>10 mIU/L (mU/L);PTH>1.5倍正常上限;SCr>1.2倍正常上限;SCa>正常上限
- 受试者进行包括HIV、乙肝、丙肝、梅毒检查发现明显异常有临床意义的患者(乙肝病毒携带者可入选)
- 嗜烟(平均10支/日以上)或/和嗜酒(折算为纯酒精30 ml/日以上)者
- 近期有药物滥用或药物依赖性证据者
- 对试验药/对照药、生物制品过敏者
- 本研究前3个月内接受过其它干预性临床研究者
- 曾对骨骼进行放射治疗的患者
- 精神疾病或任何原因导致认知能力受损者
- 研究人员基于风险获益考虑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患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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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重组人甲状旁腺素(1-34)[56.5μg]
|
用法用量:粉针剂:规格为56.5μg/支,取1支药物溶于2ml注射用水,取1ml皮下注射,1次/周,皮下注射部位为大腿或腹壁,每次用药28.2μg。连续用药24周,低剂量组。
|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重组人甲状旁腺素(1-34)[56.5μg]
|
用法用量:粉针剂:规格为56.5μg/支,取1支药物溶于1ml注射用水,1ml皮下注射,1次/周,皮下注射部位为大腿或腹壁,每次用药56.5μg。连续用药24周,高剂量组。
|
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醋酸特立帕肽(Terib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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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粉针剂:规格为56.5μg/支,取1支药物剂溶于1ml生理盐水,1ml皮下注射,1次/周,皮下注射部位为大腿或腹壁,每次用药56.5μg。连续用药24周,对照组。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治疗24周后腰椎(L1-4)骨密度较基线的变化率 | 给药后24周 | 有效性指标 |
药代动力学评价,主要有单次给药和连续给药 | 单次给药为给药第1周,连续给药为给药第24周 | 安全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PINP、s-CTX、BALP及血钙较基线的变化率 | PINP、s-CTX、BALP评价时间:给药后第4周、第12周、第24周 安全随访第28周、第32周 血钙评价时间:给药第1周、第24周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治疗24周后全髋骨密度较基线的变化率 | 给药后第24周 | 有效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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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维波 | 医学博士 | 主任医师 | 13501002126 | xiaweibo8301@163.com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1号内科楼5楼内分泌科 | 100730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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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 夏维波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 陈锐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卢春燕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苗佳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 李娟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 章振林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 | 程群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 徐克惠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天津市天津医院 | 晁爱军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重庆三峡中心医院 | 熊小江 | 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 王宸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天津市人民医院 | 崔桅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8-07-10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8-07-31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48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53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15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18-12-28;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8-12-28;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0-10-19;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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