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180224
相关登记号
CTR20132192,CTR20140113,CTR20150015,CTR20150656,CTR20170444,CTR20170473,CTR20170746,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2型糖尿病
试验通俗题目
HMS5552与利福平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单剂量、开放性研究以考察HMS5552单独使用和与利福平合用时在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
试验方案编号
HMM0108
方案最近版本号
2.0
版本日期
2018-03-19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余刚
联系人座机
021-58869997-3275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gyu@huamedicine.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爱迪生路275号
联系人邮编
201203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一项单剂量、开放性药物相互作用研究以考察HMS5552单独使用和与利福平合用时在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40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有
入选标准
- 18周岁≤年龄≤ 40周岁,健康的男性或女性;
- 体重:男性≥ 50 kg,女性≥ 45 kg;体重指数(BMI)在19~26 kg/m2范围内(包括19和26 kg/m2);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12-导联ECG检查、实验室检查重要指标均为正常或在申办者/研究者认为可接受的范围内;
- 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服用研究药物后6个月内将能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
- 充分了解本研究的目的和要求,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能按研究要求完成全部研究过程。
排除标准
- 已知对研究药物及其任何成分或相关制剂有过敏史、有过敏性疾患或过敏体质者;
- 妊娠检查阳性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
- 有低血糖病史者;
- 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时尿药物滥用检测阳性者;
- 长期口服避孕药或填埋避孕药物的女性受试者;
-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 5支或筛选时尿可替宁浓度> 500 ng/mL;
- 酒精成瘾者,每日饮酒至少2次或每周饮酒14次以上,或者热衷酗酒(1次饮酒定义为葡萄酒125 mL,啤酒220 mL或白酒50 mL;酗酒定义为大约2小时内5次或以上饮酒);
- 筛选前4周内接种过疫苗、或使用过任何处方药或中草药类;或者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非处方药(包括维生素),但使用少于2 g/天的对乙酰氨基酚可以接受;
-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受试者进食过任何含有酒精、葡萄柚汁/西柚汁、含有甲基黄嘌呤(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功能饮料)的饮料或食物;
- 经研究者判定受试者存在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疾病;
- 有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血液系统、代谢障碍、精神疾病、恶性肿瘤等疾病或病史者;或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过严重心脑血管病变(如心肌梗死、急性冠脉综合征、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者;或筛选前4周内有严重感染、外伤或外科大手术者;
- 入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研究者;
- 入选前3个月内有过献血或失血≥ 400 mL者;
- 筛选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超过正常值范围上限;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梅毒抗体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
- 研究者认为有任何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因素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HMS5552片
|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5mg;在给药期I,D1早晨餐后约30分钟单次口服HMS5552片50mg,在给药期II,D10早晨餐后约30分钟同时单次口服给予HMS5552 50 mg和利福平600mg。
|
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利福平胶囊
|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0.15g;在给药期II,D3~D9早晨餐后约2小时接受利福平600 mg单次口服给药;D10早晨餐后约30分钟同时单次口服给予HMS5552 50 mg和利福平600 mg,D11早晨餐后约2小时接受利福平600 mg单次口服给药。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从0时到最后一个浓度可准确测定的样品采集时间点t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t) | 第1天HMS5552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第10天HMS5552与利福平联合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 | 有效性指标 |
从0时到无限时间(∞)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 | 第1天HMS5552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第10天HMS5552与利福平联合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 | 有效性指标 |
最大血药浓度(Cmax) | 第1天HMS5552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第10天HMS5552与利福平联合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 | 有效性指标 |
达到最大血药浓度的时间(Tmax) | 第1天HMS5552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第10天HMS5552与利福平联合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 | 有效性指标 |
末端消除半衰期(T1/2) | 第1天HMS5552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第10天HMS5552与利福平联合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 | 有效性指标 |
表观清除率(CL/F) | 第1天HMS5552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第10天HMS5552与利福平联合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 | 有效性指标 |
表观分布容积(Vd/F) | 第1天HMS5552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第10天HMS5552与利福平联合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 | 有效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体格检查 | 筛选期、基线(第-1天)、第3天、第12天;研究者认为必要时可另外进行体格检查。 | 安全性指标 |
生命体征 | 筛选期、基线(第-1天)、第1天和第10天给药前1小时和给药后2小时、第2~9天以及第11~12天每天监测生命体征(不限定具体时间,以病房查房为准),测量时间窗为± 30分钟。 | 安全性指标 |
12-导联ECG | 筛选期、基线(第-1天)、第1天给药后2小时(± 30分钟)、第3天给药后2小时(± 30分钟)、第10天给药后2小时(± 30分钟),第12天。每个时间点检测1次。 | 安全性指标 |
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 | 筛选期、基线(第-1天)、第3天和第10天给药前、第12天。 | 安全性指标 |
AE | 整个临床研究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贾晶莹 | 理学硕士 | 主任药师 | 021-5403 0254 | jyjia@scrc.ac.cn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淮海中路966号 | 200031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 | 贾晶莹 | 中国 | 上海 | 上海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17-12-27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8-03-09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8-03-23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5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5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1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18-03-31;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8-03-31;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18-04-11;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