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A167注射液|已完成

登记号
CTR20181198
相关登记号
CTR20181197,CTR20180954,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
试验通俗题目
KL-A167注射液治疗晚期实体瘤的Ia期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KL-A167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Ⅰa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KL167-Ⅰa-01-CTP;V1.8
方案最近版本号
V1.9
版本日期
2022-02-24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卿燕
联系人座机
028-67255480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qingyan@kelun.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峡工业园区新华大道666号
联系人邮编
61113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评估KL-A167注射液单药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Ib期推荐剂量。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年龄 ≥ 18岁,性别不限
  • 经病理学明确诊断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采用第8版TNM分期),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或拒绝标准治疗的患者,且存在至少一个符合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v1.1的可评估病灶
  • 经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为0~1分,预计生存期 ≥ 3个月
  • 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定义如下:a)血常规:白细胞计数(WBC)≥ 4.0 × 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NEUT)≥ 1.5 × 109/L;血小板计数(PLT)≥ 100 × 109/L;血红蛋白浓度 ≥ 9.0 g/dL;(肝癌患者可接受白细胞计数(WBC)≥ 3.5 × 109/L,血小板计数(PLT)≥ 70 × 109/L); b)肝功能: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3倍正常值上限(ULN);对于肝癌或者肝转移患者,ALT和AST ≤ 5倍ULN;总胆红素(TBIL)≤ 1.5 × ULN;对于肝癌、肝转移或者Gilbert综合症患者,TBIL ≤ 2 × ULN; c)肾功能:血肌酐(CREA)≤ 1.5 × ULN或肌酐清除率(CCR)≥ 45 mL/min(应用标准的Cockcroft-Gault公式); d)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凝血酶原时间(PT)≤ 1.5 × ULN ;e)促甲状腺素(TSH)、游离甲状腺素(FT4)、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均在正常值±10%范围内;f)血清白蛋白 ≥ 2.8 g/dL
  • 既往使用过化疗药物者,需停药4周以上(丝裂霉素或亚硝基脲类,需停药6周以上),且若发生化疗毒性反应(脱发除外)需恢复至≤ 1级;接受过手术、分子靶向治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者需治疗结束至少1周,接受过姑息性放疗者需治疗结束2周以上,且一般身体状况已恢复
  • 2周内未接受输血、血液制品或血液细胞生长因子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等专科处理
  • 在研究期间及给药结束后3个月内,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无论男女)须接受有效的医学避孕措施
  • 经本人同意并由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 经病理学确诊的头颈部鳞状细胞癌、宫颈癌、肝细胞癌、肺癌、神经内分泌癌、三阴乳腺癌、尿路上皮癌a)肝细胞癌:受试者肿瘤状态和Child-pugh分级满足巴塞罗那(BCLC)肝癌分期系统A期或B期,肝脏肿瘤总体积≤肝脏体积的25%b)晚期或者转移的尿路上皮癌,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原发灶位于上尿路;②不能手术切除的局部进展,转移或者复发患者,接受至少一线含铂化疗过程中或者化疗后疾病进展;③受试者入组前接受过至少2周期的含铂化疗方案,但若受试者接受过1周期的含铂化疗,因为4级血液学毒性反应或者3-4级非血液学毒性反应停止化疗可以入组
排除标准
  • 有过敏性疾病、严重药物过敏史、已知对大分子蛋白制剂或KL-A167注射液处方中任何组分过敏者
  • 有第二原发肿瘤者(已治愈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子宫颈癌和胃肠道粘膜内癌除外)
  • 已知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pitheli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EGFR)突变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naplastic lymphoma kinase,ALK)重排的肺癌患者
  • 合并有临床症状的未经控制的肿瘤脑转移者
  • 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如以下,但不局限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肝炎,垂体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降低(药物控制TSH、FT4、FT3均在正常值±10%范围内可入组);受试者患有白癜风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受试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则不能纳入)
  • 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或可吸收的局部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并在入组前2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
  • 并发严重感染(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性或活动性感染)的患者(如:需静脉滴注抗生素、抗真菌或抗病毒药物等)
  • 伴有严重的内科疾病者,如Ⅱ级及以上心功能异常(NYHA标准)、缺血性心脏病(如心肌梗塞或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心血管疾病,控制不佳的糖尿病(空腹血糖 ≥ 10 mmol/L)、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 > 150 mmHg和/或舒张压 > 100 mmHg)
  • 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者
  • 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如HIV感染者)
  • 存在活动性乙型肝炎(HBV DNA ≥ 2000 IU/mL或104拷贝数/mL)或丙型肝炎(丙肝抗体阳性,且HCV RNA高于分析方法的检测下限)
  • 在研究期间可能会接受其他全身抗肿瘤治疗
  • 既往曾接受过其他PD-1/PD-L1抗体治疗或其他针对免疫调节受体制剂的药物治疗
  • 曾接受免疫治疗出现免疫相关不良反应 ≥ 3级者
  • 曾接受过实体器官移植者
  • 当前存在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包括痴呆),影响判断力或影响相关信息收集,或既往确诊癫痫
  • 有明确的酒精或药物滥用史者
  • 妊娠期或者哺乳期妇女
