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位临床试验参与人员:
再次提醒:疫情防控期间,全体在岗人员每日上下午各测量一次体温,体温大于等于37.2℃者应停止上班居家隔离,同时报备研究者和机构办公室,再报备院感科。院感科将对相关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登记每日两次的体温。根据具体情况,配合相关的医学检查,经院感科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常上班。如出现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时,须立即前往综合性医院就诊。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机构办公室、伦理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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