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P1570片|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40514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
试验通俗题目
一项在实体瘤成人受试者中进行的ASP1570单药或与帕博利珠单抗或标准治疗联合治疗的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中进行的ASP1570单药治疗和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治疗的I/II期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1570-CL-01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修正案7
版本日期
2024-10-01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范文心
联系人座机
021-61904968
联系人手机号
18618553639
联系人Email
Wenxin.fan@astellas.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168号都市总部大楼10层01、09单元
联系人邮编
200001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 确定 ASP1570 单药治疗和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治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 确定 ASP1570 单药治疗和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治疗的推荐的RP2D和/或MTD 次要目的: ● 评估ASP1570单药治疗和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治疗抗肿瘤作用 ● 评估ASP1570单药治疗和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治疗的药代动力学 ● 评估ASP1570单药治疗和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治疗对肿瘤微环境中肿瘤浸润淋巴细胞 (TILs) 的水平和增殖指数的影响 探索性目的: ● 评估ASP1570单药治疗和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治疗的额外抗肿瘤作用 ● 评估在单药治疗和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治疗时,可能与ASP1570相关的探索性药效学生物标志物 ● 评估监测免疫系统状态或可能与治疗结局相关的探索性预测性生物标志物 ● 评估在单药治疗和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治疗时,ASP1570其他的药代动力学参数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在进行任何研究相关程序(包括停用禁用药物[如适用])之前,必须从受试者处获取IRB/IEC批准的书面知情同意书和符合国家法规的隐私声明(例如,美国研究中心的《健康保险携带和责任法案》授权)。
  • 根据当地法规,在签署ICF时,受试者被视为成年人。
  • 受试者患有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实体瘤恶性肿瘤,并已通过现有病理记录或当前的活检得到证实。
  • 依据RECIST第1.1版,受试者存在至少1个可测量病灶。如果已证实病灶进展,则将位于既往放疗区域的病灶视为可测量病灶。
  • 单药治疗和联合治疗递增队列以及中国特定安全性导入剂量治疗队列: a. 在接受所有标准治疗过程中发生疾病进展、不再适合接受或拒绝接受已获批的标准治疗的受试者(既往治疗方案的线数不限)。(仅限中国:将由申办者确定肿瘤类型。) 单药治疗扩展队列和中国特定的安全性导入队列: b. 受试者经组织学确诊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MSS-CRC,且在接受过至少2种针对转移性疾病的抗癌治疗方案后发生疾病进展或不耐受。 c. 已删除该标准。 d. 已删除该标准。 单药治疗剂量优化队列: e. 受试者经组织学确诊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MSS-CRC,且在接受过至少2种针对转移性疾病的抗癌治疗方案后发生疾病进展或不耐受。 联合治疗队列: f. 已删除该标准。 g. 仅针对NSCLC联合治疗队列: ● 受试者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IV期NSCLC,且在含铂化疗和/或检查点抑制剂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发生疾病进展。 ● 受试者适合接受多西他赛治疗。 h. 仅针对MSS-CRC联合治疗队列: ● 受试者经组织学确诊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MSS-CRC。 ● 受试者必须在接受过至少2种针对转移性疾病的抗癌治疗方案后发生疾病进展或不耐受。 ● 受试者适合接受TAS-102和贝伐珠单抗治疗。 单药治疗和联合治疗额外回填入组的受试者: i. 受试者经组织学确诊为IV期NSCLC,且在一线治疗中接受含铂化疗和/或检查点抑制剂期间或之后出现疾病进展。
  • 受试者的ECOG体能状态为0或1。
  • 仅单药治疗队列和联合治疗剂量递增队列:受试者既往抗肿瘤疗法(包括任何免疫疗法)的末次给药至少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1天。具有NTRK基因融合而没有已知获得性耐药突变或EGFR或ALK突变阳性NSCLC的实体瘤受试者可继续接受EGFR TKI、ALK抑制剂或NTRK抑制剂治疗,直至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天。注:这不适用于联合治疗剂量扩展队列的NSCLC受试者。
  • 接受放射疗法的受试者必须在首次服用研究治疗药物前至少2周完成此疗法(包括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手术)。
  • 在首次服用研究治疗药物之前至少14天,受试者既往治疗的不良事件(AE)(不包括脱发)已恢复或改善至1级。注:允许纳入患有1型糖尿病、通过适当的替代疗法稳定维持的内分泌病或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例如白癜风、银屑病或脱发)的受试者。
  • 受试者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开始研究治疗给药前7天内)具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具体如以下实验室值所示。如果受试者最近接受了输血,则必须在接受任何输血后≥2周进行实验室检查: a. ANC ≥1500/μL b. 血小板 ≥100,000/μL c. 血红蛋白 ≥9 g/dL d. 肌酐清除率 ≥60 mL/min(通过Cockcroft-Gault方程计算) e. 总胆红素 任一项:i. ≤1.5 x ULN;或 ii. 直接胆红素≤ULN且总胆红素<3 x ULN(适用于患有Gilbert综合征的受试者) f. AST(SGOT)和ALT(SGPT) ≤2.5 x ULN,无肝脏转移(或者,如果存在肝脏转移,则≤ 5 x ULN) g. TSH位于正常范围。注:如果基线时TSH 不在正常范围内,而T3 和FT4 在正常范围内,则受试者仍可能符合资格)
