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085胶囊|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号
CTR20180314
相关登记号
CTR20171061,CTR20191189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BRAF V600突变的晚期实体瘤
试验通俗题目
HL-085联合维莫非尼治疗BRAF V600突变晚期实体瘤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评估HL-085联合维莫非尼治疗BRAF V600突变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的单臂、剂量爬坡和扩展的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HL-085-102
方案最近版本号
2.0
版本日期
2021-12-23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田红旗
联系人座机
021-51323990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tianhq@kechowpharma.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780号3M
联系人邮编
201203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为在BRAF V600突变的晚期实体瘤患者中进行的剂量爬坡和剂量扩展的I期临床研究,旨在确定HL-085联合维莫非尼治疗BRAF V600突变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的耐受性、安全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抗肿瘤疗效。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签署知情同意前年龄18-70周岁(含)的男性或女性;
  • 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或拒绝标准治疗、或尚无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瘤患者(Ib研究阶段纳入Ⅲb-Ⅳ期NSCLC患者);
  • 既往有基因检测报告或/和基线时能够提供足够的组织学标本进行基因突变检测并确定为BRAF V600突变(Ib期入组BRAF V600E突变NSCLC); *探索队列纳入BRAF非V600E突变类型的晚期NSCLC患者。
  •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版)有可测量的病灶;
  • 在研究药物给药治疗前,既往化疗、免疫疗法或放疗必须已完成至少4周,小分子靶向治疗完成至少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以较长时间为准),并且在研究药物给药前所有相关毒性反应(除脱发、皮肤色素沉着)均已得到恢复(恢复至≤1级或基线水平);
  • 研究治疗首次用药前至少28天内未接受任何大手术(基线肿瘤活检除外)或发生严重创伤;
  • ECOG评分为0-1分;
  • 预期寿命大于3个月;
  • 能够口服药物;
  • 开始给药前7天内进行的实验室检查确定: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血小板计数≥100×10^9/L或实验室正常值范围下限; ●血红蛋白≥9 g/dL;首次给药前14天在无需使用G-CSF、无需输注血小板或TPO、无需输血或促红素支持治疗情况下,血液学检查指标仍能维持以上数值。 ●血清肌酐≤1.5×正常值上限(ULN)或Cockroft-Gault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60 mL/分钟; ●AST/ALT≤3×ULN;并发肝转移者,AST/ALT≤5×ULN;●总胆红素≤1.5×ULN(对于Gilbert综合征患者,总胆红素≤3×ULN);●白蛋白≥3 g/dL;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或血浆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肌酸激酶(CK)≤1.5ULN
  • 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必须在执行任何试验指定的程序前签署;
  • 必须自愿并能完成研究程序和随访检查。
排除标准
  • 没有经过EGFR抑制剂和ALK抑制剂治疗过的EGFR突变和ALK突变的患者;
  • 已知对研究药物成份或其类似物过敏;
  • 既往曾接受过特异性MEK抑制剂和BRAF抑制剂;
  • 研究给药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任何研究治疗;
  • 同时使用其他抗肿瘤药物伴随治疗(激素治疗可以接受);
  •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损伤(即,影像学不稳定、症状性损害)的患者应排除。注:对于接受立体定向脑部放疗的患者≥1个月期间脑部无疾病进展;手术治疗≥3个月疾病稳定可以入选;
  • 正在接受并且不能在开始研究治疗前至少1周和研究期间停用方案禁止的影响CYP同工酶(CYP2C9和CYP2C19的强诱导剂、强抑制剂)的静脉或口服药物的患者;
  • 开始研究治疗前4周内,出现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 CTCAE v5.0)中规定的3级出血症状;
  • 无法吞咽胶囊或难治性恶心和呕吐、吸收不良、体外胆汁分流、或任何可能会妨碍研究药物充分吸收的显著的小肠切除;
  • 筛选时Bazetts公式校正的ECG QTcB≥480msec,或有先天性长QT综合征病史;
  • 研究给药前6个月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心肌梗塞、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旁路移植术、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需要用药的严重心律失常、难以控制的高血压、脑血管意外事件、或症状性肺栓塞;
  • 未得到控制的伴随疾病或感染性疾病;
  • 既往或目前有视网膜疾病,如: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RVO)、视网膜动脉阻塞(RAO)、视网膜血管炎、视网膜毛细血管扩张症(Costs病)、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RPED)等;
  • 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阳性、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 DNA阳性(HBsAg阳性需进一步检测HBV DNA,HBV DNA≥200 IU/ml,或≥103拷贝数/ml);
  • 已知患有慢性肝病;
  • 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病史;
  • 间质性肺病或间质性肺炎,包括有临床意义的放射性肺炎(即影响日常生活活动或需要干预治疗)的患者;
  • 对于绝经前女性(绝经后女性必须已绝经至少12个月才能被认为无生育能力)血清妊娠检查结果为阳性或经研究者判断,在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30天内,有望怀孕、哺乳或不愿采用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患者(包括男性患者的育龄女性配偶);
  • 可能增加参与研究和研究用药风险、或者可能会干扰研究结果解释的其他重度、急性、或慢性临床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异常情况。
  • 3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史(除外得到有效控制的非黑色素瘤的皮肤基底或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和其他在过去3年内没有治疗也得到有效控制的恶性肿瘤);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0.5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0.5mg,21天/周期。维莫非尼为960mg/次,一天两次,21天/周期。第1剂量组。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2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4mg,21天/周期,维莫非尼为960mg/次 ,一天两次,21天/周期。第2剂量组。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2.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6mg,21天/周期,维莫非尼为960mg/次,一天两次, 21天/周期。第3剂量组。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2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8mg,21天/周期,维莫非尼为960mg/次 ,一天两次,21天/周期。第4剂量组。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2.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0mg,21天/周期,维莫非尼为960mg/次 ,一天两次,21天/周期。第5剂量组。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维莫非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240mg/每片,口服,每次960mg,一天两次,21天/周期。连续服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疾病进展(PD)、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2mg/粒,口服,每日两次,服药剂量依据患者入组的剂量组来确定,每治疗周期21天,连续服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疾病进展(PD)、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剂型:胶囊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剂型:胶囊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剂型:胶囊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剂型:胶囊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剂型:胶囊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剂型:胶囊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剂型:胶囊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剂型:胶囊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剂型:胶囊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剂型:胶囊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剂型:胶囊
中文通用名:维莫非尼片
剂型:片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推荐的II期临床剂量(RP2D)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第1个治疗周期(21天)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评价HL-085联合维莫非尼治疗BRAF V600突变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初步抗肿瘤疗效(ORR、DoR、DCR和PFS)。 试验全程 有效性指标
评价HL-085联合维莫非尼治疗BRAF V600突变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的人体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试验全程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石远凯,医学博士 博士 主任医师 010-87788293 syuankaipumc@126.com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100021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石远凯 中国 北京 北京
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郑玉龙 中国 浙江 杭州
北京肿瘤医院 方健 中国 北京 北京
河南省肿瘤医院 罗素霞 中国 河南 郑州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刘天舒 中国 上海 上海
天津市肿瘤医院 黄鼎智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湖南省肿瘤医院 陈建华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曹玉/于洪升 中国 山东省 青岛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沈虹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浙江省肿瘤医院 余新民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同意 2018-01-18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修改后同意 2018-03-29
北京肿瘤医院 修改后同意 2018-04-16
河南省肿瘤医院 修改后同意 2018-07-06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修改后同意 2018-08-28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同意 2019-10-11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6-12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10-16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2-05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1-14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8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75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18-08-06;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8-08-17;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