  • 研究前1个月内接受过其他临床研究药物者
  •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KL-A167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200 mg(10 ml)/瓶。受试者接受KL-A167注射液2 mg/kg,每周期第1天静脉滴注1.0 h(±5 min)完成。每21天为1个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书。
中文通用名:KL-A167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200 mg(10 ml)/瓶。受试者接受KL-A167注射液5 mg/kg,每周期第1天静脉滴注1.0 h(±5 min)完成。每21天为1个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书。
中文通用名:KL-A167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200 mg(10 ml)/瓶。受试者接受KL-A167注射液600 mg,每周期第1天静脉滴注1.0 h(±5 min)完成。每21天为1个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书。
中文通用名:KL-A167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200 mg(10 ml)/瓶。受试者接受KL-A167注射液900 mg,每周期第1天静脉滴注1.0 h(±5 min)完成。每21天为1个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书。
中文通用名:KL-A167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200 mg(10 ml)/瓶。受试者接受KL-A167注射液1200 mg,每周期第1天静脉滴注1.0 h(±5 min)完成。每21天为1个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书。
中文通用名:KL-A167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200 mg(10 ml)/瓶。受试者接受KL-A167注射液1500 mg,每周期第1天静脉滴注1.0 h(±5 min)完成。每21天为1个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书。
中文通用名:KL-A167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200 mg(10 ml)/瓶。受试者接受KL-A167注射液1800 mg,每周期第1天静脉滴注1.0 h(±5 min)完成。每21天为1个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书。
中文通用名:KL-A167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200 mg(10 ml)/瓶。受试者接受KL-A167注射液600 mg,每周期第1天静脉滴注1.0 h(±5 min)完成。每14天为1个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书。
中文通用名:KL-A167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200 mg(10 ml)/瓶。受试者接受KL-A167注射液900 mg,每周期第1天静脉滴注1.0 h(±5 min)完成。每14天为1个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书。
中文通用名:KL-A167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200 mg(10 ml)/瓶。基于方案规定及体重(kg)计算结果给予受试者计算剂量或固定剂量。每周期第1天静脉滴注不短于120 min,队列一(Q3W)研究每21天为1个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书。 队列二(Q2W)研究每14天为1个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书。
中文通用名:KL-A167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中文通用名:KL-A167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中文通用名:KL-A167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评估KL-A167注射液单药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首次给药后监测,直至末次给药后30天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药代动力学特征 第1、5周期输液前,输注结束即刻,输注结束后第2、4、8、24、72、168h、(或加336 h);除以上,每周期输液前,出组时及出组后随访时采血检测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受体占有率 每周期输液前,第1周期输注结束即刻、输注结束后第24、168h、(或加336 h)收集全血检测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免疫原性 第1周期输液前、输注结束后第168h、(或加336h),之后每周期给药前,出组时及出组后随访时采血检测。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初步疗效 自首次给药起,每6周评价1次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生物标志物 签署知情同意书后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周清 医学博士 副主任医师 8620 83827812-50815 gzzhouqing@126.com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06号 510080 广东省人民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广东省人民医院 周清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7医院 刘晓晴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白玉贤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周建娅/吴丽花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毕锋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贵州省肿瘤医院 欧阳伟炜 中国 贵州省 贵阳市
湖南省肿瘤医院 杨农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曲秀娟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广东省人民医院 修改后同意 2017-12-15
广东省人民医院 同意 2017-12-21
广东省人民医院 同意 2018-02-13
广东省人民医院 同意 2018-06-12
广东省人民医院 修改后同意 2019-07-05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2-04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4-02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58~96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02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10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17-12-28;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8-01-10;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2-04-28;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