  • 受试者的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INR≤ 1.5 x ULN,并且没有正在接受抗凝治疗。
  • 女性受试者未妊娠,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 无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 b. WOCBP同意从知情同意之日起至末次ASP1570给药后至少45天或帕博利珠单抗或标准治疗给药后至少120天(以后发生者为准)内遵循避孕指南。
  • 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筛选开始至末次ASP1570给药后45天或帕博利珠单抗或标准治疗给药后至少120天(以后发生者为准)内不进行母乳喂养。
  • 女性受试者从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开始至末次ASP1570给药后至少45天或帕博利珠单抗或标准治疗给药后至少120天(以后发生者为准)内不得捐赠卵细胞。
  • 有育龄女性伴侣(包括母乳喂养的伴侣)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整个治疗期间至末次ASP1570给药后至少45天或帕博利珠单抗或标准治疗给药后至少120天(以后发生者为准)内采取避孕措施。
  • 男性受试者在治疗期间至末次ASP1570给药后45天或帕博利珠单抗或标准治疗给药后至少120天(以后发生者为准)内不得捐赠精子。
  • 有妊娠伴侣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至末次ASP1570给药后至少45天或帕博利珠单抗或标准治疗给药后至少120天(以后发生者为准)内保持禁欲或使用避孕套。
  • 受试者同意在接受本研究治疗期间不参加其他干预研究。
排除标准
  • 符合以下任何一项的受试者将无资格参与本研究: a. 在首次ASP1570给药前的21天或药物5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内,或帕博利珠单抗或标准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受试者接受了试验性治疗(仅限中国:和/或在首次ASP1570给药前28天内接受了抗肿瘤的中药)。受试者可以继续接受以下治疗,直至研究治疗给药开始前4天: b. 针对EGFR激活突变受试者的EGFR TKI治疗(不适用于NSCLC受试者), c. 针对ALK突变受试者的ALK抑制剂治疗(不适用于NSCLC受试者)或, d. 针对有NTRK基因融合而无已知获得性耐药突变的实体瘤受试者的NTRK抑制剂治疗(不适用于NSCLC受试者)。
  • 受试者在首次IP给药之前的14天内需要或已接受全身性类固醇治疗或任何其他免疫抑制治疗。允许受试者使用生理替代剂量的氢化可的松或其等效药物(定义为最多10 mg泼尼松)。
  • 受试者在研究期间需要强效或中效CYP2D6抑制剂(例如安非他酮、氟西汀、帕罗西汀、度洛西汀、阿比特龙)。
  • 症状性CNS转移的受试者,或者有证据表明受试者有不稳定CNS转移,即使无症状(例如,扫描时发现进展)。如果既往接受过CNS转移治疗的受试者在临床上稳定并且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至少4周通过影像学检查未发现CNS进展的证据,并且在2周内不需要免疫抑制剂量的全身性类固醇(>10 mg/d的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治疗,则符合资格。
  • 受试者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允许纳入患有1型糖尿病、通过适当替代疗法稳定维持的内分泌病或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例如白癜风、银屑病或脱发)的受试者。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因≥3级毒性(该毒性与药物机制相关[例如,免疫相关])而终止既往免疫调节疗法的受试者。
  • 已知有HIV感染史的受试者。但是,CD4+T细胞计数≥350个细胞/μL且在过去6个月内未有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史的HIV受试者符合资格。注:应根据当地要求进行HIV感染筛查。
  • 根据筛查血清学检查具有以下任何一项的受试者: a. 甲型肝炎病毒抗体(IgM) b. HBsAg阳性或可检出乙型肝炎DNA。如果未检出乙型肝炎DNA,则HBsAg阴性,抗HBc阳性和抗HBs阴性的受试者符合资格 c. HCV抗体,除非未检出HCV RNA
  •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种过针对传染病的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的受试者。
  • 有肺部炎症(间质性肺疾病)病史,目前患有需要高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的肺部炎症或非感染性肺炎的受试者。
  •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14天内出现感染并需要全身性治疗的受试者。
  • 受试者在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过既往放疗或有放射性肺炎病史。 注:受试者必须已从所有放射相关毒性中恢复,且无需皮质类固醇。如因非CNS疾病接受了姑息性放疗(≤2周放疗),允许有1周洗脱期。
  • 接受过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的受试者。
  • 预计在研究治疗期间需要其他形式抗肿瘤治疗的受试者。
  • 在开始研究治疗前6个月内患有心肌梗死或不稳定型心绞痛,或目前患有不受控制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症状性充血性心脏衰竭、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病、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律失常或会影响研究要求的依从性的精神疾病/社会状况)的受试者。
  • 高血压控制不佳(定义为使用降压药物时收缩压>150和/或舒张压>100 mmHg)的受试者。
  • 筛选期间QTcF>450 msec(男性和女性受试者)的受试者。将在筛选期间重复进行三次ECG。(计算QTc时将使用三次读数的平均值)。
  • 除正在寻求治疗的现有恶性肿瘤外,既往患有恶性肿瘤,且在过去2年内处于活动状态(即需要治疗或干预)的受试者,但已明显治愈的局部可治愈的恶性肿瘤除外,例如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浅表性膀胱癌或子宫颈/乳腺原位癌。
  • 接受过大手术,并且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8天内尚未完全痊愈的受试者。
