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251097
相关登记号
CTR20221585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CXSL2101362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
试验通俗题目
SH009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Ib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SH009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药代动力学的开放、多中心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SHS009-I-03
方案最近版本号
V1.0
版本日期
2025-02-20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闵捷
联系人座机
025-81066616
联系人手机号
15121121360
联系人Email
minjie@sanhome.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运粮河西路99号
联系人邮编
210018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评估SH009注射液治疗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初步疗效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 既往接受至少一种系统性治疗后失败(经影像学确认疾病进展或无法耐受),当前无可接受的标准治疗或标准治疗无法获益/无法耐受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包括但不限于结直肠癌、胃癌、肝癌、头颈肿瘤、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等)受试者
- 根据RECIST 1.1评价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既往接受过放疗的病灶,只有在放疗后明确记录到该部位出现进展时,才可被视为可测量病灶
- 可提供存档肿瘤组织样本,或同意进行肿瘤活检以用于确定PD-L1、CD47表达水平和其他生物标志物分析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PS评分0~2分
- 预期寿命至少为3个月
- 骨髓功能符合下列要求:中性粒细胞(ANC)≥ 1.5×10^9/L,血小板(PLT)≥90×10^9/L(肝癌受试者PLT ≥ 75×10^9/L),血红蛋白(Hb)≥ 90 g/L
- 肝功能符合下列要求:总胆红素(TBIL)≤ 1.5×ULN(Gilbert's综合征TBIL ≤ 3×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3×ULN(肝癌或肝脏转移者ALT和AST ≤ 5×ULN)
- 肾功能符合下列要求:肌酐清除率(CLcr)≥ 5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尿试纸检测结果显示尿蛋白< 2+,尿蛋白≥ 2+的受试者应进行24小时尿液采集且24小时内尿液中蛋白含量< 1 g
- 凝血功能满足以下标准:凝血酶原时间(PT)≤ 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
-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试验期间以及末次用药后6个月内应采用有效避孕措施,并在治疗开始前7天内妊娠试验为阴性(除外接受过外科绝育手术、或已经绝经的女性);男性受试者愿意在试验期间以及末次用药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 在试验开始前对本试验知情,并自愿在知情同意书签署姓名和日期
排除标准
- 既往暴露于任何CD47抗体、SIRPα抗体或CD47/SIRPα重组蛋白
- 既往接受过CAR-T、TCR-T、TIL等免疫细胞治疗;既往接种过抗肿瘤疫苗,或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活疫苗和减毒活疫苗
- 本研究首次给药前3周内接受过化疗、抗体靶向药、内分泌治疗或免疫治疗等系统性抗肿瘤治疗;首次给药前6周内使用过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使用过口服氟尿嘧啶类(如替吉奥、卡培他滨)和小分子靶向药物;说明书中包含抗癌活性的中药/草药须在入组前停止使用。本试验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根治性放疗;允许给药前2周接受姑息性放疗、放疗剂量符合当地姑息性治疗的诊疗标准且放疗覆盖范围小于30%骨髓区域
- 本研究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任何研究性药物,或同时参加另外一项临床研究,但应除外以下情形:受试者参与的是观察性、非干预性的临床研究,或正处于干预性临床研究的治疗结束后随访期
- 本研究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 本研究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10 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但应除外以下情形: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 曾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3级irAE或≥2级免疫相关性心肌炎
- 合并有重度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不能控制的胸腹腔积液;未控制的糖尿病;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6个月内有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 II级或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有临床意义的QTcF延长(男性 QTcF > 450 msec或女性QTcF > 470 msec);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抗高血压治疗后收缩压> 160 mmHg和/或舒张压> 100 mmHg),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受试者
- 有肺炎史并需要激素治疗,或者有间质性肺病(包括既往史和现病史);目前有活动性肺部感染
- 本研究给药前1周内存在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经研究者判断,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既往存在但已治愈的可入组
- 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及梅毒活动性感染。乙肝核心抗体(HBcAb)或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但HBV-DNA≤200 IU/ml、丙肝抗体(HCV-Ab)阳性但 HCV-RNA≤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的可以入组;肝癌受试者若HBV-DNA≥2000 IU/ml,需先行抗病毒保肝治疗,待HBV-DNA<2000 IU/ml方可入组
- 受试者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
- 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5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除外以下情况:a. 任何其他侵袭性恶性肿瘤(受试者因其进行过充分治疗)无病状态持续>3 年,研究者评估不会影响肿瘤疗效评估;b. 已被治愈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浅表膀胱癌,前列腺癌、宫颈癌或乳腺癌原位癌等局部可治愈的癌症
- 既往2年内或目前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受试者(如:全身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多发性硬化,血管炎、肾小球肾炎等),或高风险(如接受过器官移植需要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但允许患以下疾病的受试者入组:采用胰岛素后病情稳定的1型糖尿病者;只需接受激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如湿疹,占体表10%以下的皮疹,无眼科症状的银屑病等)
-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出现过任何动脉血栓栓塞事件,包括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出现过深静脉血栓、肺栓塞或其他任何严重血栓栓塞的病史(导管源性血栓形成或浅表静脉血栓形成不被视为“严重血栓栓塞”);因血栓高风险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
- 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角膜移植除外)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或入排标准中规定的水平(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合理预期不会被研究药物加重的不可逆毒性(如听力损失),与医学监查员协商后可以入组
- 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单克隆抗体,或已知对任何研究药物组成成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者(CTCAE 5.0分级大于3级)
- 已知有酒精和/或药物依赖者,或其他研究者认为会影响本研究药物治疗安全性或依从性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类疾病等
- 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SH009注射液
|
剂型:注射剂
|
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基于RECIST 1.1标准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至缓解时间(TTR)、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期(PFS) | 从首次接受治疗至首次记录到疾病进展(PD)或因任何原因死亡 | 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OS) | 从首次接受治疗至任何原因死亡 | 有效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SH009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 试验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药代动力学特征 | 试验期间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抗药抗体(ADA)阳性率 | 试验期间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李进 | 博士后 | 主任医师 | 13761222111 | lijin@csco.org.cn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台北东路170号 | 200003 | 上海高博肿瘤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
上海高博肿瘤医院 | 李进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 王理伟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李咏生 | 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山东省肿瘤医院 | 杜金童 | 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天津市肿瘤医院 | 张新伟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 刘义冰 | 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张治业 | 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辽宁省肿瘤医院 | 刘宏旭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 陈雄 | 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王若雨、李响 | 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 盛莉莉 | 中国 | 安徽省 | 芜湖市 |
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 | 齐秀恒 | 中国 | 河北省 | 廊坊市 |
徐州市中心医院 | 韩亮 | 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杭州市第一医院 | 夏冰、王莹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 王树滨 | 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姬颖华 | 中国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济南市中心医院 | 孙美丽、温清 | 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 胡喜钢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青岛市中心医院 | 徐艳霞 | 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襄阳市中心医院 | 龚伟 | 中国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浙江省台州医院 | 杨海华 | 中国 | 浙江省 | 台州市 |
安阳市肿瘤医院 | 夏金 | 中国 | 河南省 | 安阳市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杨镇洲 | 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 任必勇、张明辉 | 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向莉 | 中国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南京市第一医院 | 魏晓为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 张松男 | 中国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邢台市第一医院 | 刘义冰 | 中国 | 河北省 | 邢台市 |
长沙泰和医院 | 柴小立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黎军和、温金华 | 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肿瘤医院 | 张慧卿 | 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辽宁省人民医院 | 赫丽杰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上海高博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 | 同意 | 2025-03-19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7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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