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211179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ND4突变相关的Leber遗传性视神经病变
试验通俗题目
治疗ND4突变相关Leber遗传性视神经病变(LHON)的基因治疗临床试验(G.O.L.D.)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基因治疗ND4突变相关的Leber遗传性视神经病变(LHON)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1/2/3期、单臂、多中心、二阶段的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NFS-01-1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3.0
版本日期
2021-10-22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张霄奇
联系人座机
021-61619383
联系人手机号
13818635548
联系人Email
xiaoqi.zhang@neurophth.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万象城V1座302室
联系人邮编
201103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其它-新版
试验目的
本临床研究的目的是选择最佳剂量,评价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第1阶段为剂量探索研究,入组≥18岁且≤75岁的受试者单次单侧玻璃体腔内(IVT)注射NR082,并观察安全性和有效性。确定剂量后开展第2阶段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观察研究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第2阶段研究中,前6例可评价受试者入组年龄为≥18岁且≤75岁,监测至少6周后,如没有新的安全性信号并且有效性趋势和第1阶段相似,经过独立数据监查委员会(IDMC)批准,可以入组年龄为12-17岁的受试者。所有受试者的临床表现为ND4突变的Leber遗传性视神经病变(LHON)引起的视力下降,实验室检测为G11778A位点突变(经CLIA认证的实验室),且视力下降持续时间 > 6个月且< 10年。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2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的年龄: a)在第1阶段中,受试者的年龄必须≥18岁且≤75岁。 b)在第2阶段中,安全导入期的6例可评价受试者的年龄为≥18岁且≤75岁,并监测至少6周。如果SRC认为不存在安全性问题,则开始随机双盲对照研究,受试者的年龄为≥12 岁且≤75 岁。
- 由LHON导致临床表现为视力损失,且任意一只眼BCVA≥0.5 LogMAR
- 基因型检测结果为ND4基因中存在G11778A突变且受试者线粒体DNA(mtDNA)中不存在其他原发性LHON相关突变(ND1或ND6)(由CLIA认证国际实验室确认)
- 筛选期时视力较差眼的视力丧失持续时间>6个月且<10年
- 能够充分进行瞳孔扩散,以进行全面的眼科检查和视力检查
- 受试者的每只眼必须至少维持根据本研究VA测试标准操作规程(SOP)所定义的手动视力测试VA(≤ 2.3 LogMAR)
-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愿意遵守临床研究方案,且接受额外约2-4年的长期随访
- 男性或女性: a)男性受试者: 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治疗访视后至少6个月内采取避孕措施,详见附录6 b)女性受试者: 如果女性受试者未怀孕(见附录6)、未哺乳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则有资格参加研究: i)非附录6中定义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或 ii)WOCBP同意在治疗访视后至少6个月内遵守附录6中的避孕指导
- 在进行任何研究相关程序之前,必须从受试者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如果受试者未满18岁)(第2阶段)处获得书面知情同意书; 如果受试者在法律上被认定为盲人(>1.0 LogMAR或者小数视力表读数<0.1),则在整个知情同意过程和讨论过程中必须有公证见证人在场。
排除标准
- 对研究药物或其成分有已知过敏和/或超敏反应
- 任意眼有IVT注射的禁忌症
- 任一只眼在筛选访视前30天内接受过任意既往IVT给药
- 任一只眼有玻璃体切除手术史
- 任意眼房角狭窄(瞳孔扩大禁忌症)
- 研究期间存在可能干扰视觉或眼部评估(包括频域光学相干断层扫描[SD-OCT])的眼部或附属器官疾病(不包括LHON)
- 存在已知/已记录的突变,已知可引起视神经、视网膜或视觉传入系统的病理学改变(不包括LHON相关的病变)
- 存在已知会导致或与视力丧失相关的,或其相关治疗或疗法已知会导致或与视力丧失相关的全身性或眼部/视觉疾病、障碍或病变(LHON除外)
- 存在除LHON或青光眼外的任意原因导致的视神经病变
- 存在研究者认为其症状和/或其相关治疗会改变视觉功能的疾病或病症,例如癌症或CNS病变,包括多发性硬化症(多发性硬化症的诊断必须基于2010年修订的McDonald标准)(Polman et al., 2011),和/或影响受试者参与研究安全性的疾病或病症
- 有复发性葡萄膜炎(特发性或免疫相关)或活动性眼部炎症病史
- 参加另一项临床研究并在筛选访视前90天内接受IMP a) 例外情况:如果受试者在筛选访视前>90天内完成了艾地苯醌作为IMP的临床研究,并在给药前至少7天完全停用艾地苯醌,则仍有资格参加研究。
- 任一只眼既往接受过眼部基因治疗
- 拒绝停用艾地苯醌的受试者
- 筛选访视前90天内接受过任何具有临床相关性(根据研究者评估)的眼部手术
- 正在或计划在NR082给药后首6个月内哺乳的女性受试者
- 药物或酒精滥用史(包括大量吸烟,即每天 > 20支香烟或 > 20包-年[相当于一天一包持续20年或一天2包持续10年])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梅毒抗体和 HCV 抗体呈阳性者排除;乙肝检测存 在需要治疗的具有临床意义的活性感染(定义为出现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或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及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1000 拷贝数/mL或根据当地实验室方法>定量检测下限)排除
- 无法耐受(例如,免疫调节方案),或不能或不愿依从方案的所有要求
- 来自研究中心的受试者未遵守或不同意遵守对疑似2019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感染/检测的当地和机构指南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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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NR082眼用注射液
|
剂型:注射液
|
中文通用名:NR082眼用注射液
|
剂型:注射液
|
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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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假注射
|
剂型:无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研究眼的BCVA与基线相比改善≥0.3 LogMAR的受试者比例(%) | 52(±4)周 | 有效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研究眼BCVA较基线改善≥0.3 LogMAR的受试者比例(%)(第2、6、12、26和40周);研究眼的BCVA LogMAR较基线的平均变化;临床相关改善(与最低值相比) | 第2、6、12、26、40和52周 | 有效性指标 |
视野参数:视野指数和平均视野缺损值变化;对比敏感度参数:低视觉对比敏感度 | 第2、6、12、26、40和52周 | 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AE)和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率 视网膜形态学改变 | 52(±4)周 | 安全性指标 |
免疫原性(细胞和体液) 泪液(双眼)中载体DNA脱落和全血中生物分布的评估 | 52(±4)周 | 安全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有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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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斌 | 医学博士 | 主任医师 | 13701255115 | tr_weiwenbin@163.com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内大街8号 | 100005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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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 魏文斌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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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4-25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11-22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55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6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1-06-18;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1-06-28;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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