  • 有研究者认为导致不适合参与研究的出血易感体质史的任何病症的受试者。
  • 需接受研究者认为导致不适合参与研究的任何抗凝治疗的受试者。
  • 患有研究者认为导致不适合参与研究的任何病症的受试者。
  • 已知或怀疑对 ASP1570 具有超敏反应的受试者。已知或怀疑对相应研究治疗(帕博利珠单抗、多西他赛、 TAS-102 和/或贝伐珠单抗)或所用制剂的任何成分具有超敏反应的接受联合治疗的受试者。
  • 对于联合治疗,受试者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30 Gy的肺部放疗。
  • 仅对于所有实体瘤联合治疗队列: 有卡波西肉瘤和/或多中心卡斯托曼综合征病史 的 HIV 感染受试者。
  • 剂量扩展联合治疗、中国安全性导入和回填入组受试者: 已知具有靶向驱动基 因突变(例如, EGFR、 ALK、 NTRK)的 NSCLC 受试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ASP1570片
剂型:片剂
中文通用名:ASP1570片
剂型:片剂
中文通用名:ASP1570片
剂型:片剂
中文通用名:ASP1570片
剂型:片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安全性变量(例如,DLTs和AEs的发生率;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和ECG 对于基线的变化) 至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45天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根据iRECIST和RECIST 1.1评估的ASP1570单药治疗和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治疗的ORR、DOR和DCR C1D1开始每9周一次,直至iCPD 有效性指标
血浆中ASP1570单药治疗和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治疗的选定药代动力学参数:Cmax、tmax、AUCtau和Ctrough 至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45天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免疫细胞的肿瘤浸润及其增殖水平的变化 第1周期给药前、C2D1治疗期间以及EOT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郭军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010-88196391 guoj307@126.com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 100142 北京肿瘤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北京肿瘤医院 郭军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上海东方医院 周彩存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徐瑞华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Providence Medical Foundation David Park 美国 California Fullerton
California Research Institute Ghassan Al-Jazayrly 美国 California Los Angeles
USC/Norris Comprehensive Cancer Center Anthony El-Khoueiry 美国 California Los Angeles
Florida Cancer Specialists & Research Institute Sarasota Manish Patel 美国 Florida Sarasota
University of Chicago Daniel Olson 美国 Illinois Chicago
University of Kentucky Medical Center MCC-CRO John Villano 美国 Kentucky Lexington
Nebraska Methodist Hospital Stefano Tarantolo 美国 Nebraska Omaha
Atlantic Health System/Morristown Medical Center Eric Whitman 美国 New Jersey Morristown
University Hospitals Cleveland Medical Center Afshin Dowlati 美国 Ohio Cleveland
UPMC Hillman Cancer Center Jason Luke 美国 Pennsylvania Pittsburgh
SCRI Oncology Partners Meredith McKean 美国 Tennessee Nashville
Mary Crowley Research Center Minal Barve 美国 Texas Dallas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Clinical Science Center Vincent Ma 美国 Wisconsin Madison
National Cancer Center Hospital Tatsuya Yoshida 日本 Tokyo Chuo-ku
Cancer Institute Hospital of JFCR Shigehisa Kitano 日本 Tokyo Koto-ku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董晓荣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Puerto Rico Medical Center Marcia Cruz-Correa 波多黎各 San Juan Rio Piedras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胡涵光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23-12-21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4-04-02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5-01-07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40 ; 国际: 266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 ; 国际: 116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5-02-11;     国际:2021-10-27;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5-04-19;     国际:2021-11-09;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